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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警察办幼儿园

http://cul.sina.com.cn 2006/04/18 09:57   今晚报

  还是云南昆明。

  前几年,这里多发拐卖儿童的案子在全国产生巨大影响。一些丢孩子的家长串联上访,公安部长就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一年批示六次,当地警方可想而知有多大压力了。有段时间办案,见血的命案可以迟延,惟独拐卖儿童的案子不行。笔者在当地采访,听说有派出所长一听到本辖区丢了孩子,放下所有工作没日没夜找孩子。孩子找到,所长也脑溢血了。
有的家长报案时间晚,很可能拐孩子的人贩子已经离开昆明,不知走到全国什么地方去了,打拐成本由此产生。

  据当地警方介绍,被拐走的孩子全部是外来农民工的,他们往往生养不止一个孩子,在农村老家的大山里、村子里,孩子不需要大人看管,饿了自己回来吃饭,天黑自己回来睡觉,家长根本没有孩子会被拐走的概念,也就没有好生照应孩子的意识。他们管孩子的办法被昆明警察称为“放养”。到了城里,他们多居住在城郊结合部被叫做“城中村”的地方。为了摆摊做小生意,进货出货,孩子基本没人看管,人贩子钻空子,用很低的成本将孩子拐走。成本有时是一听可乐,有时干脆是一块糖。等到家长做完生意收摊,或者吃饭时招呼孩子回家,才发现孩子不见了。此时拐孩子的人贩子可能早上了出省的汽车和火车。

  笔者在一个叫船房村的“城中村”走了走,看见小街巷里到处是孩子,没有大人照看的孩子走着跑着玩耍着。若拐走真的很容易。

  据警察介绍,有的孩子最多被转手倒卖七次,七次的买主和卖主被警方称为“一道贩子”———“七道贩子”,其中任何一道贩子查不清楚,整件案子就像断了线的风筝。要把七道贩子一一查清,确定孩子落在何方,并安全解救出来,要花多少差旅费?警方初步算下来,解救一个孩子平均开销两到三万元。这些钱,公安局办案经费显然不够,需政府补贴。政府的钱哪儿来?还不是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税收。

  从源头上制止成本当然要小得多。首先是孩子家长上点儿心,按照法律,未成年人家长有监护义务应该履行;再就是“城中村”的社区政府应该做好管理工作,还有妇联、计生委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而不是靠警察一家忙,忙得又累、又贵,效果还不好。

  据说,昆明本地的孩子几乎没有被拐卖的。

  笔者还听说,当地警方为了解决外来农民工孩子没人管的现象,自己掏钱办托儿所,政府再补一些,农民工家长出一些,从源头上增加一些防范成本,免得酿成大案需投入更多的成本解救。

  这也属于没有办法的办法,下策中的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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