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令狐磊
粗俗文艺+女权主义的威力成就麦当娜,嬉哈街头文化+反种族歧视的威力则成就了新世纪的阿姆,支撑其后的确确实实正好就是整个美国文化阵营。
完全是因为MADONNA与EMINEM两者共有的"M"让我想起M&M,一种伟大的糖衣巧克力豆,由广告大师伯恩巴克缔造的广告语"只溶在口,不溶于手"更是让这个巧克力豆充满"严肃而荒诞"的幽默精神。
同样荒诞地,在一个非常春夏时光错乱的春日里,我先把John Lenon放进CD机,听着仍然是经典的摇滚曲风,但像粤剧一样的缓慢节拍让我沉闷不已;我决定转听EMINEM,开始接受Hip-Hop节奏的敲击。我意识到无论是1960年代还是"六十年代"复活的1980年代都已无法一如往日地"摇撼着我的身心"(村上春树语),或是拨动现今年代青年的思维节奏,John Lenon或者披头士曾经启发那个年代的新思维,如今确已用处殆尽;我也无暇意识到,Hip-Hop的节奏同样击中了很多很多的年青人,尽管他们很多都不明所以地热爱这项活动,争先恐后地穿上宽大的裤子,打着各类哑语般的说唱手势,染上各色各式的头发,在街头制造着路人难以理解的舞蹈事件。
有时,我相信,流行音乐力量在年代代沟造就中实在"造孽"深重,听邓丽君的人永远不会理解孙燕姿的声音如此变态为何现在这么多人听,听王菲的人永远不会理解TWINS这么没气质的声音都能迷倒万千男人,听摇滚的人觉得听爵士乐的人闷烧扮格调,听爵士的人又会觉得听摇滚的人伪愤青,有人在KTV里唱《爱的代价》会感动得眼泪直下,有人只会在《三万英尺》的咆哮中才能获得内心的颤抖,所有这些,都是因为流行音乐的迅速更迭造成的各式代沟。
可能,真的像M&M那样,只溶在口,不溶在手。
又想,美国流行文化真的不在于它有多少个猫王多少个蝙蝠侠多少部《星球大战》或者多少个布兰妮,它真正的威力在于其具内部逻辑的独特兼容性,如各种颜色的M&M,都可以进入,但只能是适合口中溶化的M&M糖衣巧克力豆,这个口便是美国流行文化的大熔炉,从百老汇到好莱坞,从迪斯尼到梦工场,从纽约到拉斯维加斯,从底特律到硅谷,从麦当劳到星巴克,从梦露到麦当娜,从猫王到阿姆……一切一切,都只溶在口,最通俗的欲望、最放肆的勇气、最无耻的克隆模仿、最刻薄的商业生存法等都是其中的分泌物。
美国人更愿意透过"权力"来看待他们的"麦当娜现象",学者林恩·莱顿在《像个处女:麦当娜的女性观》中这样写道,"麦当娜的艺术以及它能被批评家和迷恋者所接受,反映和体现了我们的文化因身份和权力不平等所产生的一种焦虑,麦当娜打破了现状,不仅因为她是一位直率、性感的女性,而且因为她具有很大的社会和经济权力。"
即便抛开权力与性感,我仍然把麦当娜视为在美国流行文化中最聪明的女人,而阿姆则是最聪明的男人,他懂得在漩涡中心神秘生存之道,"作为艺人,你总得留有神秘一面。我从来都不愿意让人们知道我对什么事是开开玩笑,对什么事又是认认真真,这就是做音乐的乐趣所在──把这些神秘的事情由他们去想象,得出他们想要的结论。"在Google发布的2003热门搜索结果上,阿姆名列男时尚人物榜首。愤怒、出口伤人的阿姆刹然成为时尚新符号。香港文化评论人李照兴认为,"阿姆是一个较复杂、较近于文艺创作的人"。
从麦当娜1983年推出第一张专辑算起,在美国流行文化漫漫二十年中,我们选取麦当娜与阿姆作为标本,并不代表他们便是最佳,而是我们认为,对麦当娜现象的研究曾是美国媒体研究的一个重要分支,粗俗文艺+女权主义的威力成就麦当娜,嬉哈街头文化+反种族歧视的威力则成就了新世纪的阿姆,他们两个正实在延续着70年代留给1990年代后的POP精神。
其实,无论是麦当娜还是阿姆多么标新立异,支撑其后的确确实实正好就是整个美国文化阵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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