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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版”人民币5毛钱诈骗15000元

http://cul.sina.com.cn 2006/04/13 16:59   新华网

  正义网北京4月13日讯 (王悦)“错版”人民币是一种印刷的错误,由于比较稀少,一旦出现可能会在社会上“炒出”天价。现在有些人就打起了变造“错版”人民币进行诈骗的主意。今天,丰台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用“错版”人民币5毛钱诈骗1万5千元的案件,两名被告人以犯诈骗罪分别被判1年有期徒刑和拘役5个月。

  2005年11月16日11时,被告人杨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经预谋后在通州区
一烟酒茶超市内,使用变造“错版”五角人民币设置骗局,谎称中国人民银行正在以高价回收“错版”五角人民币,从而诈骗被害人周某的人民币1万元。

  2005年12月2日10时,杨、姜二人在丰台区东管头前街一裤子店内,以同样的手段诈骗被害人付某的人民币5000元。后被查获。

  今天上午,杨某、姜某共同站在法庭上,接受法院审判。法庭上,杨某一会儿低头看地,一会仰头看

天花板。姜某则除了回答法官讯问时抬起头,大多时候低着头、抿着嘴角。杨、姜二人本是初中时的同学,今年28岁的姜某一直在老家内蒙古包头一个做
瓷砖
的工厂打工。去年11月,工厂倒闭了。杨某比姜某大1岁,2004年即来北京,靠收购二手手机维生,他经常与姜某通过电话联络。得知姜某的情况后,杨某让姜某到北京来一起挣钱。出于对杨某的信任,一心想挣钱的姜某来到北京,当天住进了一个小旅馆。第二天,不知杨某怎样挣钱的姜某跟着杨某懵懵懂懂地来到一个超市,演了一出双簧,没等姜某完全搞明白怎么回事时,5千元就被他们骗到手了。姜某对采访的记者说到,拿到钱后,自己买了一身衣服,又下了几次馆子。几天后,本要一起回家的二人在北京南站耐不住手痒,故伎重施时,被警察抓获。

  法庭上,杨某对“错版”人民币的来源,只承认“是一个在社会上认识的人给的”。杨、姜二人在法庭上均对犯罪事实无异议,也均认罪。在法官让二人自行辩护时,杨某很痛快地回答:没有。姜某则犹豫半天,在法官再次问他时,他才慢慢说到:没……有。杨、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表示,出来后要好好做人、不做坏事。在说到自己家庭时,面目清秀的姜某眼圈红了,他说,对不起父母,不愿让父母知道这事儿。杨某则希望永远不要让儿子知道此事,不愿意让希望将来有出息的儿子记忆中有父亲犯罪的这一段往事。

  法官当庭宣判,杨、姜二人均犯诈骗罪,判处第一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千元;判处第二被告人姜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3千元。宣判后,杨、姜二人均表示:不上诉。

  据警方介绍,其实中国

人民银行根本就不收购错版币,就是真的错版币也只是对某些人而言有收藏价值。类似杨某等人的骗子能屡屡得手,一来利用了人们不懂银行的相关规定,二来抓住了人们贪小便宜的心理。杨某就对记者说到:我们只找那些贪小便宜的人下手。欲望是骗子钓鱼的诱饵,忍住欲望,骗子就不会有得逞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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