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香港人情薄过纸!”
可是香港人却常把“施比受更有福”挂在口边,于是你可以看到香港每年各类公开筹款活动不下数百次,有些慈善团体所收到的善款动辄以亿元计。“人情薄过纸”的说法似乎又不能成立。
香港人的这一份善心,却也遇上了“有心人”,有人借慈善为名而钻空子诈财的事情偶有所闻。
近期,就有团体被传媒揭发采用佣金制利诱学生代销奖券,事情至今还没调查完;至于早些日子,也有团体利用邮寄方式募捐,结果捐款因法律上的漏洞而落入红人腰包。
幸好香港拥有几十年来不断完善的一套对慈善机构的监管政策,还算十分严密的机制,令有人钻空子利用港人善心诈骗的丑闻甚少出现,香港人的善心也可以得以继续。
慈善筹款不是谁的专利
能在香港进行慈善筹款的并不是慈善机构的专利,香港法例规定,凡是根据香港法例正式注册的团体(例如根据公司注册条例、商业登记等)都可以申请进行公开筹款,即按法例,几乎所有的机构都可以申请进行公开的慈善筹款,只要他们向社会福利署申请获批就可以。
慈善的用途也不一定用在香港以内,原来只要能向社会福利署证明所得的捐款是用于帮助真正有需要的人士,就算是帮助香港以外的有需要人士,如内地水灾、内地山区助学,甚至帮助非洲儿童等等的慈善机构也可以申请在香港进行筹款;这份便利,令来港瓜分这个慈善的“大果实”成了许多慈善团体的募捐策略,如世界儿童基金会、宣明会、无国界医生组织以及内地的慈善团体。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向香港税务局成功申请免税的慈善机构已多达3000家以上,僧多粥少下,香港人就对这份“爱心钱”要求花得更有心思。
筹款仪式成话题
说起香江的慈善募捐形式,也颇有其趣味所在,一般的本地社会服务慈善团体,除了可以向政府、赛马会或公益金争取每年拨给一定额量的经费外,也会向社会各个层面进行募捐,如传统的东华三院、仁济医院、保良局等大型慈善机构,每年都会在电视上和许多社区(如公共屋苑)里进行公开筹款活动,至于成为这些团体的各位理事、会董们,当然更是需要为善施乐。其实能成为理事、会董,最基本条件便是每年能向这些团体捐出一笔款子,到了这个公开筹款的日子,他们更成了推动人们认捐的核心,于是他们在电视上如何脸不改容地捐出一般人心目中属于巨款的善款,成了许多人茶余饭后的话题,当然也鼓动了小市民的善心。
香港小市民平常日子里善心大发的“星星之火”,一般都是化作几十个“爱心”。每到周末的早上时分,街头上就会出现一批学生、义工向路过的市民进行卖旗筹款,几十年下来,市民对这个周末的大城小景也份外有亲切感,如果一个周末没有了,大家都似乎有点失落;回到办公室当看见同事胸口都贴上一张小贴纸的善长仁翁记认,低头一看自已却没有这份记认时,共同的话题似乎又少了一个,于是周末早晨大家一看见一张笑面迎上,都会不自觉地雄纠纠地挺起胸膛,从口袋里掏出几个“碎银”,把爱心尽情地发挥一下。
别小看这几个“碎银”,半天筹款下来也可以达到几百万元以上,如东华三院1998-1999年度就靠卖旗筹得了403万元的善款,保良局筹得了493万元的善款,“涓水成河”在此有了最真实的写照。
慈善机构应变有道
香港市民的慈善捐款一向以来是许多本地慈善机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可是一场金融风暴,令许多香港人都开始对花钱斤斤计较起来,一向依赖市民善心大发的慈善机构,当然也不会例外地遇到市民捐款减少的情况。据一些老牌慈机构的统计,近年卖旗所筹得的善款有很明显的下降,再加上一向资助慈善机构相当一部份开支的公益金和赛马会也面对收入减少的情况。慈善机构都只能慨叹一句:市民不能慷慨解囊。
现在慈善机构也面对了竞争现实,近年虽然市民慷慨解囊的盛况不再,但卖旗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经费的情况依旧,僧多粥少下,一年只有六七十次的卖旗名额也就成了许多慈善的兵家必定之地,可惜有人得也必定有人失望,越来越多的慈善机构申请加入卖旗行列,令获批的机率一年低过一年;虽然当局已经加开了几个非周末的卖旗筹款日子,但据统计,1999-2000年度共有116家机构申请,只有72家获批准,成功机率只有六成多,到了2000-2001年度,申请机构增至148家,获批62家,成功率更降至四成左右,结果连一些老牌的慈善机构也落空了,仁济医院和小童群益会就是其中两家。
拥有一批理事和董事,以及社会人士的巨额捐款,规模较大的慈善机构,得不到卖旗筹款还不致于会对开展慈善服务构成很大压力,但是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慈善机构,压力即刻出现,申请卖旗落空,当然是马上想方设法筹款去;就算是获准卖旗的小规模慈善体也常常因为卖旗日无法募捐到合乎要求的60万元指标,下年度申请卖旗的资格要被迫失去。
筹款有困难,广开财路也成了近年慈善机构增加收入的一个有趣新景象,如志愿服务团体“圣雅各福群会”,就想出一招:举办减肥班赚取营运成本,提出助人自助的口号,利用举办这样的课程广开财路,由于收费比起坊间的商业机构低廉,据悉反应还不错,所赚到的利润又可以补贴一下亏本的服务。
加强监管与自保
善款筹集情况还没有改善,新情况又出现了,原来香港法例规定,所有筹款用作慈善用途的筹款活动均由社会福利署监管,筹款所得的各项开支均要清楚列明帐目内,并需经由专业会计师签署核数报告,然后交给有关部门查核。过去慈善团体不多,问题也很少出现;可是现在慈善团体以千计,又有不少是来自五湖四海,灰色地带也就予人可乘之机了。
原来利用广告和邮递募捐的机构是不在法例监管之列,公开在公众地方进行出售慈善奖券原来也非由社会福利署所管辖,而是由另外一个政府部门影视娱乐事务处规管,可惜发出牌照的条文里却没有规定要提交核数报告的条件,问题也就容易出现,最近被媒体揭发用回佣在街头售慈善奖券就是一例。
其实政府也正在亡羊补牢,知道慈善筹款话动的招数日益五花八门,尤其是面对一些现行法例也监管不了的花招,修订后的条文将会把慈善筹款活动:如邮寄募捐、慈善餐舞会、义卖、步行筹款、慈善奖券……都列入当局的监管之内,所有组织和团体只要进行公开的筹款活动,都必需向有关的部门申请。
还未补牢之前,香港的一众精明爱心“消费者”已经有了自保高招,务必把丁点的爱心用在刀尖上,对于不是自已熟悉的慈善团体,都不会再尽现爱心了,卖旗日子捐出几个碎银倒还无所谓,更多的人是选择把爱心交给有信誉的慈善团体,或是选择自已喜欢的慈善项目,例如帮助山区学童、助养儿童、新闻事件中的苦者……慈善捐款讲求对口,成了香港人爱心大放送的新潮流。(文—虹意)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