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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死扛”不为抄袭道歉 庄羽:坚持要他道歉

http://cul.sina.com.cn 2006/06/07 12:01   北京娱乐信报

  庄羽透露已得到21万赔偿金

  “我会执行法院判决的赔偿和停止销售,那是出于我对法律的尊重。但我不会道歉!”6月5日夜,在法院判定郭敬明抄袭案成立后,沉寂半个月的郭敬明在博客上发表如此声明。对此,抄袭案的另一主角庄羽回应时表示,道歉也是法院判决的内容之一,如果郭敬明真的尊重法律,就应该道歉。

  郭敬明:执行判决,决不道歉

  在个人博客中,郭敬明发表声明,表示:“我会执行法院判决的赔偿和停止销售,那是出于我对法律的尊重。但我不会道歉……”

  他还称,这是迄今为止,他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对官司判决结果做出的回应,“从今以后,我不会再对此事发表任何观点。”记者拨打其手机,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上月22日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郭敬明抄袭成立。对此郭敬明称,“官司打了三年,这三年,我惟独没有在官司上浪费任何精力。”他称,这或许是导致他败诉的重要原因。

  庄羽:尊重法律就应该道歉

  记者随后联系到此场官司的另一位主角庄羽。她表示她已经知道了这个声明的大致内容,对于郭敬明的“不道歉”表态,她回应道:“法院判决要求郭敬明与出版社必须在报纸上道歉,如果他尊重法律的话,就应该道歉!”她同时透露,法院判决她得到的赔偿金额共21万元,目前郭敬明方已经打到她的银行账户。

  对于郭敬明的此次表态,庄羽显然并不满意。“法院为什么判定他输了官司,是因为他确实抄了。但有些假话,如果他在自己心里说上1000遍,他就会认为是真的了。”她表示,她将在与律师沟通后,决定是否采取相关措施。

  韩寒:博客讽刺郭敬明抄袭

  郭敬明抄袭案终审判决后,韩寒曾写了一篇名为《大变》的博客,并看作是毫不避嫌地对“郭敬明涉嫌抄袭庄羽案”相关事件进行了“戏耍”。文中,以冷幽默文字著称的韩寒写出了颇为忧郁多情的文字:“虽然我以第三完赛,但是,裁判还是加罚了30秒。但是,这不具备法律效应,我申诉了。裁判说我黄旗超车,还给我看了录像,我又哭了。这次哭得赛服都湿了。这是一场陷害,那画面里鲜艳的黄旗肯定是电脑特技。飞机起飞了,珠海的气味揉碎在我年华的纵逝里,等我,上海的香樟。”

  这篇隐秘的文字语言风格很像郭敬明,韩寒自己的解释更妙:“我的读者应该呐喊,小三小三(我赛车的车号是三号),就算你超了,也超得漂亮!哪怕你把安全车都超了,我们也都喜欢你。”以此来讽刺郭敬明抄袭事件发生后不少“粉丝”宣称“小四(网友对郭敬明的昵称)就算是抄的,也抄得好看有水平”之类的话。

  信报记者张守刚

  【相关链接】

  郭敬明抄袭案回放

  2003年12月,庄羽向北京市一中院起诉,称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剽窃了其《圈里圈外》。随后,北京市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梦》中剽窃了《圈》中具有独创性的人物关系的内容,造成《梦》文与《圈》文整体上构成实质性相似。郭敬明不满上诉。

  2006年5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郭敬明的上诉要求,判决郭敬明与出版方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同时,春风文艺出版社、北京图书大厦也被判决停止出版、销售《梦》一书。终审判决还要求郭敬明与出版社应在15日内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道歉。同时,为了对其行为有“惩戒”,判决其赔偿庄羽精神抚慰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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