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对“少年儿童”的年龄界定是六至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六岁以下属于婴幼儿时期,从天真烂漫的懵懂到开始学习认知社会,六到十四周岁是一个人心理、生理生长的重要阶段。提到“儿童不宜”,大部分人都熟知包括:色情、暴力、恐怖等几项,在实际生活中和孩子一起面对“成长”,面对认知环境和诸多的新生事物,怎么保护儿童让他们健康成长一直是大人们的大问题。
对儿童的保护太不够了
“儿童不宜”视不同情况主要分为:“危害儿童”和“不适合儿童”两大类。“危害儿童”的主要包括:色情、暴力、恐怖等;“不适合儿童”的主要指的是一部分大众文化例如武侠类、成人电影、电视剧、言情片。儿童的认知能力有限,他们对这些文化传播的内容不能理解,更谈不上正确分辨,所以很容易产生负面效果。
儿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我们总是说要保护儿童,但是现在人们对儿童的保护有的方面管得不够,比如现在的街头游戏、图书和音像制品,大都管理不够。还有一些没有意识到要规范的,比如一些针对儿童的商品广告,这些广告在视觉和听觉上吸引孩子,被掩盖的往往是产品的真实问题。这显然是误导儿童,这些广告成人都不能够理智区别需求,何况面对这些没有辨别能力的儿童。
还有就是不分年龄看一个电影,其实媒介产品都应该有特定的接受对象。比如说冯小宁的《紫日》,报道说当时很多小学生看的时候在笑,导演很愤怒。我认为这是儿童心理的正常反应,不应该把它上升归集为道德和政治问题。成人能够理解电影的内容,小孩子却不能够,他们的认知水平和情感水平有限,对事物认识容易类比生活和游戏,儿童简单直觉电影某些场面类似自己玩的游戏,所以他们会感觉到滑稽。这就像儿童参加集体追悼会,他很难去理解自己和死者的关系是什么,对于一时的快乐和伤痛他们会很快忘记,反而容易受环境的影响。我们的电影挂上“儿童不宜”,大家会说这是“成人电影”是电影有色情内容的代名词,但是不符合儿童看的内容不仅仅是色情。我们有百部爱国主义影片,我认为这其中有一部分是不适合给儿童看的,而且量很大。心理和生理年龄共同决定了儿童的特点,爱国主义影片的部分内容更适合成人。
“要做孩子的法官,先做孩子的律师”
父母出于爱护孩子,经常会对孩子提出类似不准说谎、偷东西,不准抄作业、打架等禁忌行为,当然这些都是对的。但是我们叫孩子听话,可实际证明“听话儿童是问题儿童”。孩子在学习和认知,让他们不犯错误是不可能的。孩子有个性,有他们自己的方法和思想,孩子的世界是复杂的,父母对孩子不理解,处理问题太简单和想当然,不给他们表达和辩解的机会,这样的学习会很失败。我提倡“要做孩子的法官,先做孩子的律师”。作为家长,在处理孩子“违纪”行为以前要学会先在心里为孩子辩解一下。
比如四年级以下的孩子你对他重复了又重复:上课不要脱鞋子,问他记住了没有——记住了,好,上学去了,回头他又提着鞋子从教室出来了。但是你不能因此武断孩子有毛病,更不能责打孩子。因为对这个年龄的孩子来说,粗心大意是特点,不是缺点。孩子打架,当然我们不提倡教孩子暴力解决问题,可是如果他是受到挑衅后还击,出于维护自己的尊严,其实这样的行为应该是正常的和可以理解的。孩子有这样自觉意识是正当的,有的人学了一生都没有勇气站到拳头面前维护自己。
允许孩子和父母老师辩论、讨论,不要剥夺孩子和成人沟通交流的权力和孩子对立起来。太多的“不准”又不给孩子解释为什么,不准孩子争辩,这样树立权威的父母和老师失去的是孩子的信任和尊重。
真正的教育是做人的教育
我国的教育状况较以前有很大进步,主要体现在为素质教育的实施采取的大量措施。素质教育措施力度是大了,学生也在减负,加强了实践活动的锻炼,但是这些进步却非常缓慢可以说是收效甚微。旧的问题依然存在,还处于把学习搞好了其它什么都不用管的阶段。这些“其它”就包括:道德教育、良好习惯教育、做人的教育、人格水平的教育、体育锻炼的教育、营养的教育、生理健康的教育。我有一句话“素质教育轰轰烈烈,应试教育扎扎实实”。
为应试而学习,我说这样培养孩子的父母是在酝酿悲剧,在争分夺秒地创造灾难。中国现在是教育荒废的时代,在教育中应该以培养人为理念,应试教育不是培养人而是培养考试机器。真正的教育不是传授知识的教育,是关于人格、情感、良好的品质和修养的教育。
(采写:门静图—严志刚/新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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