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家做的是典型的重庆菜。蓉蓉告诉过我,她家在重庆,
只不过现在住在成都。她很不喜欢成都。
我只去过两次成都,在第一次去时认识了蓉蓉。第二次去时,我在成都呆了一个礼拜后,我们的关系发生了质的转变——她对我个人崇拜的时代过去了。
在成都很大一部分的记忆就是陪蓉蓉在她的学校里呆着。那所学校是民办大学,校园还不错,好像外地的很多大学都很美。蓉蓉说明天学校有个演出,她来弹古筝。我们帮蓉蓉把古筝搬到六楼的楼顶,她要先排练。天气阴沉沉的,不时有风刮过来。蓉蓉刚一开始弹古筝,我们就都傻了,真是“如听仙乐耳渐明”啊。蓉蓉一弹起琴,表情就十分严肃,这和她的打扮一点也不相符。我总觉得蓉蓉长得比较“凶险”,不太女性化。我还当着她一个会算命的大姐姐的面开玩笑说她长得像是通缉犯的样子。
我来成都第二天的时候,我们去她家附近一个社区去照大头贴。在这之前,我基本没照过大头贴,我总觉得这特别做作。大家在摄像头面前做出一副娇媚、温柔的样子出来,真的那么有意思吗?阳光非常好,那个社区的总体色调是明黄色,阳光照在上面,很生动。蓉蓉说这里有一种童话般的色彩。我们拍完大头贴后,又用数码相机照了许多照片。玩了一会儿后,蓉蓉带我去了一个卖画的地方,她说那里有一个大姐姐很好,她有时间就经常过来和她聊天。那个“大姐姐”长发、很瘦、不施脂粉。我们到她那里时,她正在练毛笔字。她说话很轻柔,在我送给她一支口红时,她说我豪爽、出手大方。我不好意思地指着蓉蓉说,她才是真正的豪爽。我们出门打车时,从来都是她付账。
在成都蓉蓉给我留下的印象太深了。我简直觉得她是一个活雷锋。她才应该是我的偶像和榜样。她对钱的那种不计较,那种大方,那种从来都不为自己考虑的做派,让我为之折服。在我没来成都时,蓉蓉就跟我说,她在给我攒钱,留到我来时花。她攒了一千多块钱,都用在了我们打车、和朋友见面吃饭、唱歌上了。我也带了几千块钱,等我要回北京时,全花光了。
我觉得浑身是劲。成都十月的天气还很暖和,街上的女孩喜欢穿长的衣服和短裙,搭配高跟或平跟的靴子,以便露出一截纤细的小腿。我发现成都小店里的裙子比北京的好看,花色多,而且做工好。可惜比较贵。我没有钱买裙子了。我和蓉蓉基本上天天逛街,也发现了一些好玩的小玩艺,比如南方公园的袜子和一件非常好看的绿色T恤。那件T恤非常小,我只能勉强地穿进去。后来的几天,我就一直穿着那件T恤。
我就住在蓉蓉家。她家做的是典型的重庆菜。蓉蓉告诉过我,她家在重庆,只不过现在住在成都。她很不喜欢成都。
在我来成都的第一天,蓉蓉就说,我们去找李姗。她现在不知道在哪里,手机也丢了,她也不回家,也不在她租的地方。她说李姗看我的书看哭了。我心里顿时有了责任感。我说我一定要和她好好聊聊。后来李姗和我说了她家里的一些事。她从大学退学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家不同意她和她男朋友在一起。还有一部分是她想离开那个家。我们见过她照片上的男朋友,长得有点像小丁。现在李姗在找工作,因为她没有钱,她说也不想再去麻烦她的男朋友。她和她男朋友和别人合租的房子已经退掉了。现在她也没地方住。蓉蓉提起李姗总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她说李姗太懒了。让她找着工作后一分钱都不许花,先花她的钱,她在学校的饭费和她的零花钱足够她们一起花了。“让李姗把钱存着以后学门技术,她以后也不能老给别人端盘子啊。”蓉蓉在说这些的时候表情严肃,看起来好像李姗的姐姐。
我们来到她的学校,天一学院操场上有人在打篮球。我已经好久没有来学校了。黄昏时,我们坐在篮球场边,喝着蓉蓉给我们买的玻璃瓶装的可口可乐,抽着中南海和各种烟,吃着蓉蓉和李姗买来的冰淇淋,有时候会想起北京。
蓉蓉说:我退学了。又重新上高三了。我想考一所音乐学校,就弹古筝。蓉蓉说:我在看历史书呢,羡慕吧?蓉蓉说:我很想你。刚认识你时,我怕你觉得我认识你是虚荣。但我现在知道你不会误会我了。
(编辑:黛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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