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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辩:吴思的深思--潜规则研究学者遭遇横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04/02/12 18:20   新京报

  

学者吴思终审败诉仍要申诉,一边是法律一边是学术的两难抉择

  


吴思仍然要申诉,他昔日的笑容如今只能湮没在树林的尽头

  吴思,1957年5月生于北京

  插队时当过两年生产队长

  198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后在《农民日报》当编辑记者多年

  目前在《炎黄春秋》杂志任执行主编

  以《潜规则》、《血酬定律》等书享誉文化界的学者吴思因撰述《陈永贵——毛泽东的农民》一书,在去年引起陈永贵后人的起诉。2月10日,在三联书店就吴思侵犯陈永贵名誉案的判决结果展开的讨论中,众多学者纷纷声援吴思。学者雷颐认为《陈永贵——毛泽东的农民》从学术角度来看是一部非常严谨的学术著作。他说,研究近现代会写到很多现代人,在写到他们的不足之处时总是引发其后人的不满;吴思一案的判决将会给以后类似案件的判决开启先例;这会给学术和创作带来许多负面影响。

  在历时半年多的两次审判中,吴思均以败诉而归,但是在接受本报专访时吴思告诉记者,虽然按照法律二审已经是终审了,不过还可以通过申诉这一法律途径继续对目前的审判表示自己的立场以及对个人权利的保护。吴思表示,虽然申诉的成功率非常低,但他仍然会针对这一案件继续申诉。吴思目前未对法院判决结果作出任何反应,他等待着法院的强制执行。本报记者日前对吴思进行了专访。

  新京报:你当初写下《陈永贵——毛泽东的农民》这本书的时候想到会被他的后人起诉了吗?

  吴思:没有。恰好相反,我甚至觉得他们应该感谢我才对,因为我很客观公正地写出了陈永贵这个历史人物,笔下充满了同情的理解。用刘震云在评论中的话说,就是“无褒无贬,一切还原历史。让我们看到了那可怜的时代,看到可怜的自己。”书写完后,我曾经拿给陈永贵的秘书也就是原告的姐夫看。但是他说他非常忙,就托给一位很内行的朋友看。后来他转达那位朋友的话,说我的书写得非常深刻。我理解,这也是家属方面的看法了。

  新京报:你想到你会败诉了吗?

  吴思:没有,我一审连律师都没有请。我当时觉得我太有把握胜诉了。原告的指控是“无中生有,凭空杜撰情节”,但我书中所援引的资料都有扎实的根据。后来的取证和质证过程也证明,我没有胡编乱造,基本做到了言必有据,不敢说“无一字无来历”,说“无一句无来历”好像还担当得起。在这方面我很自信,根本就不认为自己会败诉。

  新京报:败诉之后是什么感受呢?

  吴思:大吃一惊。当时跟我一起被起诉的还有连载我作品的北青报,败诉后出了法庭,我问北青报的律师奇怪不奇怪,她说不奇怪,我说太奇怪了,怎么会败诉呢。事后,有的朋友都说研究“潜规则”的专家被“潜规则”给玩了,其实不是。我懂得“潜规则”,“潜规则”的要点是一个“潜”字,不能拿到桌面上来,见不得阳光,只能是私下的交易,必须采取隐藏的方式。正因为我了解这一套,预先就采取了一些对策,请有关报刊关注此事。在大众传媒的关注下,无法潜藏,“潜规则”就难以运行了。但是,让我惊奇的是:“潜规则”居然不“潜”了,竟然明目张胆地招摇过市了。我拿出当事人的证据来,法庭说权威性不足,我又补上了中共中央文件,证明我陈述的事实,法庭仍然敢判我输。在这个意义上说,我已经不是败于“潜规则”,而是败于“横规则”———就这么判了,你怎么着?

  新京报:那你认为是法官判你败诉的根据充分吗?这样的判决干涉到你学术研究没有?

  吴思:我觉得法官的水平不至于差到认为判我败诉的根据很充分的程度。他们的判决书写得很难,闪烁回避,支支吾吾,我清楚地感觉到他们努力把此事说圆,努力堵住漏洞的苦心。问题是,漏洞太多太大,实在不好堵。至于说学术研究,按照法庭的判决,史学根本就无法存在了,还谈什么学术研究。按照陈永贵名誉权案的逻辑,首先要挨罚的就是司马迁。司马迁写荆柯刺秦王,秦王绕着柱子跑,拔不出剑来。御医在一旁甩着药包拦荆柯,大声提醒秦王从背后拔剑。司马迁说,这是采访那个医生的后代了解到的。按照如今的法庭判决,司马迁没有尽到考证的责任,证据不足,不能这么写。如果报纸这么登,就是没有尽到审查责任。司马迁和报纸都要受罚。不过,这不是关键之所在。我觉得,法庭操心的只是找到一个过得去的说法,让我输掉这个案子。学术规范和报刊责任,并不是他们关心的事。

  新京报:那你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吴思:按照法律,二审已经是终审了。不过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补救,那就是申诉。我们还要继续申诉。申诉的成功率非常低,同时也不影响执行判决。我现在面临着一个道德难题。一方面,公民应该尊重法律,既然法庭判我输了,我就应该认输,交上两万元罚款。另一方面,我又认为这是违背法律精神的判决,我面对的法,是徇私枉法的那个法,被枉过的法。对枉过的法,应该采取合作的态度吗?我不知如何是好。服从这样的判决,配合这样的判决,似乎是违背法律精神的。但是,如果每个失败者都自以为有理,不服判决,法律的执行成本就会大幅度提高,法律的尊严就大受损害,这对公众利益是不利的。———我想不明白,目前只是跟着感觉走,未做任何配合,等着法庭强制执行。(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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