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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了哈佛大学“杀富济贫”

http://cul.sina.com.cn 2006/03/31 10:05   今晚报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教育乱收费又成为焦点话题之一。对此,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表示,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是一种消费,学生要根据自己的经济、智力实力来选择。北大、清华这些优质教育资源是有限的,自然比较贵,不是所有人都消费得起。就好比逛市场买东西,如果有钱可以买1万元一套的衣服,如果没钱就只能买100元一套的衣服穿。现在很多人不考虑自己实力如何,都想让孩子往好学校里挤,这是非理性的,也是形成“上学贵”观念重要来由之一。

  尽管非义务教育不是免费教育,但大学毕竟是教育机构,而不是经商做买卖以赚钱为目的的商店,大学需要承担教书育人的职能,体现现代教育的公共性,因此大学录取学生不能像商店卖衣服那样,采取“惟钱是举”的单一标准,以高昂的收费将那些“经济实力”不足但“智力实力”有余的学生拒之门外。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如果认为选择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就像买衣服,有钱的可以买高档服装穿着上北大、清华,没钱的只能勉强穿一件粗布背心上野鸡大学,将“经济、智力、实力”三个因素一举简化为“经济实力”,其理由让人实在难以苟同。

  公民能够享受到什么样的教育,说到底是一个教育公平的问题。义务教育是教育的起点,国家以免费为保障,以强制为手段,在全体适龄公民范围内推行义务教育,就是要通过义务教育实现起点上的教育公平。目前真正免费的义务教育普及率越来越高,家庭经济实力对起点上的教育公平的妨碍逐渐减少。

  如果说这些年我们对起点上的教育公平,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公平关注较多,而且在这方面已经有所收获的话,那么,现在恐怕需要较多地关注过程中的教育公平,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公平(包括高等教育的教育公平)了。一个穷人家的孩子在义务教育阶段享受了起点上的教育公平,如果他成绩很优秀,同时如果北大、清华不以“经济实力”而以“智力实力”为录取学生的第一标准,那么这个穷孩子希望通过考试“挤”进北大、清华,进而在非义务教育阶段享受过程中的教育公平,无疑是最自然也最理性的选择。而把穷孩子想上北大、清华视为“非理性”,显然是希望北大、清华录取学生坚持“经济实力”标准,而不希望他们坚持“智力实力”标准,从教育公平的角度看,真不知这种认识的“理性”何在。

  说到北大、清华,人们常常联想到美国的名校哈佛、耶鲁。与中国穷人家的孩子想上北大、清华是所谓“非理性”相反,在美国,穷人的孩子如果不想上

哈佛大学,才是十足的“非理性”,因为哈佛大学是一所“富人可能上不起的学校,穷人家的孩子反而都上得起”的大学。原来哈佛大学和很多著名大学在奖学金制度上实行“按需分配”、“杀富济贫”原则,即根据学生的家庭收入进行判断,看这个学生的家庭除了必要的生活开销外,需要多少资助才能供孩子上大学,穷人的孩子因为家里穷,可以得到自己所需要的奖学金,所以大可轻轻松松上哈佛,而富人的孩子因为得不到奖学金,可能承受不了过于高昂的学费,甚至反而不得不放弃上哈佛的希望。由于经济条件的差异,富人的孩子和穷人的孩子在起点上不够“公平”,因此通过奖学金制度“矫枉过正”,帮助穷人的孩子“扳回”一些公平,从而帮助他们享受到过程中的教育公平。如此设计,可谓深得教育公平之真义。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是构建

和谐社会的一个基础保障。当前,鉴于上大学尚被等同于“买衣服”,穷人的孩子上北大、清华被视为“非理性”,比照哈佛大学的“穷人上得起,富人上不起”,我们追求教育公平之路还十分漫长,还需要克服许多观念上和体制上的障碍,需要付出大量艰苦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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