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和朋友共同主持的“万科经济人俱乐部”上,网友费戈提出一个问题:“昨天晚上我打的回家,遭遇的是一些游散的‘野的’,即没有在市内上牌的车。由于他们是野的,没有每月一万二租金的压力,应该容易砍价。不过,我发现,即使这样,价格也很难砍。似乎他们非常有动力坚守这个价格同盟。其实他们的利润空间很大,但却不愿为我们而周旋。”我想问:为什么同样幅度的利润空间,(东门)卖鞋的就不容易坚守住他们的价格同盟,而外地出租却可以?对于经济学家来说,100个人常常是有着100个以上的观点。以下是网上各路英雄的见仁见智。
“游侠若兰”认为“关键是那个价格联盟的威力”。在他看来,好像东门鞋铺的同盟约定是一个比较松散的体系,容易攻破,而野的则不是这样。
“落叶山庄”则认为有好几种可能:1、可能它们的利润空间并不如费戈了解的那么大。“野的”可能也有不少成本,如类似于“保护费”之类的隐性成本。2、预期心理,费戈的出价低于野的司机以前的经验利润。而这种博弈往往是一次性博弈(耐心与面子问题)。3、东门卖鞋子的是固定的摊位,持续的经营,可以取得规模效应,所以他们愿意降价,还指望你下次再来。而“野的”都是短暂的经营,无法取得规模效应,所以就偏向于单位利润率的提高,也就是更愿意做“一锤子”买卖。
费戈自己的解释是:“我觉得可能是根据‘消费者决策的集合’判定的。当我们买鞋子的时候,卖鞋子的不知道我消费集合中消费急迫的程度,但是在那个晚上选择的士,野的司机想:你们必须要坐车才能回家。翻译过来,你们的消费急迫程度很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宁可‘挨撞’——摊上谁是谁的客户,也不愿为了‘抓住’一个坐车的而急不可待降价。结论就是:消费的迫切程度也影响了价格同盟的效率。隐瞒消费迫切程度也是讲价的一种有效手段。”
“邹鲁”用“完全竞争市场”来作解。因为“野的”提供的服务几乎是“无差别”的,成本也相同。其中一人在考虑降价时,他会想到如果他降价那别人肯定会降。因为服务是“过剩的”(找了几家车)和“无差别的”,价格高的一定无法生存。而成本也相同则降价的空间一样,于是他几乎可以肯定降价的后果是整体价格的下降,而他不可能因此多拉客人,也就是收益一定下降。卖鞋的就不同,卖的鞋不同,成本也不同,降价的人有可能期望从中得到好处。
“九段”则试图从“供需”入手解释问题:“可能是像你这样打野的的人太多了,或是正牌的的士不愿到这里。”
“罗杰”则用“信息不对称”来解释。在他看来,野的的司机更有砍价的经验:“我认为他们会在长期的讨价中得出经验:大多数人会同意他们的出价,上下波动不超过五元,所以……”
辉格党人自称曾经特意观察过所在旅游旺地的土产零售业,结果发现亦存在着费戈提到的不降价的情况:“北京市区到八达岭长城的道路边上,一斤柿子曾被卖到二十元甚至更高,而且光顾者很少,如果他们把价格降低一些,肯定是有利可图的,但实际上,你在那些摊位中,问不出第二个价格。后来我在一些其它旅游区观察到类似的现象,于是我向一位导游请教,她告诉我,那些人都很凶,也很团结,一旦你向其中一人询价,其他人绝不会争这笔生意。”
“简直”对此加以引申:“这明明是一个政治问题。除非他不想在那一带混了,他是不敢降价的。经济理论不能解释每一个问题。”
“天涯笑尘”据此提出了“市场环境决定竞争策略”的宏论:“旅游基本上属于一次性消费,不追求回头客,只要求在每年的旅游旺季获得最大化收益。而且由于其地域保护性,并无外来竞争压力,卖方的共同利益容易形成。所以,只关注于与买方之间的搏弈,则卖方无益的内部损耗可以降至最低。在这样的情况下,只要在本地形成一个价格同盟,通过简单原始垄断的形式就可以确保维持共同的高额利润,如同古代的行会。与之相反的是彩电、商场等需要在广泛地域、层次上竞争的东西,属于现代形式的竞争,卖方不仅要和买方博弈,更多的资源被耗费在其内部的相互竞争上,所以利润空间一再被压缩,卖方日子惨不聊生。即便痛定思痛之后而形成的价格同盟,也往往因为某些不守规矩者率先发难而终结。”
我的结论:“说到底,看降价值不值得。”给定成本(包括价格同盟的约束成本),如果降价后,可以带来回头客,带来信誉的增加,带来对手的关门,一句话,带来长期与短期的收益,降价便是合理的!否则,宁愿不降。在野的例子中,降价只能带来一次性业务,收益太小,不足以弥补“趴车”和触犯众怒的代价。而在卖鞋的例子中则不是这样,小小的降价具有多方面的价值。所以两者的定价策略便有不同。(文/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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