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游戏 | 邮箱 | 搜索 | 短信 | 聊天 | 天气 | 答疑 | 导航

订阅手机短信感受新
闻震撼稳居信息前沿
好书酷碟全场打折

文化首页 | 文化新闻 | 文化专题 | 专栏作家 | 长篇连载 | 人气排行 | 观察 | 评论 | 论坛


  近日,深圳某大学出台规定,禁止校园内公开接吻,违者一律重罚。可以结婚,但是不能接吻?大学成了“修道院”?一时间,批评的声音铺天盖地。那么,成长中的中国大学生,他们的情感状况如何?学生都有哪些权利? [评论]
·独家调查 大学修道院,今夜无人喝采!
  是否在学校的大学生就应该受校规约束,哪怕这个校规是无情而不合理的? >>全部  [发表评论]
·新浪时评 警惕寓“监”于民
  恋人们搂搂抱抱您看不惯、觉得伤风败俗了,那是您自己的原因…… >>全部  [发表评论]
---------------------------------------------------------------------------------
专访



言论
 
  教育学者杨东平:把大学生当作成年人来对待
  在80年代,恰恰是深大最早推行了学生的自我管理,也是当时全国做的最好的,在当时处在改革最前沿的深圳,深大是教育界改革的一个典型。>>全部 [发表评论]
  ·与其滥交不如禁止
  ·大学生是成年人了!
  ·一个老师的一点想法
  ·年轻人的世界充满活力
  ·大学里的情侣们也真无奈!
  ·道德观都是历史某个时代的垃圾
  ·人不能单为自己活着
  ·学校不是“怪物制造工厂”
  ·不要将大学生视为三岁孩童!
 ·大学生活没有那么“浪漫”
 ·对坏风气不能放任自流
 ·大学生呼吁更好的校园环境
 ·深大这样作自有其道理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
 ·大学是培养古董的地方?
 ·请用心去理解我们
 ·人含蓄一些还是好的
 ·我不赞成大学生谈恋爱
 ·不要盲目“处理”年轻人的感情
 ·真诚的感情怎能是“伤风败俗”?
 ·爱情这东西 你禁止得了吗?
 ·学校就是一个小小的社会
 ·校园里恋爱是不是爱?
 ·杨振宁、钱学森就是成天搂抱、亲吻吗?
 ·把中学积蓄的情感留到大学不易啊!
 ·难道非要让学校变成公园不可?
 ·大学生谈谈恋爱过分吗?
  :::大学成了修道院?:::  

大学生调查

深圳大学近日出台管理条例草案,禁止学生在校牵手接吻,您如何看待这种管理规定?
坚决反对
赞同
不好说


您在大学公共场合有过和男友(女友)接吻、拥抱的行为吗?
经常
偶尔
从不

    深圳大学近日公布新的学生《行为道德规范管理条例》草案,禁止大学生在校内牵手、搂腰、拥抱、接吻以及女生穿低胸露背装等,否则将以扣分形式对违例学生进行处罚,条例规定凡扣满30分者将被勒令退学。
  一方面,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对爱情有着自己的向往,在自己能够对自己的亲昵举动负责的前提下,出台如此规定似乎稍显苛刻,更何况,教育部已经明文规定,大学生达到法定年龄可以结婚。但另外一方面,因为同居出现的种种纠纷、以及一些拜金主义影响下的道德堕落、举止轻浮也的确引起了有关人士的担忧。
  如何在两者中做一个抉择?这样的条例能否达到校方的期望值?一切还不得而知。
[评论]
 ·深圳大学出台条例禁止学生在校牵手接吻(图) ·武汉出现首例大学生婚礼 50多名同学前往祝贺
 
   
 
  :::调查报告:::    
  在新浪同时进行的大型调查结果显示,有超过一半的人对出台这样的条例坚决反对,而同样也有1/3的人士对此赞同,悬殊的比分表达了尖锐的对立,而我们究竟对这个几千万的群体有什么程度的理解?两个月前,新浪文化进行了一次题为大学生整体生存状况的大型调查,结果显示:情感问题被列为大学生关注的第三个问题,而有过性关系的大约占20%以上。虽然究竟有多少人接过吻,牵过手该调查没有进一步作出,但是可以想象的是,无疑,这将相当庞大。
  我们,对这一群体的关注,除了惩罚,还有什么呢?>>
全部 [评论]
   
   
  :::谁能动我的“权利”?:::    
 
当权利被漠视——
  半年前,重庆某大学因为怀孕被开除的学生走上了法庭,人们都认为这标志着学生权利意识的觉醒。几天前,武汉某大学在校学生则举行了婚礼。结婚可以,那么接吻、牵手、发生性关系、怀孕算不算大学生应该有的权利呢?近日,有消息说,教育部将修改相关条例,声称学生怀孕、作弊将不再被视为道德败坏。舆论认为,这将进一步保障学生应该有的权利。在欢呼进步的时候,每个大学生,你们清楚你们应该有的权利吗? [发表评论]
  ·女大学生怀孕被开除 两学生不服告学校败诉 ·教育部出新规 大学生怀孕、作弊不属道德败坏
   
 
是否权利都可以示众——
  学生拥有权利固然标志着社会的进步,但是是否所有的权利都能示众?众目睽睽之下,做一些私密性很强的行为,是否可以类同接吻秀?谁来保障别人不愿意观看的权利。之前,某同性恋在公共场合贴上了他的征友启事,我们不必去怀疑他的良苦用心,但是却可以质疑公示权利的合理性。公开过分亲昵,似乎与此类同。[发表评论]
  ·天天议论:同性恋征恋人,是权利还是示众? ·话语坊:从接吻纪录到当街裸奔
   
 
正视大学生权利——
  一方面是在校大学生犯罪后可以缓刑处理,另外一方面是学生因为小事情动辄得咎。理性地看待学生权利似乎还有一大段路要走。我们呼唤教育部的相关法规尽快出台,在这之前,更多的是希望学校能够与学生互相理解。 [发表评论]
  ·棒喝时代:不要将“大学生”童稚化! ·一家之言:大学生私自结婚击中校规软肋
   
 

文化频道意见反馈留言板电话:010-62630930-5359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3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