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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和它倡导的生活

http://www.sina.com.cn 2001-10-29 10:54   新周刊

  啤酒与性别

  古今中外及其往来,喝酒一向都是男性化的行为,或者,换句话说,男性一直都在以喝酒来对自己的性别进行着不断的、具有强迫症色彩的再确认。做为一种必须付出代价的技术手段,最低成本、最低风险同时又最为便捷的,诸酒之中非啤酒莫属。

  低度的酒精和高度的水分,使啤酒成为一种可供不同酒量的男性狂饮或做狂饮状的“酒”。我的朋友狗子在小说《一个啤酒主义者的自白》中解释说,他之所以酷爱啤酒并且只喝啤酒的技术原因,就是“啤酒可以狂饮”。是啊,不管男人的胸中郁积有多少块垒,血液中蠢动着多少酒虫子,当啤酒一口接着一口奔流直下,别说麻醉,块垒先自就变成了豆腐渣工程,至于虫子嘛,就是淹也淹死了。

  “狂”是男性性别检测上的一个重要的必测项目,“狂”或“狂态”的出现直接有助于“气”的生成。说到生气,就不能不提提啤酒的“啤”字。150年前,中国没有啤酒,而且也没有“啤”字。这个“啤”字其实是吾人以德语的Bier,法语的Bierd和英语的beer生造出来的。不管它叫什么,啤酒都能把一个男人从没脾气喝到有脾气。

  而另一个同样重要的标准就是“苦”以及“吃苦”。啤酒之苦,几乎是男人乐于接受的唯一的苦,当然,男人还乐于透过狂饮啤酒对“吃苦”和“受苦”做公开表演,若有一定数量之女性观众在场,男人更乐于一边打着酒嗝一边引用叔本华的名言:“除以受苦为生活的直接目的之外,人生就没有什么目的可言。”

  啤酒与快乐

  我发现,所有文本的啤酒广告中对于饮啤酒之快乐的形容词,千言万语,本质上只有一个字:爽。而啤酒所有的爽,都来自于啤酒的尿性。

  我不知道世界上把啤酒称为马尿的是否只有汉语。这个诨号大概得自于啤酒在中国的出道之初,不过这并不表示同意这个说法的人都目睹过马撒尿的盛况。

  小说中记载的马尿,见《西游记》第六十九回,孙悟空要八戒去“把我们的马尿端半盏来”,作用是“丸药”。八戒遂照着那白龙马一顿脚踢起,衬在肚下,等了半会,全不见撒尿。“后来”那马跳将起来,口吐人言,厉声高叫道:“我本是西海飞龙……若过水撒尿,水中游鱼食了成龙;过山撒尿,山中草头得味,变作灵芝,仙僮采去长寿。我怎肯在此尘俗之处轻抛却也?”“经过孙行者一番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之后,”那马才叫声“等着!”往前扑了一扑,往后蹲了一蹲,咬得那满口牙齿吱吱的响,仅努出几点儿。“神马之尿的矜贵和神仙性,强烈地反衬出平凡马尿的滥觞和草根性。没见过马尿,还没喝过啤酒么?事实上,马尿与啤酒之间存在着多处的相似性,例如高产,马的年排尿量高达2120斤,远远抛离了猪(1530斤)和人(1580斤);又如营养:在啤酒享有“液体面包”美誉的同时,就常见农家肥的营养成份而论,马尿的氮磷钾含量亦高于人和猪羊,其中有机物质的含量更是排在榜首。

  当然,啤酒与马尿之间的亲合性,主要还是因其形似。准确地说,相似点在于正在排出体外的马尿和正在到进杯中并形成泡沫的啤酒。我这么说,是因为我亲眼见过马撒尿,在色泽的纯正以及泡沫浓郁这两项主要技术指标上,与啤酒并无二致,且情景堪称壮观(一则旅游广告提到井冈山的主要景点中就有一处叫做“马撒尿”的瀑布)。据曾经以一星期连喝五天马尿这一家传秘方进行了有减肥的珍妮·杰克逊说,马是食素动物,所以它的排泄物一点也不臭。

  善饮啤酒的人都知道,能喝不算什么,重点在于排泄。啤酒的尿性可谓贯彻始终,而在狗子的叙述中,喝啤酒的快乐与排泄的快乐也总是互为上下文的。下面是一个题为“啤酒桶中溺死之后”的段子:一位丈夫在啤酒厂工作的太太接到工头的通知,说他丈夫不小心掉进啤酒桶淹死了。她恢复镇定后说:“他至少死得快,大概没有太多痛苦吧。”工头摇了摇头说:“我不敢说,他曾爬出来去过两趟厕所。”

  与啤酒有关或含有啤酒这个关键词的事件已经渗入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防暑降温、酒后闹事、甲A、摇滚乐、啤酒企业的并购、配股、爆炸的啤酒瓶及其造成的残肢和毁容。去年5月,哈尔滨一位男性市民以一项“倒立喝啤酒一瓶48秒”的纪录申报吉尼斯纪录被拒,好生扰攘了一番。今年6月11日下午,一股高达5米的龙卷风突袭广州市区一条以驴肉火锅闻名的食街,20秒内,整箱整箱的啤酒被龙卷风卷至空中然后摔在街上,一名食客被击中受伤——作为一个不喝啤酒的外行,我始终觉得啤酒在我们的日常生活里洋溢着一种拉伯雷-巴赫金-周星驰式的快乐。

  啤酒与社交

  啤酒的尿性和水性,这种游移的物理定位,导致了啤酒饮用者角色上的暧昧。一个终生以啤酒为乐并且造饮辄醉的男人,可以有充分的理由来拒绝“酒鬼”的不良名声,而当他在夜里10点钟以后企图溜出家门与朋友在酒吧会合时,也可以胸有成竹地向妻子辩解说:“我只不过出去和他们喝点啤酒罢了。”

  说得也不错,大部分酒吧里卖的都是啤酒,这一点,不仅将不同的酒吧所标榜的个性降低到零,同时也很容易把蓝领和白领统领在同一面旗帜之下。

  啤酒通常以一种随意的形象出现在饭局或酒局之上,当啤酒被以饮水或者喝汽水的方式饮用时,几乎没有什么仪式感可言。此外,啤酒也极少参与重大的历史事件。想一想,在一个签定合约的隆重场合,当缔约双方神情严肃地在合约上签字之后,如果端上来的是啤酒,尽管它也像香槟一样不断地冒着泡,那么,主人的诚意和合约的可信度无疑将会大打折扣。

  不过,畅流的金色河流中毕竟有酒精的暗涌,量变造成质变,啤酒一样可以喝醉,醉了一样可以乱性。据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六瓶装的啤酒价格每提高20美分,淋病发病率便下降9个百分点。很显然,这个结论统计是以“喝酒导致滥交”做为前提的,不过,足以影响一个人的判断能力的并不只是啤酒。如果一定要为这个结论寻找更有说服力的理论支持的话,是不是可以说,正是“啤酒非酒”的欺骗性导致了“滥交非交”乃至“淋病非病”的错误社交观念。

  民间语文:“能喝白酒喝啤酒,这样的同志要调走;能喝啤酒喝饮料,这样的同志不能要。”

  啤酒与美食

  尽管被称为“液体面包”的啤酒自身就具有食品的属性,但是,这并不妨碍啤酒被视为一种“百搭式”的佐餐饮品。

  对于中国各地的男女“哈锅族”来说,啤酒通常会是佐“锅”的不二之选。火锅的确是一种很中国的饮食方式,而且非常的“亚洲价值”。在御寒和求鲜的表面证据之下,国人对火锅的倾情,可能还有以下的心理原因:第一、热闹,非常地热闹,非常地“大一统”;前几年从香港传入的所谓“个人火锅”虽然便宜,却终不成气候,原因就在这里;第二、非旦人气与火头齐旺,而且时间与快乐俱长。除了满汉全席之外,火锅无疑是中餐里最能消磨时间的进食方式,尤其是四川的麻辣烫,出于对汤料的信仰,一锅汤熬得愈久,一桌人吃得越酣,此乃麻辣烫的基本要领。前一阵子有报道说,四川有一个骗子,专门诱骗外籍游客做东请吃火锅,上当的老外每察觉有诈而欲撤离,该骗徒皆以“火锅吃得越久越好吃”相挽留。多么热闹,多么无休无止,多么的无俚头。

  锅里锅外的众声喧哗,与啤酒的快乐在本质上完全相通。此外,在广东人看来,以啤酒佐火锅还有清热解独的作用,故啤酒在粤语中又名“鬼佬凉茶”。

  啤酒不但可以给人喝,给菜喝,甚至也可以给牲口喝。例如,最昂贵的日本神户牛,生前就是给人用啤酒喂大的,不但要喂它喝啤酒,喝酒的时候还得来点音乐,佐以人手按摩。一个男人所能幻想到的喝啤酒的增值享受,大概也不过如此吧。

  据报道,生活在北京郊区某大肉羊繁育基地的羊只,现在也开始享受到“啤酒待遇”了。这种由澳洲的纯种肉用种羊和山东出产的小尾寒羊种羊杂交而成的新型肉羊,因为在饲养阶段被灌了一定数量的啤酒,所以不但肉质格外鲜嫩,而且还呈现出可爱的粉红色。可惜的是,这则报道并没有(或故意避免)提及用来喂羊的是“燕京”还是“青岛”,不然的话,在火锅里涮这种“啤酒羊”的同时,佐以同一牌子的啤酒,岂不是真正的“原汤化原食”吗?我相信,这一座肉羊繁育基地和某大啤酒厂之间,存在着一个前景无限的合作商机。

  相比之下,包括像什么啤酒鸡、啤酒鸭之类“外置”式啤酒菜肴,就显得十分落伍,十分“滞后”了。

  啤酒与身体

  啤酒不但可以内服,也可以外用。

  当然这个也没有么奇怪的,我上大一的时候,就时常用喝剩的“金奖白兰地”猛搓下巴,春风过后,不是生出了一圈杂乱的胡须吗?

  不过这一次教我吃惊的是,据说啤酒其实很适合用来洗头。有关的操作程序如下:“洗头发时,在水中加入适量的啤酒和香精,洗起来备觉清新,不仅爽头,而且能将头屑、油污一洗即净,比起飘柔、海飞丝毫不逊色,且洗过之后,头发还能长时间的保持一股淡淡的啤酒酒花的清香。此外,若将适量的啤酒均匀涂抹在头发上,具有明显的定型效果,可与摩丝定型发胶媲美。”

  如果你不幸交上一位有这种美发习惯的女朋友,拥她在怀,就很有必要在狂嗅一番之后顺便夸一夸她的发香了:“兰妹啊,我猜,你今天用的一定是‘纯生’吧?”“才不呢,人家早就改用进口的‘嘉士伯’啦,老土怪!”

  啤酒与全球化

  几个国家的几个啤酒品牌基本上统一了全球的市场,但是据说有的人仍然坚持只喝本地产的啤酒。这些人并不是自觉的反全球化分子。这样做的原因只有一个,即新鲜的啤酒才好喝。尽管啤酒在口味和价格上的区别不算很大,但是它却比其它的酒更容易成为饮酒者在族群和情感上的识别标志,更容易成为他们的身份认同。例如,坚信Forst是世界上最好的啤酒的,非澳洲人莫属,身在海外而一时无法为当地主流文化所吸纳的中国人,一瓶“青岛”还未打开,鼻子里先自就酸了起来。

  至于“喜力”之所以会被公认为全世界啤酒“最安全的第二选择”,除了质量比较稳定和市场占有率较高之外,相信与荷兰自19世纪末期以来在民族性上的淡化及其甚少在国际上惹事树敌有关。

  啤酒的这种认同性,事实上与啤酒的“水性”有关,也就是说,一个啤酒产地的水质在很大程度决定了这种啤酒的风味,当然啤酒花也很重要,只是世界上公认的优质啤酒花只出自德国和捷克,因此酿酒的水质才是影响风格和品质最关键的因素。因此,一个啤酒的品牌也是一座城市和一条河流、一个湖泊的标志。啤酒喝足了,舒舒服服地打个嗝,嗝出的就是某一条河流的气息。

  事实上,在全球化的市场策略之下,大部分啤酒品牌正在逐渐丧失其所能引起的地域性联想。所以,品牌越来越没有了实质意义,最保险的方法是,走到哪里,喝到哪里,新鲜就好。

  啤酒与夏天

  夏天是啤酒的热销季节,这是因为啤酒总是被视为一种解暑的饮料。  鲁迅在广州的一次演讲中指出,魏晋名士在嗑了药之后,通常会遍体发冷,须得“衣少,冷食,以冷水浇身。倘穿衣多而食热物,那就非死不可。因此五食散一名寒食散。只有一样不必冷吃的,就是酒。吃了散之后,衣服要脱掉,用冷水浇身;吃冷东西;饮热酒。”啤酒的“非酒性”和“反酒性”正在于此。关于酒的温度,饮酒界一向有很大的争议,不过据绝大部分的中国白酒而言,即使不必加热,在常温下饮用几乎是唯一正确和正常的做法。也正是在这个问题上,啤酒再一次暴露出它的诡异的“非酒”本质,即绝大多数的啤酒是从冰箱里湿淋淋地送到饮酒者手中的。一般来说,摄氏10度左右的啤酒喝起来最爽,当然,因应啤酒的不同特性和不同地区的饮用习惯,欧洲人习惯的摄氏10度也并非一概而论,例如美国人就喜爱在5度至10度之间。

  总的来说,只有在摄氏5至10度之间,啤酒的芳香才会全部散发出来,而这个温度通常都低于室温,因此冰镇是免不了的。一句话,啤酒不冰,如同羊肉不骚,对待啤酒,要像冬天一样冷酷无情。事实上,世界上第一部冷气机的发明与诞生,并不是用来防暑降温,而是用于冷冻啤酒的。不过,除了黑啤酒有必要在更低的温度之下饮用,过低的温度也会破坏啤酒的原味,尤其是千万不能加冰块,因冰块会加速气泡的消失,将香味冲淡。在没有冰箱的年代,人们通常是自带容器到店里打酒,扛回家以后,温温吞吞地喝下。如果是夏天,这种温热的啤酒喝起来就备觉苦涩,而且泡沫也异常丰富。我估计,“马尿”应该就是啤酒在摄氏10度以上的真实口感吧。(文—沈宏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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