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德庸在上海)
我们约了在古老的和平饭店二楼的咖啡厅完成这次“脱口秀”的聊天。朱太太冯曼伦不断地对朱德庸说:你看这儿像不像我们在旧金山住的那家旅店?朱德庸盯着旧旧的天花板半天,突然说:会不会有鬼呢?——朱太太兴味索然。
和平饭店的钢琴师在楼下演奏着德彪西的《快乐岛》,朱德庸斜靠在沙发上,喝着咖啡,不断地问:以前谁坐过这里呢?
他想喝的是卡布其诺,但和平饭店没有这种咖啡。
我们从和平饭店出来,走在南京路上,朱太太一直很满足的神情:好好玩哦。——她是我见过的语音最为柔婉的女人。朱德庸最注意橱窗里的动漫人物,当我们在盯着衣服的时候。南京路灯红酒绿,花花世界一般,朱德庸说:我仿佛看到了台北。
朱德庸走在街上,虽然身体稍有抱恙,依然精神矍铄,冯曼伦说:你看,他就是一个城市长大的孩子。
上海的街道逛得让人饥饿,找来找去,南京路上的餐厅乏善可陈。朱德庸出主意去淮海路的红房子,他记得陈丹燕介绍过,一年多前自己也去光顾过,里面的牛尾汤很好喝。于是我们四个人一窝蜂冲了过去。进门后朱德庸就颇为失望:以前的木地板呢?怎么换成了这样的地砖?唉——还好,木梯还在。他一举手:小姐,四个人,四碗牛尾汤!
朱太太要了一份葡国鸡,服务员拿上来,发的是上海音:你的“布谷”(葡国)鸡!
于是朱德庸来了灵感,他说了自己的一个笑话:他第一次到北京,满大街都在说:傻B!他问别人,傻B什么意思?别人回答他,就是傻子的意思。一天一个相熟的北京女记者要来采访朱德庸,他温柔叮嘱:我住在哪里哪里,你应该怎么走怎么走,怎么拐弯怎么穿马路,最后他说:“你不要像傻B一样乱走哦!”
清平路上的莎莎酒吧。我们都要了汤力水,落地玻璃门前的几把大蒲扇在屋顶上左右晃动,透过玻璃,衡山路的幢幢老屋清晰可见。我告诉朱德庸,这里是宋子文的故居。他开始和太太商量,在上海买一幢这样的老房子,他们很是担心:还能买到吗?
莎莎人太多,于是我们走出来,在衡山路上漫无目的。转个弯,桃江路到了,于是看到了AMALES,一个爱尔兰人开的酒吧,大大的院子里深藏了一间欧洲风情的酒吧。好几个老外在这儿打发着周日有太阳的下午。朱德庸显得很高兴:这样的城市探险多么的有趣!
很多天后,朱德庸又到了上海,他在电话里告诉我:今天又去了莎莎哦!
当局者——朱德庸
除了漫画,旅行对我来说可能是生活里最重要的东西了。我喜欢带着家人去各种城市旅行,在各个城市里散步。在我的旅游经历里面,印象最深,惊讶最多,冲击最大的是新加坡和日本,你很奇怪为什么?在我印象中,亚洲人都是比较可怜的,因为进步太慢。但我到新加坡时,虽然已经是9年多前,我发现华人竟然可以把一个城市建得这么好,已经脱离了华人总是生活在阴暗环境的印象。26岁时我去美国,唐人街就让我很难受,在那么一个先进的国家,华人们依然生活在一个低阶的地方,他们只能是生活在一个很局限的很传统的小圈子里,那种感觉很不好。
后来我又去了日本,受到了更大的冲击力。他们的生活品质非常高,那种感觉是很不一样的,虽然日本人的民族性是我很不喜欢的,社会架构很可怕,整个国家就像一个大的企业,所有人都穿西装、打领带,很是整齐划一。但如果你是一个观光客,你真的会觉得很不错,很方便,一切都是很上轨道的。
有一点很有趣,我去过的很多亚洲地方,新加坡也好,香港也好,马来西亚也好,在那些地方的洋人都是优越感很强的,显得很骄傲。但在日本,洋人优越感是最低的,甚至是自卑。日本80%的社会内容是商业性操作,社会已经被商业操作到近乎完美,让洋人们自愧不如。一次我在日本坐电梯,进来一个洋人,他非常谦卑,一进来就跟点头哈腰叽喱咕噜和我们讲日文,那样的情形很有趣。我常常觉得,电梯是很奇妙的东西,人一进电梯往往就像是裸体了一样。
所以我从来不否认自己是喜欢先进的。我从小就不喜欢落后的地方,我在台北长大,我从来只去几个区。我想,人往往会被大环境变得很没有价值,人不一定吃得要好,或者住得很好,这和他的价值无关,但如果条件差到一个程度,人就很难了,没有办法得到机会提升自己。
当然我到城市更多是感受不同人的心态和生活方式。就像在东京的表参道,它有点像北京的王府井,很多店很多商铺,有各式各样的人。有机会你一定要去,那是一个让人留恋的地方。我记得那儿有许多的咖啡馆,在那儿呆的时候,我经常会去咖啡馆找一处视野很好的地方,点咖啡或啤酒,看东京人在那里来来往往。似乎所有东京人都集中在表参道,他们的打扮各不相同,很突出很独特。印象中一个女孩,戴着黑纱,扮成公主的模样,背后装着魔鬼的翅膀,就这样旁若无人地走过去。在那样短的时间集中地见到那么多人,那么多的风景,感觉是很奇特的。
人是我去某个城市的主要原因,我希望这个城市各种人都有,这样我会觉得人生很丰富。我和太太在日本时,经常花整个下午在表参道,透过窗户看到各种打扮花哨的人无声地走过,显得很个人主义,觉得好有趣。
还有流浪汉!日本新宿的流浪汉不是一般想象中那样好像很可怜。他们是有流浪汉文化的。他们也许之前在社会上混得很不错,但不愿意忍受制度化的生活,所以干脆扔掉一切去做一个流浪汉。在东京新宿的地铁站里,流浪汉们住在一个个的大纸箱里,自己住自己的,而且每一个纸箱都不一样,做得很有建筑意味。我见过一个四方形、某个角很高的大纸箱。我老在想,其实他很舒服啊,什么时候躺累了,打个滚过去,在那个角下一下子就站起来。哈哈,多舒服!在日本,流浪汉已经成了一种文化,不一定是穷困潦倒才去做流浪汉。他们是在发扬一种流浪汉文化,在这种文化面前,不仅是感到有趣,而且是在领悟另一种人生。有些流浪汉是很年轻的,他们总在晚上到一些速食店,捡点薯条什么的,不管店里还有很多薯条,他们坚持只捡一包,非常有意思,我曾经问过一个流浪汉为什么,他说:隔夜的薯条不好吃了。(笑)你看,人家也是要讲生活质量的。
日本给我的惊艳就在于这样的多样性,日本给人一贯的印象是整齐划一,而且上班族们的确也很沉闷,尤其是进入商社后,每个人从职位到婚姻早已全部安排好了,就像一粒棋子该怎么走就怎么走,不按规定就出局。但我还是能看到旧氛围下的各色人,他们呈现出非常自我的形象。我能感到这个社会的个人主义已经盛行日久,从打扮、服装上体察出个人价值在里面,这对于亚洲人来说,是很不容易的事。
城市的建筑同样吸引人。在很多城市里,老房子里还住着人,你似乎看到一百年前的事,墙角、屋顶,一点一滴,你想象一百年来到底是什么些人住里面呢?这种遥想让人很享受。有些城市住几天就乏味了,但有的城市却可以留你很久,就像一个宝藏,让人慢慢挖掘,挖掘一切和人有关的东西。拿台北来说,台北已经有很多不同人,但层次就不够,一个城市发展不够久,会显得很单薄。台北虽然已经较以前大不一样,但层次依然是不够的,人的重复性很大,久了让人觉得缺乏创造力,我想这就是全体随商业运作起舞导致的,并没有从追求人的根本价值出发。
所以我喜欢美国的旧金山,那是一个旅游城市,它的气氛和纽约、洛杉矶都不一样。去年,我们一家去旧金山,本来只打算住一夜,去了以后,那天晚上我心里一直有个声音出来说:这个城市我还要多呆几天。说不清为什么,这是一个城市的感觉。我记得当时我在街道上走,特别愉快。有一天,我们沿着马路走,在小巷里的露天咖啡座里小坐,感觉很像广告里面的画面,有鸽子哗哗地飞过来跑到你的脚边,还有两个黑人在咖啡门边唱爵士乐。当你沿着旧金山的街道走,看到各种各样的人,然后看到他们的商店,去找他们最有名的咖啡店,你甚至是能感觉城市跟你在对话。我们还特别去伍迪·艾伦常常去的“城市之光”书店,进去翻翻书。那个书店很奇怪,进去就感觉到了美国的60年代,里面的人似乎还残留着那时嬉皮士的气味。你在那儿会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家书店几十年都没有变过,有多少人来过这里,和你摸过同样的书,书架的边有过多少人的指纹,这些人可能很多都死了。在书店里,你好像可以呼吸到几十年前的空气。还有一家很旧的旅店,有多旧呢?他们的电梯只有一个,而且有100年了,木头门、铁栏杆。电梯咣当地上下,整个饭店只有几十间房间,充满了美国南方的风味,简单而精致,每个人都彬彬有礼,低声交谈,颇有《乱世佳人》的味道。还记得早上到餐厅吃饭时,一走进餐厅简直就像西洋片里的情景一样,一堆穿得休闲但却讲究的白人雅皮坐在那里,对我而言就像进入了一个真实的3D电影院。我边吃边打量着他们,他们也打量着我们,眼睛互看,两相对峙——在这个地方,黄种人是稀有动物。
我总觉得城市是很飘的东西,我喜欢它是新的同时也保留旧的。旧的东西固然让人感喟,但却在现实中给人不方便的感觉,只有旧其实也很单薄。我到过一些古老的城市,它基本是死亡的东西,只能让你缅怀,但无法激发你。大家都在说瑞士有多美,但我觉得过于乏味,还有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多少人夸它啊,可我一到那儿,看到家家户户的窗户上都挂着蕾丝花边的窗帘,窗台上放着一盆盆的花,天哪,我真想大叫:这叫什么城市,除了花还有什么?更可怕的是,听说他们还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家家户户周一洗窗帘,周二洗地板,周三……周四……
可是到了巴黎,一切就不同了,它是我见到的唯一一个白天和夜晚同样美丽的城市。在巴黎的第一个夜晚,我到旅店附近的葡萄酒店买了一瓶只值一百多台币的葡萄酒,带了一条30元的法国大蒜面包,和太太一起到旅店的阳台上喝酒,那是最好的感受,不是喝酒,而是喝气氛,和金钱无关。
城市的丰富在于新和旧的对立,在这种对立间我能感觉人在那儿活过,然后死去了。那些建筑、那些灯和人一起走了过来。所以我在一些城市是一定要走路的,但有的城市坐在车上看就可以了,像洛杉矶。
我1999年7月第一次来大陆,到北京。北京给我的震撼也非常大,它很符合我的梦想。我是个矛盾的人,我喜欢进步的东西,但我更喜欢在进步里保存很多旧有的成分。我很怀念我小时生活的台北,抛开落后不提,是那种旧氛围是沉淀下来的生活节奏、做事的步调。我小时在夏天里走在小巷里,没有一部车,很多的树,这才是我的台北。我前些年总跟我太太说,我很希望以我现在的感受回到我小时生活的环境里去,因为小时候完全没有感触,当你大了,你对生活有了历练,那些地方却不存在了。我晚上睡觉的有些时候,每晚都能回想到我们家生活的那个区,那些街道。然后走走走,好像就回去了那个环境。1999年到北京我在胡同里走,我真的找到了那种感觉,我的意思不是说北京落后,而是它还保留了一种旧的生活方式和感觉。所以我当时对太太说:美梦成真。
去年2月的一天,我和太太走在上海的南京西路上,我往天空看,那些城市的灯光跟天空的颜色在一起,就像一幅古老的画。我就一直看,一直看,那一刻我就感觉到上海的呼吸,我感受上海是活的,还有那些建筑,它们是和上海的一代一代人一起走过来的。城市是有记忆的。如果一个城市没有了记忆,人就没有记忆了;没有了记忆,就没有过去;没有过去,就不会有未来了。让人生活在没有记忆的城市里,城市是很混乱的,最后变成完全的商业动物,再没有办法停顿下来,很可怕。所以我今天请你到和平饭店来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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