古今风流:还袁世凯一些公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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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5/09 11:28 南方周末 | ||
作者:袁伟时 对政治人物,与其追究其道德,不如认真关注他在制度建设上的取向和作为,那才是影响深远的东西。 史家们大都会同意,在大清帝国袁世凯是个颇为前卫的人物。从1895年开始的变法维 大清王朝最后10年推行新政的主要成就之一是废除科举,实行新的教育制度。促使朝廷当机立断,在1905年开始永远废除科举的就是袁世凯和张之洞。而兴办学堂最多的也是他所管辖的直隶(今河北省)。他的精明之处还表现在吸取过往改革受制于原有官吏而失败的教训,非常重视“开官智”,把现有官吏的重新培训摆在突出地位。 在政治体制改革和建立新的社会管理体系方面,直隶也走在全国前列。全国首次地方选举是1907年的天津市政选举。这是他努力推行的地方自治运动的成果之一。义和团事件后,规定中国不准在天津地区驻军,精明的袁世凯训练三千警察进驻这个地区,维护了主权和地方治安。用警察取代衙役管理社会治安,应该说是一个进步。 在经济领域,发展工商企业也用力很勤,成绩显著;有的项目至今仍在继续发挥作用。中国人今天仍热情传颂詹天佑修京张铁路的功绩,但往往不了解这条铁路的决策、资金筹措,包括决定用中国人和中国资金修建等等主要是袁世凯的功劳。一位美籍华人史家说:“它(京张铁路)是由袁发起、提出和取得的惊人成就。” 袁世凯是被政治错误埋葬的。但即使在政治领域,最少有几条也是应该肯定的: 首先,执政第一年就制定了《国会组织法》,接着又依法进行选举,并在1913年初召开了国会。 其次,1913年1月9日公布《文官考试法》,表明他有意建立现代国家机关。其中规定文官高等考试,以国法学、刑法、民法、国际公法、行政法、经济学和财政学七种为主科,一定要考。商法、政治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通商约章等五种为附科,应试者自择其一。 再次,他推行军民分治,一再下令军警不得干预政治,也是完全正确的。 总的看来,在1913年3月20日暗杀宋教仁事件发生前,他在制度层面的施政有可取之处,不能一概抹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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