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ROCKY LEUNG
我不是上帝,也不是拉登,但我可以处在高空俯瞰的角度来看纽约。
我在看一张Absolut vodka的平面广告“Absolut manhattan”,这个全球最懂得处处留痕的瓶子在为纽约度身定造的城市广告,采用了一个高空俯瞰的角度拍下的曼哈顿石屎森林景象,Absolut的瓶子轮廓则化为绿茵茵的“中央公园”。这是我见过的纽约图景中,最让我震撼的一张,虽然它是部分虚拟的。
整齐密集、高度盘踞的纽约曼哈顿,感觉就像是一个ZIP物体,每一条AVENUE都可以有无数的想象空间,而它们的气质又如此的神似和雷同。王家卫在同样高度垂直、密集的香港能拍出一部气质斐然的《重庆森林》,但假如到了纽约可能只能拍《Sex and the city》般的都市肥皂剧。
这种ZIP的集纳能量导致这座城市生产的东西——因为它最彻底地商业化,最透明地True man,最刻薄地磨练生存法则——高度符号化。
如同“纽约市民”夏洛特(《Sex and the city》中的一个女角)说的那样:“如果一个男人过了30还是单身,说明他有问题。按照达尔文理论,说明他无力传播自已的种族。”
正是如此,一个个杰出的符号重新构成了我们对这座城市的认识:米尔顿·格拉泽(Milton Glaser)1977年设计的“I LOVE NY”直到现在仍然是最时尚的城市标志符号;扬基队(Yankee)的“NY”字样棒球帽是全球最让人熟知的时尚帽子;经典如昨的百老汇、《纽约时报》、《纽约邮报》仍然焕发着纽约文化、传媒中枢的能量;被观察家称为表现“全纽约都在脱”的《Sex and the city》展示着纽约城糜糜生活的8度空间……
我们遴选的这些符号无一不以各种方式呈现着他们对这座城市的理解,换个角度来看,这也是一种热爱。一如DKNY的设计师Donna Karan把她的名字D、K与NY合成起来,牌子中就有纽约,热爱可见。
社会观察家总是在说,“9·11”改变了世界,但对这座最受影响的城市和攀附在其中的各式符号来说,这种“改变”无非只是在其中添加了一些情趣或传奇的佐料而已,在短暂的矫情期过后,一切秩序都会各就各位地还原。
正如,那个“I LOVE NY”标志在“9·11”之后,被人“加油添醋”地改为“WE LOVE NY”、“I STILL LOVE NY”,末了,连原创者米尔顿·格拉泽亦当仁不让——“I LOVE NY MORE THAN EVER”。
如果,有人说,这些符号都是他所钟情的,可是,在这个如此充满处理回收能力的城市,谁能知道谁才是真正代表纽约的时尚符号,谁才最爱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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