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广州市政府突然决定,从当天起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包括增城市、从化市)停止核发微型小汽车牌证。通告规定,微型小汽车是指发动机汽缸总排量为1000cc以下(含1000cc)的汽车。已经领取号牌的微型小汽车,应当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路段行驶。
这个规定来得非常突然,估计很多车主和经销商会措手不及。不过我看不出这个决定意义何在,除了把微型小汽车挤出路面,使“九运会”期间路面好看一些外。
有利环保?难道排量3000cc的小汽车会比排量1000cc的小汽车环保?的确,微型小汽车多数是化油器汽车,但这和排量是两个概念,逐步不让化油器汽车上路我是很赞成的,的确有利于环保,但只要微型小汽车也是电喷车,就应该让它上路,同理,大排量的汽车,只要是化油器汽车,也不应该上路。
公交优先?也理解不到跟微型小汽车有什么关系。难道大排量小汽车载人比微型小汽车多?我看不见得,奔驰S600的载客量跟长安羚羊一样多。恰恰相反,很多微型小面包还可以载六七人。如果是公交优先,那应该微型小汽车、大排量小汽车一起限制,让公交优先,而不是单独拿微型小汽车开刀。我觉得可以向美国一些城市学习,有多人乘坐的小汽车可以走快车道,而只有一个人在开的小汽车则只能走慢车道,这的确体现了公交优先的原则。
微型小汽车很多用来载货?广州的确有微型面包车用来当小货车使以避开单双日规定的情况,这的确要管,但不应该一刀切。如果微型面包车用来载人,就应该给它上路,同理如果大排量小汽车用来载货也应该管。尽管有如是情形,也只是微型面包车出现了违规情况,像夏利、长安羚羊等微型小汽车是无辜的。
本来中国就已经出现排量越大越好卖的怪现状,如此一来无疑更加助长这一现象,明显不利于环保。与广州的规定恰恰相反,欧洲、日本非常鼓励购买微型小汽车,而且给予税收的特别优待,因为微型小汽车无论是排放废气、材料使用,都比大排量的汽车环保。我在美国4个发达城市看到的大奔驰加起来还没有广州的多,因为西方发达国家鄙视这种“幸福我一人,危害全市人”的马路霸王,而广州排气量6000cc的S600比比皆是,还以此为荣。不过广州要限制大排量小汽车恐怕很难吧?因为很多官车都是大排量小汽车,相反,许多微型小汽车都是百姓车。
我觉得这个规定似乎跟几年前北京规定没有尾箱的小汽车不得上长安街有非常相似的地方,就是政策出台仓促,没有广泛征询群众的意见,而且,两个政策都明显倾向于“官车”——官车都是大排量,有尾箱的。而现在,北京的这个政策不得不撤销执行。
停止微型小汽车上牌,使老百姓的轿车梦更加遥远了。如果政府主要是想限制微型小货车和微型小面包车,那应该对夏利、长安羚羊等微型轿车网开一面。(文—杨震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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