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终审认定其“抄袭” 郭敬明输了官司又赔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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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ul.sina.com.cn 2006/05/23 02:41 北京娱乐信报 | ||||
法院终审认定其“抄袭” 并判其向庄羽公开道歉 持续了两年多的“郭敬明抄袭”事件画上了句号。昨天,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对庄羽的《圈里圈外》构成抄袭,判决郭敬明与出版方赔偿对方经济损失20万元、精神损失1万元,并登报公开道歉。
郭敬明行为构成侵权 2003年,庄羽发现郭敬明所著的《梦里花落知多少》与自己写的《圈里圈外》存在很多相似之处,遂起诉到北京市一中院。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郭敬明在创作《梦》时,剽窃了庄羽作品《圈》中主要人物关系的描写。而庄羽列举的《梦》中侵权的12个主要情节,均与自己的作品《圈》中相应情节相同或相似。同时,在庄羽列举的《梦》中侵权的一般情节、语句中,共有57处相同或近似。 一中院判决,郭敬明、春风出版社立即停止侵权,即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的出版发行;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共同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公开向庄羽赔礼道歉;图书大厦公司停止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 终审判决 加赔庄羽精神抚慰金 对一审结果,郭敬明与出版社表示不满并上诉。北京市高院经过审理后支持了一中院的判决,同时还判决,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赔偿庄羽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此外,还要求郭敬明与出版社在15日内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道歉。 法院在判决时称,小说是典型的叙事性文学,创作离不开作者的生命体验,即使相同的题材,不同的作者也不可能创作雷同,“两本书相似或雷同之处很多,难以用‘巧合’来解释”。 庄羽表态 和郭敬明没什么接触 “判决很公正,对这个结果表示满意。”听完判决结果后,庄羽告诉记者。 庄羽表示,这起官司对她的生活影响很大:“特别是官司刚开始的时候,情绪波动特别大。”不过,她现在的工作、创作都已进入了常态,生活很平静。 对于郭敬明,庄羽称两人私下并没有什么接触。 郭方说法 结果在他们意料之外 判决宣布后,记者尝试联系郭敬明,但他的手机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此前,对一审判决不服气的郭敬明曾发表声明,拒绝与庄羽庭外和解,并表示坚信二审法院将做出公正判决,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但此次终审的判决无疑会让他失望。 对于终审判决,郭敬明的律师吴名有表示“在我们的意料之外”。对法院的“抄袭说”,他认为应该给出具体的雷同比例,“现在的范围太宽了”。他表示,在与当事人沟通后,再决定是否采取相关的一些行动。 信报记者张守刚 郭志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