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默非
2003年3月底,我有了一个意外的、跑去海南博鳌待上几天的机会。我是去参加一个论坛的,日程从早到晚都安排得非常满,可我仍抽空跑了出去撒撒野——几次溜号的结果是——我是一行几十人中,惟一被海南的阳光晒脱了皮的一个,换衣服都疼得慌。
回北京的飞机上,我看着身边坐满了穿着海南的花衬衫、把水果衣物草帽放满行李架、上厕所不关门、吆五喝六要3份饭的旅游者,我忍不住洋洋得意了一把——要不是这么折腾把自己晒脱了皮,我准也跟他们一样,不过坐在空调温度比较高的房间里,看了一回三维效果的风光片。
曾经,人们为什么去旅行?
保罗·福赛尔在《二战期间英国文人海外游踪》中把走出家门分为三个层次:探险、旅行、观光。后人为这种划分做注解:旅行就像谈恋爱;探险是伊甸园里的亚当和夏娃,他们之前没什么所谓的恋爱,因此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可以石破天惊。后来者,不过是模仿他们的举动罢了。
按照保罗·福赛尔的划分,到了我们这个年代,离家出门就只剩下“观光”了——甚至观光也不必要出门。这地球上的每一个角落,都被先前的探险家和旅行者们到过,地图早就画好了,地图上的各种花朵,也早就被《国家地理》和《DISCOVERY》的摄影师和摄像师们事无巨细地拍摄下来,我们坐在平面直角等离子环绕音响中就可以“身临其境”,还免去了舟车劳顿之苦,免去了气候上的不适应、食物上的不适应,语言风俗上的不适应——按照这种观点,上世纪80年代《时代周刊》的专栏作家兰斯·莫罗撰文《走走还有益处吗》,悲哀地表示:这地球上已经没有哪一块土地上没有前人的脚踪,我们再去旅游官员开发的景点上学步蹈辙,还有什么意思呢?
尽管如此,全球的旅行业仍是一个正在上升的朝阳产业。尤其是那些拥有古老的文明而如今落后了的国度,那些尚未遭到现代文明开发的蛮荒之地,只要具备了一些基本的食住行条件,无一例外地成为都市人趋之若鹜的旅行目的地——比如说中国的云南。
日益兴盛的旅行产业也给旅行敲响了警钟——一个再怎样纯洁荒蛮的地方,一旦有大批的游客拥入,便开始逐渐丧失它作为旅行诱惑的无论人文还是自然的景观魅力,就像如今的拉萨街头,居然遍布着川菜馆子、桑拿浴室、美容院和化纤服装。
体验太奢侈,旁观最优越
有一天晚上,我和男友看“旅游卫视”,里面的记者正在采访一个在南美洲旅行的白人青年,那青年对着镜头,有些恍惚地说:“我不记得我来这儿多久了,也不知道还要过多久才走……”男友呆呆地沉吟半晌,说:我也想这样,忘了时间。
的确,旅行是人类骨子里对自己的一种放逐。放逐自己进入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乡村,甚至陌生的国度里陌生的荒野,享受那陌生的精彩。只是这放逐不是日瓦格医生的西伯利亚荒野,也不是陀斯妥耶夫斯基的西伯利亚荒野,而是像风筝一样短暂地放飞自己的生活。踏上归程时,就像一点一点地收风筝线——不是所有的人都像大观园里的姑娘一样,能够把自己的风筝线一刀剪断。也剪不断。
2003年我去四川过年,在开着车玩“农家乐”的路上,却一直为如何找到一家房间里有空调还可以洗热水澡的“农家乐”苦恼……回北京后,看到一篇专栏的作者写了她在西藏保养头发的故事,这才释怀且不得不承认——女人就是很麻烦,都市里我们这种过惯了“现代生活”的女人,尤其麻烦,简直不适合旅行,活该去跟团。
然而男人们又好很多吗?旅行回家男友第一件事就是去楼下拎两瓶“燕京啤酒”,因为出门就喝不到。他不是也不肯挤火车不肯乘飞机,宁愿开车到处跑吗?
或许还是乘飞机旅行最贴近现代人旅行的实质。飞机是那种硬生生的时空转移,不给你一点调整的时间和余地。而旅行由此也就是被截断了的生活,虽然只是把断碴完全不同的两段勉强衔接在一起,透着生硬和突兀,然而这却是现代人追求的一种方式。
从一段正常生活的轨迹中,突然地走开,再突然地回来。正因为有了这样的突兀,旅行,哪怕只是随团的观光,也焕发起魅力来。
“大旅行”的衰亡
著名摄影家唐师曾在一个电视访谈中说到:我用足迹阅读大地。这让我想起两件事。一件是欧洲从16世纪一直沿袭到二战前后的“大旅行”;另一件是最近的一本畅销书《带一本书去巴黎》。
16世纪英国的贵族子弟,在成长的岁月中都要上这样一课——到欧洲大陆旅行。带足了盘缠,带足了时间,去到法国和意大利,沐浴在艺术和人文的光辉中。他们需要做的惟一的一件事,就是去学习,去感受,去“充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这样的游历,被称之为“大旅行”。据说,这是英伦三岛的贵族子弟的绅士修炼中最重要的一环——倘使你一个把持不定,在欧洲的无边风月中沉湎下去,此生就再难成为典型的“英国绅士”了。因此培根说:旅行,对于年少者来说是种教育,对于年长者来说,是种经验。
大旅行的风气弥漫到新世界,也一直沿袭到二战前。海明威、菲茨杰拉德们纷至沓来,他们在波德莱尔醉酒的地方徜徉放荡,在魏尔伦落魄的小酒吧里品尝铜扣味道的苦艾酒而甘之如饴……巴黎,是点燃他们激情火焰的地方,也是为火焰的燃烧储备了无数燃料的地方。
如今这种“游学”式的大旅行,再度在全球范围内蔓延,只是像香精已被稀释成香水,味道淡了很多。如今求学的游子们,大多只呆在学校之内,被沉重的诸如MBA这样的课程压得透不过气来,遑论朝拜艺术沐浴人文?!此外,所谓的全球一体化虽然暂时还无法“一体化”到那些小村镇,但大城市里的文艺气氛,即便是伦敦巴黎罗马,也在一体化的氛围中被逐渐冲淡了。大旅行变成了另一种困守书斋,另一种足不出户。
正是因为这种大旅行的悲哀和观光客的尴尬,让《带一本书去巴黎》这样的书畅销起来。作者去的,是巴黎,是游客如云游记汗牛充栋的地方。然而作者游览的巴黎,不是那些不署名的旅游手册里生硬的、地图式的东西,而是他对巴黎的印象,对大革命时期、二战时期的巴黎印象。作者把它们带去,与现在的巴黎做一个全景式的对照。于是同一个巴黎,在不同的游客的心里,就种下了不一样的花朵。
找到自己的狗尾巴草
每每谈到“旅行情趣”,我的观点总是“要想有情趣,必须对生活有创造力和想象力”。但是此刻,我坐在这里写这篇关于旅行的文章,却沮丧地发现——那些商人们,无论是电视上的摄影师、旅行社还是图书出版社还是宾馆饭店,他们早就把我们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发挥得差不多了。也就是说,这地球上的花朵被人家采得差不多了,剩给我的,不过就那么几根狗尾巴草——但,这也是救命的稻草啊!我对自己说,总比什么都没捞到强。只是我有点不好意思说什么“旅行”了,只能心虚地谦卑:出门走走,走走。
与朋友聊天又知道,早两年吵得沸沸扬扬的电子性爱已经颇见雏形了,也就是说,实现网络上的虚拟做爱,已经不具备技术上的难题了。这更让我为自己那最后几棵狗尾巴草感到担心——出门走走和看电视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我们还能感受到温度和湿度的不同,还能亲口尝一尝好吃的或者不好吃的古怪的菜肴,甚至触摸一下随便哪个陌生人的脸。可是倘使有一天科技把这些感官上的需求都解决了,岂不是“出去走走”都不用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