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专家钟健夫说:国民待遇原则严格讲就是外国商品或服务与进口国国内商品或服务处于平等待遇的原则,说的虽然是进口的商品和服务,却与老百姓大有关系。许多进口的商品和服务与本国的竞争,由于成本和质量方面敌不过人家,本国的同行就可能受到严重打击,企业可能破产,工人可能下岗。加入WTO之后,中国的农业面临挑战。中国代表是顶着“卖国”压力参加WTO谈判的,谈了这么多年,应是为了尽可能保护本国产业,保护老百好的利益吧。反过来,我们优势的商品和服务在人家那里得到国民待遇,对中国老百姓的就业是非常有益的。另外,老百姓作为消费者,因国民待遇条件下的公平竞争,肯定能够享受到更好的商品和服务。
国民待遇与老百姓
《新周刊》:国民待遇只是保护缔约国的权益吗?老百姓从中有什么获益?(仅是关税下调所带来的好处吗?)
钟健夫:最直接的获益就是能够得到高质低价的商品和服务。比如进口汽车,价格肯定会低下来;电信服务,相信也会比现在好很多。但加入WTO之后,我关注的最大好处是:中国与世界制度性地接轨了。有了一个制度性的对接口,对中国的老百姓来说,我认为这是最大的获益。半个多世纪以来,老百性的生活终于开始不易受到左右摇摆不定的政策影响。
《新周刊》:你怎么看国内企业要求享受国民待遇?
钟健夫:过去外资为了绕过关税壁垒,在中国合资、独资办企业,享受很多本土企业没有的优惠政策,而他们的产品又直接与本地的企业竞争,这是不是一种“超国民待遇”?老实说,中国如果没有深圳特区这种示范作用,根本就不可能出现中国经济今天的局面。当年深圳特区搞好了,上海就不满了,强烈要求相同的甚至更好的优惠政策,连邓小平都觉得给上海的优惠政策给晚了。上海的工业原是中国的老大,很牛啊,深圳特区要是改革失败了,上海人肯定不敢跟着走。中国经济过去有“政策万能”的现象,似乎什么地方给它优惠政策,它就能发展起来。现在搞西部开发,也是政策导向的。你不给优惠政策,外资就不来。甚至你给了优惠政策,人家也不敢来。要有比较好的市场和法制条件,外资才敢进来。
在国内,民企或私企长期没有享受到国有企业相同的国民待遇。比如企业上市,我看差不多就是一种特殊的分配,每个地区似乎都照顾到了,至少有一家国有企业上市,虽然也要考虑经营状况,但主要还是一种政策分配。在落后地区,像一种扶贫政策。我到一个边远地区的企业讲课,发现这家企业刚上市,手里突然多了两亿元,老板很苦闷,因为有的政府部门来要钱,理由是他们帮企业上市的,好像钱是他们弄来的,要分一杯羮。当然,中国证监会已经考虑用国际通行的独立董事制度来监督。
中国许多企业仍有垄断性质,如果没有WTO的压力,他们是不会自动让出垄断特权的。问题是,当他们的特权消解之后,国内企业能有力量争取得到国民待遇吗?
《新周刊》:要给一个国家所有公民平等待遇是否很困难?
钟健夫:给一个国家所有公民平等待遇是现代国家的理想,也是发展目标。这已经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了,涉及到社会公正、公民权利和宪政等一系列问题。中国这样有五千多年历史的国家,虽经不断革命,封建的宗法一体结构像文化基因那样被隐性传下来,一有机会就成了主流的社会形态。传统社会怎样演进为现代社,暴力的、动荡的革命方式已经证明代价太大了,有没有一种平隐的、多种力量通过和平博奕,达到协同演进的方式呢?真希望加入WTO能够从经济上给中国制度以示范,最后走出一条代价尽可能小的现代化路径出来。
城市和农村的不平等
《新周刊》:在中国城市和农村,居民在户籍、养老、看病等各方面存在着不平等,成因何在?
钟健夫:城市作为权力中心和商业中心,自古以来社会化程度就比较高,居民享受的公共待遇比农村要好。后来城市又成了工业中心,社会化程度就更高了,居民享受公共待遇越来越多。因此,城乡不平等是由于权力、商业和工业化带来的。传统农民生活在自然环境中,靠天吃饭;而居民却生活在人造环境中,有一套人为的保障系统。虽然从公平角度看不合理,但城乡差别本质上是因为人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决定的。
《新周刊》: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现在广东正施行户籍改革,你认为这是从根本解决问题的一个办法吗?
钟健夫:我不认为广东正在施行的户籍改革是解决城乡不平等问题的一个根本办法。原来的户籍制确实将农民捆绑在土地上,使他们没什么机会享受城市居民的权益。有些人从农村考上大学,最后得了博士学位,一辈子都在努力争取为家属弄到北京户口,耗去人生大量精力。北京作为首都,作为权力中心,居民享有特殊的权益,户籍改革要在那里施行,相信很难,举个小例子,当年广州早就放开了蔬菜价格,而十年后的北京才取消给居民购买大白菜的补贴。最近我看到一条消息,说北京可以给有钱的企业主上户口,但没什么人来办理。要是能给普通老百姓办户口,相信北京立即就人口爆炸。现在广东搞户籍改革,但在深圳、广州两个城市,外地人仍不容易随意上户口。总之越是中心城市,准入条件就越高,户籍改革就越难。解决城乡不平等问题,根本的出路是农村的中小城市化,产业化。中国的农民太多,如果他们不能就地居民化,任何大都市都无法安置他们。
著作权远远不够
《新周刊》:你认为在你的生活中缺少哪些重要的权益?
钟健夫:我目前感受最深的是著作权方面的权益远远不够。WTO谈判谈得很多的是知识产权问题,1992年我国加入国际著作权公约后,我国以外的公约成员国国民在我国按照公约规定的标准得到保护,而我国国民只能适用于我国著作权法,不能适用公约规定的标准。显然,在著作权保护问题上,外国人的著作权保护高于我国著作权人的保护水平……我国著作权法还规定,报刊之间可以自由转载、可以自由公开表演他人的作品,只需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就行了。这些规定都与公约的规定不符。我国著作权法有不少地方违反国际公约,听说有关部门正在加紧修改。我希望我的言论权益得到保障,我的著作权从此不再遭遇超国民待遇。(文/龙竞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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