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学》编者按:“监狱里是不是特'黑'呀?”许多人听说李忠效正在全国各地的监狱采访,都好奇地这样问。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人惊人一致地提出这样的问题?一是过去中国的监狱把门关得太严了,对外宣传太少,致使人们对监狱有种神秘感;二是人们在电视、电影里看到的古代监狱、民间监狱乃至外国监狱的阴暗故事太多,把那种印象“移植”到当代中国监狱里来了:凶神恶煞般的牢头狱卒、阴森可怖的监舍牢房、“光明正大”额匾下的肮脏交易等等--当代中国监狱里面到底什么样?90年代初曾以《我在美国当律师》和《联合国的中国女外交官》畅销全国的著名报告文学作家李忠效历经数月精心采写的报告文学新作,为我们揭开了当代中国监狱的神秘面纱--
(作者:李忠效)
监狱,对许多人来说,那是个既神秘又令人恐惧的地方。其实绝大多数人对监狱并没有直接感受,而间接感受也大都来自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如《水浒传》中的"杀威棒",《红岩》中的"白公馆"、"渣滓洞"以及"辣椒水"、"老虎凳"等等,已经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新中国的监狱,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监狱里面是什么样?
百闻不如一见。从2000年9月开始,我先后采访了青海、山东、湖北、湖南、广东、上海、北京等七个省市的十几所监狱,从西到东,从经济落后地区到经济发达地区,尽管各地监狱的硬件设施差别很大,但在管理制度和尊重人权方面还是比较一致的,那就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监狱政策进行管理,特别是1994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各省的监狱管理工作都有很大改观。
那么,现在的监狱里面到底是什么样子呢?
我在青海塘河监狱采访时了解到,10年前的一场大地震,把监狱(当时叫劳改农场)所有的办公室和家属房夷为平地,死亡100多人,而监狱大墙内的监房一间没倒,也没死一个犯人。原因是监狱办公室和家属房全部是"干打垒"(一种用粘土垒起来的简易房),经不起强烈的地震,而监房全部是砖瓦结构,要比"干打垒"坚固得多。塘格木农场大地震的有关情况曾上过1992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中国改造罪犯的状况》白皮书。
在山东鲁南监狱采访时,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犯人大伙房。那个伙房有两个篮球场那么大,像两个工厂的大车间,一间做主食,一间做副食。我一走进副食"车间",就闻到一股扑鼻的肉香,只见两口直径约有一米五的大锅里正在煮肉,值班的犯人告诉我,这是为矿上下夜班的犯人准备的。他还告诉我,他们每顿饭是两个菜,一荤一素;菜是每人一份,饭则随便吃,不存在吃不饱饭的问题。在旁边的墙上,有一张做工精致的像展板一样漂亮的犯人"一周食谱一览表",上面不但标明了本周每顿饭吃什么,甚至还标明了这些食品的营养成分和所能产生的热量(大卡),对在狱中占很小比例的穆斯林犯人,也专门为他们制定了食谱。在主食"车间",我看到巨大的汽蒸锅里蒸的是雪白的大米饭,一人多高的不锈钢蒸屉里蒸的是白面包子。包子很大,一个足有四两。我情不自禁地对陪同我采访的监狱办公室副主任王立彬说:这包子可真不小啊!王立彬说:要不要尝尝?我非常想知道包子里面是什么馅,便说:好,尝尝。一个犯人马上从刚取下的长方型蒸屉中拿了两个包子,我说一个就够了。其实一个都吃不了。我想把包子掰开给王立彬一半,没想到这一掰,里面的油马上顺着手指缝流了一地--不仅是肉馅的,而且油还很多!我和王立彬站在那里大吃大嚼,引得旁边正在吃饭的犯人都好奇地看着我们。王立彬告诉我,他这是第一次尝犯人食堂的东西,还是沾了我的"光"。因为监狱有严格规定,管教人员是不准到犯人食堂吃东西的。监狱有个职工食堂,据说不如犯人食堂办得好,一些单身汉对负责管教的副监狱长蒋鱼水说:干脆我们把伙食费交到犯人食堂,到犯人食堂就餐得了。蒋鱼水断然拒绝:不行,管教人员不能占犯人的便宜!
像鲁南监狱这样的大伙房,后来我在许多监狱看到过,也看过他们的食谱,都搞得不错,有的连餐具都是不锈钢的,只是没再尝过他们的饭菜,因为我也不能占犯人的便宜呀!
走进山东微湖监狱的大门,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块像足球场一样绿茵茵的大草坪,这是负责管教的副监狱长邹积忠的杰作。当初是他力排众议,仅花了几百块钱就搞成的──劳动力不计成本,草皮是从监狱的别处移栽过来的,只有草坪四周的那些瓷砖花了点钱。在我采访过的十几所监狱中,可以说微湖监狱在制度化管理和监区环境改造方面是搞得最好的监狱之一。
不过要说监狱的硬件设施,搞得最好的还是广东经济特区的监狱,如东莞监狱和深圳监狱。
走在东莞监狱的广场上和监区里,如果不是周围的高墙电网在不时提示我这是什么地方,如果不是有穿着制式囚服的犯人不时在眼前走过,那么我肯定会把这里当成是某个大学的校园,或是某个花园式住宅小区。监狱的教学楼很是气派,那个能容纳几百人的阶梯教室,要比我曾经就读过的解放军艺术学院的阶梯教室漂亮得多;那几间心理治疗室,设计新颖,装璜温馨,是我到目前为止所见到的最漂亮的心理矫治中心。至于其他电化教学设备,更是让一般的高等学府望尘莫及。陪同我采访的监狱教育改造科副科长崔吉强不无担忧地对我说,一些来此参观的中学生,看到这么好的现代化设施,惊奇地叫道:哇,这么漂亮啊,比我们学校强多了!要是片面宣传我们监狱的环境和设施,弄不好会产生负面效应,使一些人误把监狱当成世外桃园、享清福的地方了,因此要特别强调监狱是对犯人进行惩罚的场所,犯人在这里是没有自由的,要老老实实接受改造,而自由对每个人来说,才是最最宝贵的东西。
所以我想人们最关心的,除了监狱里生活条件怎么样,再就是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之类的事了。人们普遍认为,这方面的"猫腻"肯定很多。坦率地说,过去是存在一些问题。就是现在,个别地方也时有此类事件发生。比如我去青海采访时,就听说一个狱政科的科长因为伙同他人在为一个犯人办理减刑时收受贿赂,被检察院抓走了。不久前,我在《法制日报》上看到了此案的处理结果:这位科长和一位地区中级法院的法官等三人被判刑。类似的事件在别的省市也偶有发生,涉案人员也都受到了严厉处罚。近年来,司法部在全国监狱系统广泛开展"狱务公开"活动,大大加强了监狱在执行刑罚过程中的透明度,"暗箱操作"的现象已基本杜绝。如果有人碍于人情或贪图私利,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在这个问题上搞"猫腻",也很难逃脱法律的惩处。上面的例子就是很好的证明。
现在全国各监狱对犯人的管理实行计分制,分数积累到一定程度即可获得嘉奖;嘉奖积累到一定程度即可立功、减刑。这个经验最早是山东潍坊监狱总结出来的,先在山东推广,后被司法部在全国推广。我在山东鲁南、微湖、滕州和潍坊监狱采访时看到,每一批上报的减刑人员名单,都被各监区张榜公布,任何人有异议都可以向监区领导反映,也可以越级向监狱领导反映。另外检察院在监狱设有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各种检举和投诉。监区上报到监狱的减刑名单要经过狱委会集体讨论通过,然后上报辖区中级人民法院。如果哪个犯人的减刑报告在狱委会没有被批准,那么,狱政科长或负责管教的副监狱长要亲自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如果法院没批准,法院要向监狱说明情况。有了这样严格的程序,不但促进了犯人改造的积极性,也保护了一批监狱干警──不管什么人求情,不管有多大的私心,因为有了严密的制度,就不会犯错误了。
监狱里面什么样?大概就是这个样子。
巧剃"刺儿头"
犯人潘松昌是被人用担架抬到鲁南监狱来的。他因盗窃罪被判十五年有期徒刑,原来关押在临沂监狱。在转来鲁南监狱之前,突然得了"半身不遂"。据说得病的原因是他在临沂监狱的砖厂烧砖,出窑时,砖很热,他出了一身汗,用凉水一浇,激的。他来到鲁南监狱以后,不能下床,在床上拉床上尿,弄得屋里臭烘烘的,没法进去人。另外他说话还大舌头,喔哩喔噜谁也听不懂,跟痴呆一样。
大队管教助理孙吉海觉得可疑,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哪能那么娇气,让凉水一激就半身不遂了?
带他到医院检查,医生也说,被凉水激了有可能落下什么病,但不至于这么严重。医生用针扎他的腿,问他疼不疼,他说不疼;用锤子敲,他也没反应。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木头人一样。队长用力扳他的腿,扳不动。医生奇怪:半身不遂,这个腿不应该硬得扳不动啊!
吃药,治疗,两个多月,一点不见效。整天床上拉床上尿,屋里的臭气能熏得别人背过气去。犯人都不愿意跟他住一个房间,只能安排他单人一个屋。怕他自杀,还得派人看着他。监狱搞卫生检查评比,这个监区总是最后一名。他的"病情"不仅牵扯了管教干部的很大精力,还严重影响到监狱的管理秩序。再说,每天给他换被褥,哪有那么些被褥换去?
奶奶的,让他起来!孙吉海命令犯人上厕所,心想要是再往床上拉尿,就不给他换被褥了!但是他又想:真要是有病,我这是虐待犯人啊!必须尽快搞清楚他的病是真是假。
有些犯人为了逃避劳动改造,会挖空心思找各种理由装病,监狱方面称之"伪病"。孙吉海1970年从部队复员后就在监狱系统工作,十几年,这种情况见得多了。不久前,一个叫徐庆祥的也是从临沂监狱转过来的犯人,伪病露出马脚,让孙吉海抓了个正着。
徐庆祥比潘松昌早来几个月,从临沂监狱转来时就拄着拐。他四十多岁,原来在农村当过会计,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他能说会道,他说是坐骨神经疼,腿不能走路,不能干活。他整天拄着拐,东走走,西看看,是监狱里少有的闲人。
孙吉海找他谈话,他说:"队长,不是我不干活,是我的腿确实不行。"
到医院去检查很多次,什么也没检查出来。坐骨神经疼,也很难看出来。三个月之后的一个星期天,孙吉海没休息,悄悄去了监区。走廊上值班的犯人见到他,想说话,被他用手势制止。他不想让犯人们知道他来了。犯人正在打牌,徐庆祥也参加了。孙吉海在房间门口的旁边看了十几分钟,犯人一直没有发现他。徐庆祥跟一个犯人打牌打恼了,吵了起来。
那个犯人骂徐庆祥:"你装什么憨?队长来了你有病,队长不来,你上床下床一点不拐。你整天装拐子,胡弄政府行,别想胡弄我!"
徐庆祥急了,想揍他。那个犯人拔腿就跑,徐庆祥站起来就追。跑得飞快,根本不拐。追到门口,看见孙吉海站在门外,一下傻那了。
孙吉海说:"徐庆祥,腿不疼了吧?你现在不拄拐怎么跑得那么好啊?走走走,跟我上楼去!"
徐庆祥也不用装拐了,垂头丧气地跟在孙吉海后面去了楼上的管教室。
"徐庆祥,三个月时间,我给你做了多少工作,你不听。你写保证,发毒誓,口口声声说你的病是真的。今天我亲眼看见了,你还说什么?"孙吉海给他开了一张关禁闭的单子。"走,拿上你的被子,上禁闭室。你伪病,抗拒改造,已经够了严管的条件。"
徐庆祥马上说:"队长队长,我交代,你不要关我。别送我去严管队,不然我在监区里反省,好好写检查。"
监区里也有个单间,孙吉海交代几个犯人看着他写检查。他在检查中说,他伪病的原因是,快四十岁了的人了,怕下井(鲁南监狱是个煤矿监狱),另外想"保外就医"。表示一定好好改造,争取宽大处理,争取减刑。
看了徐庆祥的检查,孙吉海对他说:"上个月,你家属来接见的时候,我就发现问题了。你家属问:你腿怎么了?如果你在家腿就不好,她会说:你腿好了么?你说你腿受凉了。怎么来鲁南监狱就受凉了?"
徐庆祥无言以对,痛哭流涕地说:"我服气了,队长,再不能这样了。"
孙吉海说:"现在悔过也不晚。你还有三年多刑期,表现好,还可以减刑。表现不好,一天也减不了。"
徐庆祥再三表示一定要好好表现。他在犯人大会上做了深刻检查,后来确实表现不错,劳动、学习、内务整理,都很积极。他原来当过村干部,也会来事,经常向政府汇报思想。第二年,被推选为劳动改造积极分子,后来当上大队犯人的"积委会"主任,成为一百九十多犯人的头儿。最后减刑八个月走了。──当然,这是后话。
潘松昌的情况与徐庆祥有所不同。徐庆祥能说会道,而潘松昌又憨又傻,说话大舌头,喔哩喔噜谁也听不清。跟他谈话,费劲。
六月的一天中午,孙吉海对生活科的赵科长说:"咱们看看潘松昌是真的还是假的。"
天气已经很热了,潘松昌在睡午觉。房间臭得令人窒息。孙吉海和赵科长屏住呼吸走到床前,用事先准备好的大头针在潘松昌的脚指头上扎了一下,他"腾"地把脚抬起来了。又扎他那只脚,他又"腾"地抬起来了。还没醒。
孙吉海心中暗喜,平时怎么扎他都没反应,睡觉的时候有反应,说明他平时是装的,故意忍着。
孙吉海再扎他平时装作不能动的那只脚,把他扎醒了。
"潘松昌!"孙吉海喝道。
"唔……到!队长!"口齿清楚,也不大舌头了。 "你坐起来。"
潘松昌麻利地坐起来了。这样孙吉海他们俩就心里有数了。
"你这个腿能动了吧?嗯?"
潘松昌看着孙吉海手里的大头针,仿佛明白了什么,低着头,不说话。
"你癫憨!你在屋里拉尿,这不是抗拒改造,糟贱人么?"
潘松昌"哇"就哭了:"队长我冤枉。"
"你冤枉什么?"
"我太冤枉了。"
"你冤枉什么,你说吧。"
"我没罪,判我十五年……"
"你没罪上监狱来干什么?你不老实!你这个半身不遂,装了好几个月,在医院里院长给你扎针,你一动不动,装得倒挺像!你为什么装病?要好好交代!"
房间里臭味太大,孙吉海叫他起来到管教室去,但是他几个月不走路,腿已经不听使唤了。孙吉海叫来两个犯人,把他架到了楼上管教室。
"你有什么事跟队长说。你得相信政府。"
潘松昌无计可施,只好坦白交代。他装病,一是觉得冤枉,二是不愿下井挖煤。
他的案情是这样的:他和同村的另一个人,偷伐了路边的两棵杨树,偷了五十斤麦子,又偷了人家一个地板车,把树和麦子装在车上往回拉。另外一个人在路上看见了,问他们干什么去,他们说回家,那个人就帮着推了推车。事发以后,正赶上全国"严打",就把他们定为盗窃团伙,从严从重处罚。他是首犯,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同案犯被判有期徒刑五年,那个帮助推车的,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几乎所有的犯人在谈到他的罪行时都避重就轻,都认为自己被判重了。潘松昌的情况如果真像他说的这样,应该是属于轻罪重判的。后来孙吉海仔细看了他的判决书,情况基本属实。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此案的情况,东西不多,又是初犯,他最多能判五年刑,从犯也就三年两年,那个不了解情况瞎帮忙的,根本不应判刑。
潘松昌在来鲁南监狱之前,听说这里是煤矿监狱,到了这里要下井,不想来,就装瘫、装癫,不能动了。原先的监狱也不愿留个瘫子,就说名单已经定了,不能动也得去。
孙吉海和他谈话以后,他承认他有罪,但是不够判十五年。孙吉海知道他没有多少文化,几乎是文盲,也不懂法。就问他:"你怎么知道你不够判十五年?"
"听别的犯人说的。"
"那么装病、装癫谁教你的?"
"我这个刑也就五六年,我想我癫两年,队长一看不行,就保外了。"
"你判决书上的刑期是十五年,哪能那么快就保外了?真是不懂法。"
孙吉海告诉他,如果认为自己的案子有冤情,可以写申诉报告。他说他不会写,孙吉海就让徐庆祥给他写。申诉报告写好以后,孙吉海给他寄往原审法院。一连发了几封,一直没消息。
这期间,潘松昌觉得队长挺关心他,表现很积极。在队里站小岗,看门,很认真,谁想违犯纪律也不行,硬的软的都不吃,他就听队长的,有什么情况都向队长汇报。孙吉海对他申诉的事也挺上心。经与队里几个领导研究决定,以大队的名义给法院写信。
孙吉海利用晚上休息时间,认真研究潘松昌的判决书和他的档案,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及当时的有关政策和量刑标准,给他写了个申请复查函,经狱政科、侦察科审查,盖上监狱的公章,并让检察院的人看过,直接寄临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一个月之后,临沂中级人民法院来函:经院长核查,发现原判决有出入,发回长山县法院重审。长山县法院重新开庭,重新判决,潘松昌原判十五年改为五年;那个原判五年的改为三年;那个原判三年的改为免予刑事处分。后面两位实际上已经刑满释放,改判的意义仅仅在于给他们一个新的结论。那时还没有赔偿法,所以他们也就没有得到任何赔偿。
法院来监狱宣判那天,潘松昌听完法官宣读的判决书,激动得泪流满面,跑到屋里就给孙吉海磕头:"感谢孙队长,感谢政府!我一下就少坐十年牢啊!"
当时他已坐满了五年,改判之后他就刑满释放了。
此案在犯人中间反响强烈,连其他大队的犯人都在嚷嚷:二队的孙队长,那懂法,很厉害!经常有外队的犯人在路上碰见孙吉海,主动凑上来给他鞠躬:孙队长,我是×队的,叫×××,我这个案子也冤,你看能不能帮我也写个东西?
孙吉海说:你的案子我管不了,我只能管我的队。你去找你们队长。
他之所以这样回答,一是对外队的犯人情况不了解,什么原因也不清楚;二是精力有限,光是本队的一百九十多名犯人就够他忙的了;三是怕影响与其他管教人员的关系:就你能耐?就你懂法?就你是青天?你为犯人怎么那样卖力呀?
为本队的犯人写申诉报告,是他的本职工作范围之内的事,而且是经过队里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的,谁也说不出什么。超出了范围,有些东西是说不清楚的。
孙吉海本着对法律、对国家、对犯人负责的精神,从1987年到1990年,一共为本大队的二十三名犯人写了申诉复查函,三个没有回音,七个虽有回音,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改判,被原判法院改判的有十三名。其中有个泰安籍的犯人叫王昌群,原判二十年,改判为五年。
王昌群小名王三,从十几岁就开始进出少管所,在泰安很有名,一说王三,谁都知道他,有的人家用他吓唬小孩,一说王三来了,小孩就吓得不敢哭了。结果他倒霉就倒霉在"知名度"上。
1983年的某一天,在泰安的一个市场上发生了一起抢劫案,弄得人心惶惶。抢劫的这伙人接着又和另一伙仇人相遇,双方就打起来了。场面乱乎乎的,外人谁也搞不清谁跟谁是一伙的。这时有个人喊:王三来了,赶快跑!两伙人就轰一声散了。
当时被抢的人,据说原来有精神病,一受惊吓,精神病复发,这下问题严重了。公安局立案调查,到处寻找目击证人,问谁抢的,都说不认识,又都说听见有人喊王三来了。于是办案人员就把这个案子算到王三头上了。
把王三抓去以后,问他那天发生抢劫和打群架的时候你在什么地方,他说打架我知道,听说有抢东西的,但是我不在。办案人员当然不听他的,说你不要不老实。他始终不认这账,气急了,就对办案的人说:你算什么?大盖帽戴着,像模像样的,懂什么法律!藐视办案人员,藐视法律,这不是往枪口上撞么?当时正是"严打"时期,重点打击的对象就是他这种危害社会治安的人物,不由分说,就把他正式逮捕了。
审讯时,他一直不承认他参加了那起抢劫案,倒是自动坦白了他曾和一名女青年谈过恋爱,并发生了性关系的事。于是他的判决书上有了两条罪状:抢劫罪和强奸罪──以谈恋爱为借口,猥亵、强奸女青年。抢劫罪被判十七年,强奸罪被判三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
王昌群入监之后,始终不服从改造,表现非常不好。他身体很强壮,也不装病,就是不好好干活。他天天写申诉书,据说有几百封,中院、高院到处寄,一直没有回音。他情绪不好,就打骂犯人,还威胁管教人员。哪个队也管不了,谁也不愿要,后来就弄到孙吉海所在的二大队来了。
孙吉海找他谈话:"有什么事跟队长说,你不能抗拒改造,破坏监狱纪律。你打人,要加刑的。"
他说:"二十年,怎么加?还死刑怎么的?二十年,没盼头。我有罪还行,我没罪。"
孙吉海说:"如果你认为判决有误,你可以继续申诉。这是你的权利。"
他说:"申诉有什么用,我看透了,我这样的人没有说理的地方!"
过了没多久,他又违犯了监规。那天晚上看电视,有个犯人个子高,在前面挡了他,他也不说什么,拿个凳子照那个犯人头上就砸,当即把那犯人砸趴下了。
别的犯人吓坏了:"报告队长,打死人了!王三把××打死了!"
好在那个犯人是昏了,没死。但是王昌群目无国法监规,这还了得!
孙吉海给他开了关禁闭的单子,还没等对他宣布,他自己说:"我上禁闭室。"他属于江湖上说的"有种"的那种人。
平常犯人吃饭管饱,在禁闭室里则是定量供应。干活有干活的口粮,不干活有不干活的口粮。王昌群身体壮,饭量大,在禁闭室里吃不饱,三天下来就受不了了,对孙吉海说:"队长,我以后再不打仗了。"
从禁闭室出来以后,他很诚恳地对孙吉海说:"队长,我的事,请你老人家给操操心。我以前的信,都白写了。"
孙吉海说:"别人都没给你弄成,我就给你弄成了?"
据孙吉海所知,为王昌群的事,监狱狱政科的人曾到泰安中级人民法院去过。不知为什么没有结果。想必这个案子比较复杂,难度较大。
但孙吉海还是决定试试。他利用晚上的休息时间,认真查看了王昌群的档案,发现判决书漏洞百出。首先,王昌群在案发时不满18岁,如果案情属实,按规定也应从轻处罚;第二,抢劫案有证人,但是到底是谁抢的,不知道,老百姓不认识那些人;第三,抢劫案造成当事人精神病复发,这个人是哪的,叫什么名字,判决书上没写;第四,强奸罪所依据的是王昌群自己交代的内容,没有女青年的证明,也没有任何第三者的证明。对于这一点,王昌群一直说他们是谈恋爱,顶多算通奸,不是强奸。但是法院在"严打"期间,可能因为案子太多,忙忙草草就判了。怪不得王昌群不服,到了监狱一直闹事,不服从改造。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他就是因为太出名了,把他错抓进来了。
孙吉海找王昌群了解情况,再跟档案上记载的一对,心中就有数了。他对王昌群说:"你好好改造,你申诉不行,我给你写。"
王昌群一听,高兴了:"老人家,你牺牲点休息时间,给我办办这个事。"表现比原来也好一点了。 孙吉海根据判决书上的问题,写了一份申诉复查函。为慎重起见,他让大家对复查函找毛病,提意见。复查函发走两个月,法院派人来提审王昌群了。
他们对孙吉海说:"你写的复查函收到了,我们院长看了,要求重新复查。"
泰安法院花了五千多元的经费,对王昌群的案子进行复查,取证,但是所有的证人都找不到了。那个突发精神病的受害人原来就不知道在哪,这回更找不到了;那个女青年可能嫁人了,也不知去向。没有证据,罪名不能成立,应该宣判无罪。但是王昌群已经在监狱里呆了五年了,最后就以当年他在当地的不良影响,以流氓罪改判为有期徒刑五年。尽管如此,他还是非常感谢孙吉海,感谢政府,不然他还要在监狱里蹲十五年。
法院来重新宣判的时候,把王昌群的父亲也带来了。宣判之后,王昌群激动得泪流满面,趴在地上就给孙吉海和法院、检察院的人磕头:"感谢队长,感谢政府,出去以后,我一定要当守法公民。"
王昌群在监狱里的那些哥们,听说之后,也都蹦高儿地替他高兴。
他刑期已满,改判之后马上放人。出来以后他和父亲在饭堂吃饭,狱政科的副科长因外出办事,不知道他已被释放,回来一看,这小子怎么跑出来了?上去要抓他:"你怎么跑这来了?"
他马上说:"我改判了。"
还有一个青岛籍犯人叫王连群,因流氓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他当过兵,是海军,还是党员。来到孙吉海队里以后,孙吉海找他谈话:"你当过兵,还是党员,怎么就放松了对自己的改造呢?"
他说:"别提了,我不服,他们整我。"
孙吉海问:"谁整你?"
他就一五一十地说起来。原来,他在青岛医学院当电工,为分房子的事,和一个女医生吵了起来。女的丈夫在青岛市四方区法院工作。他听说做医生的妻子受了一个小电工的气,就去了医学院,对王连群说:小子你别狂,早晚栽我手里。结果王连群不争气,没过半年,就因"播放淫秽录像,容留妇女卖淫"被公安局逮起来了。王连群的家人托了很多关系,结果托谁都不行。有熟人悄悄问他的家人,王连群是不是得罪什么人了?家人想了半天,终于想起来,得罪了一个法官。熟人说,那你们就别忙了,他在司法部门的关系比你们多,比你们硬,他说句"这是我的仇人,办办",一句话就够了。最后王连群一家伙被判了十年。
判决书上说,在1978年8月到1979年8月,王昌群在他老婆外出学习期间,多次在家中播放淫秽录像,观看人数达三十多人次。而王连群自己说,实际上他是借了别人的录像机和录像带,只放了两次,只有六个人看,其中有他和一个朋友,两个邻居,还有两个女人。
他这么说,孙吉海当然不会轻信。对他说,到了这里就要遵守狱纪监规,有什么问题可以写申诉报告。
有一天,他哥哥、嫂子,还有他老婆来监狱探监。孙吉海先和他们谈了谈。
王连群的哥哥说:"我找熟人了,两万块钱给办减刑。"
孙吉海说:"他吹牛,你别花那个钱,留着钱干点正经事吧。你别听那些江湖上的人瞎说,你还是通过正当途径。"
王连群的老婆哭哭啼啼地对孙吉海说,他们结婚的时候,她父母就不愿意,这次她父亲听说这个事,气得住了院,差点没死了。借着这个事,她要和王连群离婚。孙吉海给她做工作:当初他当兵的时候,你顶着那么大的压力和他结合了,现在应该和他一起度过这个难关,别离婚。她哭着说:他三两年我能熬,这十来年,我怎么办?非要离。
王连群脾气很暴,听说老婆要离婚,一锤子把手指砸下来了。
孙吉海说:"你自残,抗拒改造,关起来!"
他非常激动,说:"离了婚以后,我得跑。我先跟你打个招呼。他弄得我家破人亡,我得杀他,让他震惊青岛市,震惊全国。"
孙吉海说:"你杀谁去?你吹什么牛啊!你有那个本事么,你从哪跑?"
话虽这么说,孙吉海却不敢掉以轻心。王连群不到三十岁,当过兵,当过电工,爬墙很溜,真要跑了,事就闹大了。孙吉海派了两个人,一天到晚看着他。成天弄得提心吊胆的。
有一天,报纸上发表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卖淫嫖娼播放淫秽录像的处罚规定。根据规定,在公共场所播放淫秽录像造成恶劣影响,危害巨大的,要重判。王连群是在他家里放的,观看的人也不多,顶多属于流氓鬼混,应判三年以下徒刑。王连群也看到了这个规定,拿了报纸让孙吉海看。
此前,王连群曾写过二十来封申诉信,没有回音,他就不写了,说是他们官官相护。孙吉海同队里领导商量以后,给青岛市人民法院院长写了申请复查函。在简要介绍了案情经过,并提出不同意见之后,特别强调指出,这个犯人当过兵,最近家属提出离婚,情绪很不稳定,有铤而走险的可能,建议院长给予调查处理。
一个月后,青岛市法院有了回音:你的申请复查函收到,院长发现王连群一案与事实有出入,已发回四方区法院重审。不久,来了两位女法官,重新调查此案。然后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王连群很受感动。这时他服刑时间还差几个月就满三年了。孙吉海赶快通知他家属,不要离婚了。他家属马上来看他。他哥也来了,找到孙吉海要"表示表示"。孙吉海说,这是对我的侮辱,别给我添麻烦。
还有一些通过孙吉海出面申请复查得到改判的案子,这里就不赘述了。不可否认,各地乃至各国的法院,都会有错判的案子,轻罪重判或重罪轻判。俗话说,哪个庙里没有冤死的鬼啊!出现这种情况,有的属于司法人员的素质不高,有的则属于工作不细。不管属于什么情况,有关部门知错就改,就是好的。管教人员尊重犯人的权利,按程序帮助犯人申请复查,不仅有利于稳定犯人情绪,维护了监狱秩序,也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疯子"犯人不疯了
上海提篮桥监狱八监区的老管教应晓虎所在的小队,主要是关押有精神问题的犯人。整个监狱精神不正常的犯人,包括伪装的精神不正常的犯人,都归他管。现在一共有28个人。
"有真正的精神病犯人么?"我问。
"有。"他答。
"为什么不办理保外就医,或者送到精神病院去?"
"我们不能直接往精神病院送,得由犯人家属来办。有几个犯人已经确诊,有司法鉴定,也依法办理了保外就医手续,但是有的犯人家属由于经济情况、住房情况比较差,或者没有监护能力,不愿来接人。另外保外就医还要和当地街道、派出所联系。有的犯人因街道和派出所从本社区的安全考虑,不愿接受。所以,够保外条件却无法实行保外,只能继续留在监狱里。"
下面要讲的,是一个伪装精神异常犯人的故事。
1995年初,一个叫杨超的犯人来到应晓虎所在的小队。这个犯人一进来就疯疯癫癫的。据说在看守所就这样,时不时还打人,咬人。应晓虎看了他的材料:28岁,盗窃罪,15年刑,"四进宫"。
一开始,应晓虎也没发觉杨超有什么不正常,把他当真的精神病犯人教育管理。他这里关押的,除了那些家属不要的真精神病犯人,就是一些新来的待确诊的精神异常犯人。观察一段时间以后,可根据情况打报告请鉴定委员会专家来鉴定病情真伪。如果确诊为精神病患者,就可以依法办理保外就医手续了。真正的精神病是不能服刑的,应该回到社会上去。如果家属、街道和当地派出所愿意接收的话。
对精神异常的犯人,都要派两个犯人照顾他,生活上护理,行为上进行检测。
半年以后,应晓虎发现,杨超的行为和其他精神异常犯人有些不同。看上去有点像精神异常的病人。他整天"啊啊啊"地乱叫,和别的犯人下棋、打牌净胡来,不讲游戏规则,上来就把人家老将吃掉了,还放在嘴里咬着。发病以后到处拉屎撒尿,把马桶往自己头上倒。但他从不伤害其他人,什么行为都是对着自己。而别的精神异常者在犯病的时候,是不管对象的,经常对干部吐口沫,甚至伤害干部。
应晓虎认为,精神异常的犯人脑子肯定糊涂了,不管谁都打才是正常的。而杨超对干部没有反常行为,对监护他的两个犯人也没有,他只对自己瞎闹,这就有点反常了。应晓虎从这一点上开始对他起了疑心。
1995年底,应晓虎打报告请专家对杨超的病情进行司法鉴定。他参加了鉴定工作的全过程。
杨超装出一副傻乎乎的样子,一句话也不说。
叫他动动,他也不动,只是傻笑。
给他一只香焦,给他剥好,他先是咬了两口,接着连香焦皮一起吃下去了。
叫他走走,他东摇西晃地走两步。
专家说:他是"精神发育迟滞",就是发育不好,鉴定结论是:没有服刑能力。
他居然把专家们都蒙过去了。
应晓虎总觉得他和别的犯人比起来,不像是真的精神异常。
队务会讨论杨超保外就医的问题,大多数干部同意保外就医:反正专家鉴定已经出来了,符合条件,就是搞错了我们也没有责任。
应晓虎主张:从我们的工作角度考虑,这个人还是要观察一段,再看看。
因为大家意见不统一,杨超保外就医的事就搁了下来。
第二年的七月份,监狱要搞清监,主要对象是那些有病的和年纪比较大的,适合保外就医的犯人。监狱正在和社会上联系,给他们办保外就医。
就在这时,杨超写了一封信,让一个保外就医的犯人带出去了。杨超的父亲不在家,杨超的老婆带着小孩回了娘家。杨超的母亲不识字,就把信交给一个邻居,让读给她听。邻居一看,信的内容是:爸爸妈妈,我对不起你们,过去我做了很多坏事情。现在监狱正在搞清监,很多人得到保外就医,希望爸爸妈妈到当地派出所搞搞关系,以后监狱来联系的话,最好能一下通过,不要有曲折……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可杨超专偷邻居的东西,大家对他很反感,都不希望他出去。邻居看了信,就带着信告到监狱来了。监狱信访办的人打电话给应晓虎,把信也给他看了。经公安局有关部门鉴定,信的笔迹确实是杨超的笔迹。
由此证明,应晓虎的怀疑是正确的。
此前,杨超的母亲和妻子曾来监狱看过他,应晓虎比较注意观察他的表情和举动。家里人说什么话,他也没反应,总是疯疯傻傻的。他装得很像,也没发现什么破绽。但是在杨超写了这封信以后,他母亲又来探监,应晓虎"欲擒故纵",终于发现了问题。
那天会见时,应晓虎像往常一样,站在杨超旁边,见他仍是嘿嘿地傻笑,应晓虎故意离开了一会儿,让护理他的犯人陪着他。应晓虎躲在后面一个窗口,从那里能看见外面,外面却看不见他。
杨超和那个护理他的犯人关系不错,对他特别感激。杨超对他母亲向护理他的犯人竖大手指,嘴巴上也努努嘴,意思是他这个人很好。这种表现,不是真正精神异常的病人所能做出来的。应晓虎默默记在心里。
1997年初,杨超的哥哥因嫖娼被公安机关拘留了15天,还罚了款。他母亲委托别人写了封信,谈到他哥哥的有关情况,述说她的烦恼。
应晓虎看了信,觉得能派上用场。以前杨超来信,要么是应晓虎读给他听,要么是让犯人读给他听。他听的时候,像是什么也没听见,没任何反应。应晓虎想看看他自己看这封信有什么反应。
应晓虎在办公室把信交给杨超,说:"你把这封信拿回去看看吧。"他就拿走了,像以前一样,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
给他信的时候已经快下班了。下班以后,应晓虎没走,从后阳台走上去──这个角度比较隐蔽,犯人看不见他。他不想让犯人知道他的到来。犯人这个群体很怪,队长来巡视监房,他们会通过各种方式传递信息,或拍拍墙壁,或弄点别的响声,犯人称之为"打电话",意思是:队长来了,大家小心。然后所有搞歪门斜道的犯人都把违规的东西收起来了,规规矩矩地等候检查。
犯人都集中在监房前面的过道上看电视,只有杨超一个人在监房里。应晓虎贴在监房门边,看见他在里面看信。他看着看着,眼泪掉下来了。这种情况再次印证,他的精神并非异常。
但是应晓虎并不急于揭穿他。操之过急可能导致他破罐子破摔。应晓虎在等待机会,争取"水到渠成"的效果。应晓虎通过杨超的家人了解到,他这个人过去比较讲义气。应晓虎决定利用他这个特点,在感情上进行"投资"。
杨超家里比较困难,家人每次来探监,带的东西都比较少。应晓虎就发动其他犯人,给他些吃的和用的东西。犯人的菜是一人一份,但饭不定量,他的胃口不错,应晓虎就让犯人多打一点给他。他的身材和应晓虎差不多,天冷的时候,他家里没及时把换季的衣服送来,应晓虎就把自己的旧毛衣等衣物拿来给他穿。
杨超一直在等待政府给他办保外就医,但是一直没有消息。该走的人都走了,然后保外就医工作就停了一段。他有些失望,甚至说绝望,他用手拼命地敲墙,造成手腕小骨骨折。应晓虎带他到医院去治疗,监狱医院也没有什么好药,给他包扎一下就完了。应晓虎专门去给他买了云南白药。在他住院期间,应晓虎还让犯人给他煮了鲫鱼汤和排骨汤送去。
从那次他看家信掉泪之后,他又继续装傻一年多。应晓虎在生活上关照他,他也没有任何表示,脸上木纳纳的。
这期间,杨超的妻子萌生了离婚的念头。她来探监时对应晓虎说:"孩子也小,我也年轻,他这种情况,这么长的刑期,我不可能再等他。"
她不知道杨超的真实情况,从人道主义角度考虑,离婚也应该。但是应晓虎知道杨超是装的,就不能不从改造工作出发,为监狱和杨超着想了。
应晓虎对她说:"小施,他这个病从医学的角度,从管理的角度,并不是没有希望。我建议你还是坚持一下,等把他治愈后再说。这里面有些情况,现在我不方便对你说,不过到时候我也会给你讲清楚的。如果那时你还坚持要离婚。我们不反对。"
她很无奈地说:"好吧。"
应晓虎继续给杨超做思想工作,明确告诉他:"根据你的情况,肯定不会给你保外就医的。你现在30多岁了,15年下来,快50岁了,出去以后什么都干不了,好时候都过去了。只有好好表现,争取减刑,才是最好的出路。现在我们减刑的面积达到百分之二十,五个人当中,有一个人可以评上改造积极分子,评上改造积极分子,就可以申请减刑了。"
应晓虎事后了解到,这种方式的谈话,对他触动很大。
1998年春节过后,一个护理杨超的犯人向应晓虎透露了一个信息,杨超现在好像比较正常一点了。
应晓虎明白其中的意思,就是希望他再去找杨超谈谈话,或者杨超想对政府说点什么了。
护理杨超的犯人负责对他做行为记录,就是上午几点到几点干了些什么之类。这个任务一般他会很好地完成,但是其他事情,比如被看护者的反常行为,他就不一定如实记录和报告了。犯人与犯人之间,倾向性很强,要比与政府的关系密切(干部安排的眼线除外)。整个犯人群体还是比较团结的,犯人的违纪情况更多的还是要队长自己去发现。因此做护理的犯人也要经常换,不然他们会沆瀣一气,抱成一团。
应晓虎把杨超叫到办公室,再次重申:根据我们已经掌握的情况,不可能给你办保外就医的手续。同时向他交代了政策。
最后说:"我给你一段时间考虑。最多给你三个月时间。三个月里,你给我说清楚,既往不咎。以后改造表现好,还是按正常的情况,该给你奖励就奖励,该给你减刑就减刑。这个事情,我跟中队和大队都汇报过,如果你主动说清楚了,既往不咎,不做任何处分,作为典型来处理。"
杨超什么也没说,默默地走了。
此后三个月,应晓虎就再没找过他。
在这三个月里,他的表情看上去还是傻傻的,但是明显反常的行为已经没有了。一般情况下,精神病的发作受季节变化的影响较大,一年有两次:第一次是在春天油菜花开的时候,第二次是在夏秋之交,九十月份的时候。平时受到别的刺激也会发作。杨超已掌握这个自然规律,在别人发作的时候他也发作,比如把马桶往自己身上倒等等。但是今年春天他没有再往自己身上倒马桶。
在应晓虎规定的三个月期限即将结束的时候,6月25日那天,一个犯人组长来对应晓虎说:"队长,杨超要找你谈话。"
应晓虎一听,知道肯定有戏了,说:"叫他到办公室来吧。"
杨超来了,满脸愧疚地说:"报告应队长,我要给你说清楚。对不起,我确实是装的。"
应晓虎板着脸问:"你的目的是什么?"
"目的就是保外就医。"
"你的情况我很早就知道了。"应晓虎淡淡一笑,"包括你在接见室里给你母亲做手势,包括你在监房看家信时掉眼泪。"
杨超吃惊地瞪大了眼睛。仿佛在问:你怎么一直没揭穿我?
"我没有揭穿你,主要是考虑给你自己改正的机会。我们还是想挽救你。你年纪还轻,身体也不错,意志也很坚强,如果用在正道上,会成为改造的典型。要是很早就揭穿你的话,有两种可能:一是你顺水推舟,放弃伪装,重新做人。这当然是我们所希望的。二是你可能自暴自弃,从此潦倒。我们不希望是这种结果。在不能确定会是什么结果的情况下,我们还是要教育你,等待你。"
杨超听了这番话,比较感动,连声说:"谢谢队长,谢谢政府。"
应晓虎说:"我们这些人是干什么的?是改造犯人的。和犯人打了这么多年的交道,什么样的犯人没见过?你这点雕虫小技,能瞒得过专家的眼睛,不一定能瞒得过我们。"
杨超不解地问:"既然你什么都知道,为什么还对我那么好?"
应晓虎说:"听说你是讲义气的人,我想你不会一直不领情吧?"
杨超说:"我吃了这么多官司,还从来没见过像你这样的队长,思想上帮助,生活上关心,其实我在心理上震动很大,只是当时不能表露出来……"
应晓虎说:"你现在能向政府坦白了就好。你回去以后,要把整个事情的过程写出来,怎么装的,目的动机是什么,思想怎么转变的,都写出来。"
他很快就写出了一份很长的思想汇报交了上来。应晓虎一看,他的文字表达能力不错,检查得也很深刻。
为了让更多的犯人受教育,应晓虎专门安排他在犯人大会上做现身说法。
他在犯人大会上说:"我装疯装了三年多,说老实话,那个滋味不好受啊!我以为我装得很像了,没想到早就被应队长看出了马脚。真是狐狸再狡猾,也斗不过好猎手啊!希望大家吸取我的经验教训,自伤自戕,装疯卖傻,到最后害的还是自己。"
杨超的父亲是个复员军人,比较正直,对他这个儿子已丧失信心。杨超这次进监狱,他一直没来看他。在杨超承认了装疯卖傻之后,应晓虎给他父亲打电话说:"你儿子转变过来了,我们政府对他既往不咎,希望你能来看看他。"
他父亲来了,看见原来疯疯癫癫的儿子已经变成了正常人,很惊奇。
杨超告诉父亲,都是应队长帮助教育的结果。他父亲很是感激。
自从杨超转变以后,他的妻子经常来监狱探望他。见他不再是"疯子"了,对他的未来也增强了信心,以后没再提离婚的事。
杨超开始正常改造以后,工作积极主动,脏活重活抢着干,每个月写一份思想汇报和学习笔记。1999年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2000年被减刑8个月──因为他是"多进宫",按规定,减刑的幅度不能太大。
杨超平时很爱读书,还会写诗,据说监狱专为犯人创办的《新荷》杂志还发表过他创作的诗歌作品。
我没有找到发表杨超作品的那一期杂志,我在提篮桥监狱内部出版的《新荷诗选》上读到了一首戴宝善创作的《向昨天告别》,可以说代表了犯人的心声:
我向昨天告别
当我从梦魇中挣脱
醒来柳梢正描着淡淡的春色
是谁把一盆玉兰摆在我的窗前
鲜艳的花蕾在和风中摇曳
哦这是一首闪着生灵光的诗啊
──美和纯洁
我向昨天告别
我向昨天告别
我曾像一片飘落的秋叶
在风中坠向沼泽坠向沟壑
当数理化的基因唤醒我风干的细胞
当诗的热量溶化我冷却的血液
我终于在广袤的空间找到了一个支点
原来是理想和现实的结合
我向昨天告别
在此,我希望那些一旦失足进了监狱的人,千万不要自作聪明,不管什么样的伪病形式,都被不知多少人用过,都难以逃过管教人员的眼睛。白白地装了那么久,不但影响了身体健康,还会影响正常的减刑,何苦呢?要努力争取早一点──向昨天告别。(未完待续)(转自《北京文学》2001年第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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