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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腾冲之恋 作者:寒烟翠009
文章类别:爱情物语 发布时间:2003-10-28
全文

  春节,刚刚失恋,确切地说,是刚刚和丁磊友好分手。虽然是我先提出不要这段恋情的,但是,心里还是有一点失落,毕竟是付出了真心的,而且对他,也不是完全没有眷恋。老实说,他是一个不错的男朋友,细心、体贴,也有着不错的收入。只是可惜,相恋两年,他还是不懂我。他常常对我丰富的想象不以为然,有次看到远远的天边忽然发出一片光,我兴奋地拍他的肩,指给他看,说:“喂,会不会是外星人的飞碟?”他却一脸惊骇,用手摸我的额头说:“没发烧吧?”我承认和他在一起有安定的感觉,却没情调兼没情趣,我知道我无法一辈子过这样平淡的日子,所以考虑了一个月后,郑重向丁磊提出分手。我准备了好几份台词来应对丁磊可能表现出的不同反应,让我始料不及的是,他只是淡淡地说:“好。”甚至都不问我为什么,这一点一直让我耿耿于怀,因为我怀疑最先想分手的,其实是他。

  和丁磊分手的第18天是大年三十,又一个长假即将开始,正好可以去远方排遣寂寞的心情,于是大年初一一早便直奔客运站。本来打算去丽江或大理,但考虑到正是旺季,害怕面对人头攒动的景象,于是临时改变方向,决定去腾冲。运气不错,还剩一张下午6点的车票,虽然是最差的位置。在街上闲逛一天,终于熬到6点,准时登上班车,开始一个人的旅途。

  躺在车厢的最后一排,颠簸了近十五个小时,骨头都快散架了,终于在第二天早上八点半站在了腾冲客运站。出客运站吃了早点,与老板随意地聊了聊,看表,快十点半了,于是打车直奔腾冲珠宝玉器交易中心。我是有点迷恋购物时的感觉的,买到一件称心的东西不容易,有点像谈恋爱,要感觉对了,还要有缘分,所谓可遇不可求,就是这样的感觉了。

  腾冲,古时称腾越,自古以来便是翡翠的集散地,所以我决心在这里淘几件宝贝回去,不一定要珍品,反正太贵我也买不起,只要精致漂亮就行。到了珠宝玉器交易中心,大约还早,店铺还没有完全开门,不过这并不妨碍我的兴致。顺着已经开门的店一家一家认真地看,终于在一个柜台前一眼相中了一个印章,水晶的,一只狮子的造型,很小,也很精致。“老板,麻烦你把那个水晶狮子印章拿给我。”身后忽然响起一个声音。我回头,一个高大的男子,我有些生气:“拜托,是我先看中的。”他笑吟吟地望着我:“你又没有买下来。”“老板,多少钱?”我和他几乎同时出口。“三百。”“可不可以便宜点?”我刚问出来,他却在那边说:“我要了。”我几乎气结,赌气说:“老板,我给你三百五十块,卖给我。”他笑了,说:“算了,我不要了,又不是拍卖。你还是三百块卖给这位小姐吧。”我瞪他一眼:“别指望我会感谢你,它本来就是我的。”付了钱,我心满意足地揣着我的宝贝离开。到街上吃了有名的“大救驾”,其实也就是炒饵块,味道不错,也许是因为心情不错,虽然刚才遇到的那个人让我很不舒服,不过现在我的水晶狮子正乖乖躺在我的背包里,更何况今天天气也不错,好天气往往也能带来好心情。

  有点累了,就近找了一家宾馆,要了一间标间,我从来不肯委屈自己。洗完澡后,躺在床上沉沉睡去。醒来,阳光斜斜地照进来,落在我的脸上。我决定出去逛逛,寻找美食是我的一大爱好。低着头走,刚下楼,便撞到了一个人身上,我摸着撞痛的额头,那个人关切地问:“没事吧?”声音很熟悉,我抬起头——竟然是早上跟我抢水晶狮子的男人,我瞪着他:“怎么我一遇上你就没好事?”“小姐,好像是你先撞的我啊。而且早上,我不是把那个印章让给你了吗?还有什么不满意?”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还敢说,本来我还可以讲下价来,都是你!噢,我知道了,你和老板是一伙的,故意高价卖给我。”他一副无辜的表情:“拜托,我若与老板一伙,哪还用得着来这住?何况听口音,好像我和你才应该是一伙的。”想想也是,我白了他一眼没说话。他朝我伸过手来。“干什么?”我不解地问。“讲和吧,我带你去吃好吃的,算是赔罪,虽然我也不知道我究竟哪错了。”听到有好东西吃,我的不快早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我用力握了一下他的手,说:“讲和了,原谅你,走吧。”

  路上他告诉我他叫郑川。兴高采烈地跟着郑川走进了街边的一家小店,人不多,菜马上就端了上来,也没什么特别,不过味道还可以。只有一碗东西我没见过,看起来稠稠的,暗绿的颜色,郑川夹起一块牛肉放到里边蘸了一下,放进嘴里,然后又把一边的米线倒进去,说:“丫头,这个好吃,我保证你没吃过,尝尝。”我好奇地问:“是什么?”“撒撇。”“撒撇?什么东西啊?”“撒撇就是用牛胃里反刍的东西... ...”不等他说完,我马上把面前的“撒撇”推到他那边,说:“这碗也给你。”他劝我:“尝一点,真的好吃,凉凉的,微微有点苦,而且今天我要的是柠檬撒撇,还有一点点酸,感觉不错的。”“我知道了,不过这么好的美味还是留给你慢慢享受,我就不浪费了。”看我如此顽固不化,郑川摇摇头,继续品尝他的佳肴。

  回宾馆的路上,郑川还是“丫头”、“丫头”地乱叫,我郑重声明我有名字,请叫我“程雨蒙”,他当时连说“Sorry”并且声称记住了,可是过后还是依然如故,没办法,只好随他去,反正名字也只是个代号而已。

  第二天我很早就起来了,因为和郑川约好了一起去热海。八点我去敲郑川的房门,没有任何动静。“懒猪,竟然还没起!”我恨恨地说。刚转身,郑川拎着一个面包站在面前:“懒猪给你买早点去了。”我有点不好意思,说:“谢谢。”他笑着说:“现在这么好,不骂我了?”我也笑了:“小心啊,若你让我不开心了,照样骂你,面包收买不了我的。”

  热海果然是“热海”,到处都是冒着蒸汽的温泉,烟雾缭绕。到了著名的“热海大滚锅”,郑川买了几个鸡蛋放到正在沸腾的水边,一会儿便熟了,他递给我,我摇头不要,因为受不了硫磺浓烈的味道。他也不勉强我,自顾自地剥开蛋壳吃了。我就偷偷拿起相机拍下他的吃相,结果被他发现了,冲上来抢我的相机,我转身狂奔。刚跑到石阶前,不知道是什么绊住了我,眼看就要跌下去,当时第一个念头就是“天,我亲爱的数码相机!”——一双大手紧紧抓住了我,我则紧紧抓住了我的相机。惊魂未定的我反身扑进了郑川的怀里,像个孩子一样哭了起来。郑川不知所措地拍着我的背说:“乖,不要哭了,人家都在看我,还以为我怎么欺负你了呢。”我抓起郑川的衣角擦干眼泪,把他推开说:“我好了,谢谢你。”走出了一段路,回头看见郑川还傻傻地站在原地,我忍不住笑出声来:“走啦,你想在这变化石啊。”郑川慢吞吞地走过来,把我的短发揉得乱七八糟:“小丫头,你怎么比天气变得还快,我还没反应过来,你倒一点事没有了。”

  与郑川在一起的旅途是快乐的,我越来越发现郑川和我有着太多相似的地方。都喜欢音乐,喜欢摄影,喜欢一个人四处游荡。郑川的思维很活跃,常常是我刚说出了一句话的前半句,他马上就能接下后半句,和他在一起,真的很轻松。

  晚上,买了一大堆啤酒回来。两个人喝得兴高采烈,看着郑川微微发红的脸,我忍不住笑了:“你怎么连我都不如啊?”“你没听说过喝酒会脸红的人心地好吗?”“好,好,好。那我的脸没红就是心地不好喽?像你这样的好人怎么会和我这样的坏人混在一起,我真是为你伤心啊。”我低头做叹息状,郑川大笑,说:“丫头,和你在一起真的很开心啊。”我轻轻说:“我也是。”郑川忽然沉默了,从包里抽出一支烟点燃,烟火在暗暗的灯光下一明一灭。我不知道郑川为什么突然不开心了,但他不说,我也就不问。

  郑川一大早便来敲我的门,照例给我买了早点,不是面包,换了新品种,真是一个细心的男子。今天我们约好去云峰山。到了目的地,郑川问我:“坐缆车上去还是走上去?”“当然走上去,干嘛,你走不动?”“小丫头,我是怕你走不动。”“哼,小看我,你知不知道登山是我的强项?出发!”兴冲冲地跑上石阶,郑川小跑着追上我:“慢点,当心摔倒。而且要学会保留实力。”“知道了,老师!”我照样用飞快的速度前进,郑川无可奈何,只得跟着我一起快速前行。

  走了一段才知道我这次是真的轻“敌”了,云峰山的坡度很陡呢,连一向把登山视为强项的我都有些吃不消了,几乎要喘不过气来了。终于到了一个亭子,我支持不住坐下休息。看我大口喘气,郑川兴灾乐祸:“早就说过保留实力要紧,你不听我的,这下知道厉害了吧?”我白他一眼不说话,这时我只顾得上喘息,顾不上说话了。

  亭子里有人在卖水和小食品,郑川说:“我买水给你喝。”我拼命点头。他从钱包里掏钱的时候,我一眼瞥见了他钱包里的一张照片。“这个女孩子很漂亮嘛。你女朋友?”郑川把水递给我:“我马上要和她结婚了,这是我最后一次一个人出来旅行。”“哦。”我不知道我为什么除了这个字便再也说不出别的话来了,我又觉得快要不能呼吸了。

  云峰山项有一个道观,除了游客,更多的是当地人前来求神许愿。我听见一个当地的女子在用一种很熟悉的调子向神仙祈福,我不大听得懂她在说什么,但看她脸上的表情,大概是祈求神仙保佑全家平安。非常虔诚。郑川轻轻捅捅我:“你有没有什么要求的?”“我不知道,我的愿望不一定能实现的,所以我不求了,希望越大失望越大。”郑川合上双掌,大声说:“求神保佑丫头平安如意,一生幸福。”他不像开玩笑,因为我看得到他认真的神情。很感动,第一次,有人为我在神仙的面前许下愿望。人世间的愿望都是如此美好,若真有神,能否一一满足呢?

  上山容易下山难,这话一点不错。陡峭的石梯,我只能拉住两侧的铁链慢慢挪。郑川在我身后,一直重复着:“小心,慢点。”回头,便看到他关切的眼神。心里一暖,有多久,没有人这样关心过我了。丁磊对我总是放心的,因为我在他的眼里,向来是独立的女孩子,所以他一直不为我操心。

  晚上,和郑川漫步在腾冲的大街小巷,有淡淡的风吹来,很清新。郑川对我谈起他的女友,应该说是未婚妻。她是他的同学,从中学到大学。没有谁追谁,很自然地,就走到了一起。他们的感情已经成了一种习惯,结婚也只是迟早的事而已。郑川说有时候分不清他到底是不是还爱着她,可是,她的安静,她的眼神,让他有安定的感觉。我静静地听郑川说他,说她,说他和她。我的脸上一直有微笑,可是,我开始感觉我心里的某一个角落隐隐地疼痛,渐渐弥漫。

  这个夜晚,我失眠了。

  很早,郑川在外面叫我,他说今天带我去县城附近的叠水河瀑布。胡乱地梳洗好,又随郑川到街对面的小店吃了早点,已经是九点半了。阳光灿烂,我不得不用手遮住眼睛。“没有睡好吗?我也是。”郑川的声音在耳畔响起,带着淡淡的疲惫。我放下手,灿然一笑:“没有啊,我睡得很好,只是阳光刺眼。”他看我一眼,没有说话。

  叠水河瀑布风光很美,人不多,听流水落下的声音,看满眼翠绿的树木,觉得很清静。站在石亭下,看远处的几株桃花,柔和的粉红,在阳光下分外的娇媚。可是这样美丽的景致,也终归只能存在照片中,成为一段记忆而已。公园的门票是一张明信片,我和郑川分别写上对方的地址,找到邮局寄出了。我想等我回到昆明,这张明信片也该到了。

  回宾馆的路上,看到有人在卖烟花,我说:“晚上我们放烟花吧,很久没有放了。”郑川点头:“好。我喜欢烟花在空中绽开的美,即使只是一瞬。”

  和郑川站在酒店的楼顶点燃烟花,两个人像孩子一样兴奋,直到天空最后一点烟火落尽仍有些意犹未尽。又坐在地上天南地北的聊,沉默的间隙,郑川说:“丫头,你真是很特别的女孩子。”我接口:“可惜现在才让你遇见。”郑川看我一眼,不再说话了,就那么沉默着,气氛有些尴尬。其实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虽然我是在开玩笑,但有些事情一说出来,就不好玩了。我借口困了,要回房睡觉,先走了,而郑川仍然坐在原地抽烟。回房,睡觉,哪里睡得着,翻来覆去的。我想我是爱上了郑川,而郑川,马上就要成为别人的新郎。我在心里反复告诫自己打消这样的念头,我和他只能是好朋友,也许将来不过是陌生人,可是心里蠢蠢欲动的疼痛却渐渐蔓延。我一直以为自己是潇洒的,其实不是;我一向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却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爱上了一个陌生的男子。我开始相信有些事情是注定的,逃也逃不掉,就好象我和郑川的相遇以及分离。

  第二天吃饭的时候,郑川忽然说要走,他说他已经买好了回程的车票。第二天下午三点的车。最后一个晚上,我和郑川在一起喝酒。我送他我以前填的一阙《长相思》,他展开纸笺,轻轻念:“月半弯,酒一杯,帘外残花兀自坠。梦醒春难回。清秋雨,离人泪,今宵共君图一醉。他年知是谁?”我问:“怎样?”“很好啊,虽不能应景,但已应情。”“是我很久以前就填的了,不是有感而发,只是心血来潮。大概是早就预感到了与你的分别。”郑川不说话,伸出右手握住了我的左手,我轻轻抽出来。夜深了,没有星星,满心的悲哀和沉沉的黑夜一齐向我压过来。

  郑川走的时候,我去送他,一路上默默无语。他开口打破沉默:“丫头,怎么了,平日里叽叽喳喳的,这会儿倒连句送别的话也没有。”看身边来来往往毫不相干的人,我笑着叹气:“真奇怪,生活在同一个地方,每天都有可能遇到,却只能是陌生人。”他接口:“是啊,有时候两个陌生的人必须到另一个陌生的地点才能彼此相遇。”我轻轻说:“对于腾冲来说,我只是个过客。”他忽然停住脚步,把行李放到地上,望向我:“对于你来说,我也只是个过客?”我低头不语。郑川温柔唤我:“丫头。”我抬起头,他的眼睛清澈透亮。他终于还是对我说了那三个字,然后一把将我揽进了怀里。我没有躲开。郑川的怀抱很温暖,有阳光的味道,我闭上眼睛。那一刻,我甚至天真地希望时间就此凝固,或者,生命就此终结。然而终是要离别的。

  我一个人在街上绕来绕去,夕阳斜斜地射过来,把我的影子拉得很长,更觉孤寂。心里空落落的,陌生的地点,熟悉的记忆。一家音像店里飘着莫文蔚低低的声音,是那首《广岛之恋》,此刻听来,竟句句是我的心情。有人从我身边走过,很远还回头用奇怪的眼神望我——一个在大街上流着眼泪的女子。我决定明天一早就走。该走了,我只是一个过客,何况,我牵挂的人也已经不在这里了。

  从腾冲回来,刚上了两天班,老大又派我去海南出差,十五天,徜徉在白沙碧海间和高大的椰树下,眼前是迷人的热带风光,我几乎要忘了郑川了。回来,桌上静静躺着一个粉红色的信封,拆开,一张喜贴落了出来,写着时间,地点。末了,有一句话:希望你来。没有署名,我自然知道是谁,心里忽然悲伤起来,腾冲,郑川,一幕幕在眼前渐渐清晰,怔怔地,半天回不过神来。

  终于到了三月二十四日,我把收在抽屉里的水晶狮子印章翻出来,放进一个精致的小盒子里,印章上已经刻上了郑川的名字。五点,我来到酒店,太早,还没有宾客,只有郑川和一个男子——应该是他的伴郎,站在酒店的门口,我微笑着说:“恭喜。你的新娘呢?”“她在补妆。”说话的时候,郑川的伴郎到一边去接电话,我把手里的小盒子递给郑川,他伸手接过:“为什么又舍得给我,除了因为我喜欢,是不是要把有关我的回忆都还给我?”我不说话,在心里轻轻叹一口气:他总是这么轻易就把我看透。郑川忽然凑近我的耳朵说:“现在让我跟你走,还来得及。”我微微笑了:“别说傻话,安心做你的新郎吧,你会幸福的,我也是。我走了。”转身的瞬间,我分明看见郑川眼中有亮光一闪。走在街上,阳光灿烂,心里很平静。如果在小说里,最后也许会是郑川不管不顾地跟我远走高飞,但在现实里,只能是这样无奈的结局。总有一些人,在我们的生命里,来了又去,留下抹不掉的痕迹。

  其实这已经是2001年的事了,而现在是2003年6月29日,之所以会在此时想起,是因为今天在街上意外地遇见了郑川。当时我刚刚从一家小店出来,在街的拐角,忽然听到有人在身后轻轻唤我:“丫头。”全身的血液瞬时凝固——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会这么叫我。缓缓转身,一张熟悉的笑脸,微笑地打了招呼,仿若我们是久别重逢的好朋友。互相问了近况,他快做爸爸了,真心地说:“恭喜。”他问:“过得怎样?”我淡淡说:“还好。”然后是短暂的沉默,他的嘴唇动了动,终于还是说:“再见。珍重。”“再见。”转身,各自朝相反的方向离开,我没有再回头,我知道他也没有回头。有很多事情都已经改变了,比如:现在从昆明乘车去腾冲,已经不需要再颠簸十五个小时;比如:我已经不再任性地一个人四处游荡;比如:现在和丁磊成了好朋友,也奇怪,做了朋友反倒比从前做恋人时融洽默契。也有一些东西从未改变,比如:此刻想起郑川时温暖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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