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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落花的城市,今夜你为谁哭泣? 作者:花也寂寞
文章类别:都市情调 发布时间:2003-12-30
全文

  那年的秋天

  城市的街口

  落花的树下

  我看见你

  踏着斑驳交错的阳光的影子

  淋浴着花雨而来

  花瓣纷纷坠落

  如蝶翅般微微颤动

  拂发拂颈拂过你裸露的肩膀

  那花瓣的唇

  我想起我的语言

  这落花的树叫什么名字

  落花只是一种过程

  花瓣从你的指缝间滑过

  一种美丽死亡的过程

  落花很美

  城市很脏

  今年的秋天

  落花不再瓢零

  你搂着我说再见

  我没有任何感觉

  落地的花瓣

  总是面朝下

  背朝上

  你吻着我

  花瓣的唇

  我失去了我的语言

  走吧

  走吧

  踩着花瓣美丽的尸体

  用你的高跟鞋……

  把整个月的开头放在那件事上,我想是最合适不过的。

  那天,我和建国在南门街的鸟人俱乐部里喝酒,整个七月,我就在这里面泡着,一个纯粹的无聊或者算是失落主义者。由于在这里混的时间久了,常常会得到一两扎赠送的啤酒。我喜欢这里的服务生,他们会给我一些上帝们剩下的花生,瓜子和无花果这类的下酒料,而我只要给予他们画张画就行。尽管这样,他们也未必会喜欢我,我所有的钱只够我买酒,连像孔乙己那样掏出几个铜板去买茴香豆的气概都没有,更不要说他们小费了,而且我还经常吐的稀哩哗啦的。

  我喜欢这里燃着的红烛,但我更喜欢我今天的装束,我那件白色的仿古布扣衫在紫外线的照射下格外显眼。一直以来,我同建国争吵的话题是:我喜欢的是自己左手腕那条粗大的铝合金手链,而他却一口咬定了我脖子上那串定做的项链,他说项链上那块刻有我名字和出生日期的铁牌更能显示我的个性。

  “无聊也足有好处的”。

  这是在喝第二扎啤酒的时候,我侧过脸去看建国脸上在灯光下显得生气蓬勃的青春豆,并慢慢的拨弄着右手腕上那个从北京带回的唯一纪念品——一个产自西藏的六字箴言手镯。我本来以为它会带给我好运的。

  “起码,这几年,无聊一直让我想成为一名大作家或是一名大画家。”我的手指很有节奏地在吧台上敲着。

  整个八月所有感觉糊糊粘粘天像特别远路也特别颠心里的狂想和狂念他不隐不现整个八月身边的人都爱流泪好好的恋情一件接一件进行着伤人的破碎不能挽回我听得有些倦关于那些一面之词的自怜转诉的是是非非也许掩盖了另一人的心碎我不该陷在这里面无意识的说着同情和安慰他们听不见我的心也听不见喔喔……

  “鸟,你的个性?我也有,是我自己的个性,真他妈的无聊,是不是?”

  “我还以为只有我这种才智超群的人才寂寞无聊呢。”

  “SHIT,你很孤独吗?现在?”

  “当我最孤独的时候,也就是我最不孤独的时候,现在和你在一起,我自然不孤独了。”

  “鸟,也就是说现在是你最孤独的时候。”

  “哦”我饶有趣味的看着他,他招手叫来了第六支雪津纯生啤酒,我倒不在乎他喝多少,反正每次都是他买单,我只是为他的话感到奇怪,他你摇着啤酒瓶,然后把那片挂在瓶口的柠檬片捅进啤酒瓶,做这些动作的时候,他的眼睛死死的盯着那个领舞的女孩,那女孩真细,我在心里赞叹着,好像迪厅里所有的灯光都聚集在她身上,那套银白色的胸衣和短裤闪着别人心眼的光。她的动作很滑,滑得像条鱼,像条银白色带电的鳗鱼。

  “鸟,这妞真妖。”国一口喝光了酒。

  “我总觉得这里的女孩跟我以往在学校里看到的那些小女生总能重合再一起。好像……”

  “鸟,这不都是女人!”建国从椅子上跳了下来,双手顶着吧台,把我圈在里面“她们都企盼爱情的滋润,不,是男人的滋润,而我还有你都可以充当这种的角色,哦!我忘了,你这个老怪物!处男?哈哈……在我后面当个丘比特怎么样?哈哈!我真想不到你竟然还能保持到现在?哈哈。”他用一种故做深情的眼光看着我。“怎么样?给我吧!”

  “我干!”我一脚踹开他,他笑了一声,顺势跌进舞池。

  我继续喝我的酒,并慢慢的摇起了头。渐渐的,我的耳朵聋了,无数的灯光在我的眼睛里闪来闪去,台上DJ的嘴巴张的很大,我也听不到他们的呼喊,我只感到喉咙上那个所谓的亚当的苹果在不停的滚动着,舞池里的男男女女的眼里都有跳着兴奋的欲火和迷茫的光。然后我看见建国爬上了领舞台,他的头发比那个领舞的女孩还长,摇起来像被台风刮着的芦苇,我用两个小臂搁在吧台上,回过头去叫第三扎酒。那吧女对我笑的很甜,诱惑的你会想多喝几扎酒,我的脸肯定已经很红了,两个耳朵都有在烧。我不会喝酒,但我喜欢喝酒,喜欢吐的感觉。只有缺少激情的人才会到这里来寻找激情。

  本来建国坐的地方坐了一个穿着浅绿色肚兜的女孩,两根细细的玻璃挂在裸露的雪白的肩膀上,她从一个黑色的手包里抽出一根细长的烟,我讨厌烟味,但我还是很欣赏她抽烟的姿势,我看见她那绘了玫瑰的指甲上挂着一个小巧玲珑的坠子,雪白的烟头,雪白的手指,粉红色发亮的嘴唇,像某张香烟广告上的图案。

  就在我欣赏那个女孩子的芊芊细指的时候,迪厅里一阵哗动,人群像受惊的鱼群一样震荡开来,女孩在尖叫,然后我看见建国捂着头,卷曲在地上,血不停的从指缝间冒出来,几个染了头发、戴着耳环、纹了身的少年随着混乱的人群一起走了出去。

  我拨开慌乱的人群,跑到建国的身边,并且很快就弄清了事件的全部过程,因为建国嫌那个黄毛阻碍他同那个领舞女孩的接触,就顺手推了那个黄毛一下,结果一下拥上了几个穿着各异的少年,把他按倒在地,捞起酒瓶子望他头上狠狠的摔了几下,很是蛊惑仔的样子,于是我没话可说,但还是狠狠的骂了一句“SHIT”,抱起他望外跑,打了车直奔医院,挂号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的钱包不见了,只好往建国身上搜钱,他是从来不用钱包的。

  我一直守在建国的床边,幸好他没有被打成脑震荡,不然我可没法子向他父母交代。建国是我认识最久,也最是不支持我考美院的朋友。每年的七月,我最怕的就是见到他。但我这次却破天荒的约他出来,本来只是想告诉他无聊也是有好处的。

  整个医院充斥着药水、痛苦、呻吟和死亡的味道,白色的墙、白色的床单以及白色的灯光下都隐藏着死亡的阴影,我第一次对死亡有了一种欲望式的恐惧,一种游荡于爱与死亡边缘的恐惧。窗外的小城,如一个纵欲过度的女人坦露着身体昏昏睡去。小城最高的那个仿艾菲小铁塔构造的灯塔无聊的与那失了眠星星聊着天,我仿佛听到蒙克画里的那个骷髅形人物在这小城的某个地方死劲的呐喊。

  醒来的时候,建国正在同旁边的护十有说有笑,我傻坐了一会,揉了揉眼睛,拉起建国走出了医院,汇入了人流,我眯起眼睛去看那八月的骄阳,感觉就象一条搁浅的鱼,又重新回到了水里。

  我和建国在新街口分了手,当时我叫你,你什么不过来呢?“走的时候,建国表情漠然叫过我吗?我使劲地回想着,可脑子里充满的都是一些模糊的影子和那个穿绿肚兜的女孩。我用手插在口袋里,慢悠悠的走着,穿过了十字街,穿过了体育场,穿过了新旧两个车站,回到了我在南门街租的一间便宜的单间,这个单间好像就是过道上的一个门,房里房外一样的凌乱,肮脏,比凡高在阿尔的驻室还小,整个房间看起来更像一张单纯的黑白照片,我的周围住满了来自全国各地的老老少少、大大小小的小姐和一些七八岁左右的来自湖南的卖花女、来自安微的卖唱女和来自江西的擦鞋女——如果你是好心人,关心她们:”怎么不上学?“他们会向你哭诉:”我的爸爸(妈妈)得了XX重病,欠了很多钱,所以只好出来赚钱给他们治病!“

  这条南门街原本只是城郊一片不长毛的废墟,后来来南方这座小城打工的人多了,这里便成了云集贩夫走卒,荟萃城乡热闹的地方,再后来国道从这旁边经过,这里也就很快就变成了繁荣地段,长长的一溜走过去,是面对面的楼房——这么一条南门街。楼房的大部分都成了饭馆、美容美发厅和各种名目的按摩院。因此,南门街就成了夜的南门街,但小街毕竟是小街,没有几个真正有钱的住这!,这里挤满的是贩夫走卒,捡破烂的,收保护费的小太保,小太妹,外来的打工仔,打工妹,还有或年轻或老或漂亮或丑陋或高或矮的称为“小姐”的妓女。小街的日常生活里充斥着争吵、哭骂、呻吟和皮笑肉不笑,更有廉价的胭脂和香水的味首,还有女人用剩下的东西,在太阳下,各种款式不同颜色的女人内衣裤,像联合国的各国国旗一样满街里飘扬,在这条小街,完全可以以共产主义按需分配,只要花上五十块,就可以调整阶级关系。让拿着各式高档手机、带着金项链的小姐为你服务,不管你是捡垃圾还拾破烂的,你也可以花三块钱买一朵红的发黑的玫瑰学一学电影里的浪漫。

  我本人认为所谓的艺术家和流氓之间只有一线之隔,而我只是流浪于其间的一个什么都不算的二流子。其实,我知道我还只是个孩子——一个过早学校出来,没人管束、自由自在的孩子,野孩子,除了狂热和狂想,我什么都没有,是的,什么都没有——连这个月的房租,我还拖欠着——也许过两天就得流落街头。我的画是卖不了钱的,他们宁愿让那个在街头替人画遗像的哑巴老头画,也不会找我画——我收钱的话。本来我的生活应该是这样,一个人活着,一个人睡一张小木床,一个人一天吃两顿三块钱的快餐,一个人听音乐玩双节棍。心情好或者不好,都到鸟人俱乐部宣泄出去,当然要等到十二点不收门票的时候。然后整夜整夜的写小说,画画。我把我所有的情感和幻想都寄托在我的小说里,我靠此谋生,确切的说,我依赖我的幻想而生存。有时想想真可怕,一个缺乏爱情的人,居然还有满篇的爱情理论,全是湖编乱造的爱情游戏。这些全依赖那些时髦的杂志,我就像吃快餐一样,总是迫不及待的把它们吞下,一点回味的余地都没有,却制造出另样的垃圾。而我就像是一个拓荒者,从垃圾中整理出垃圾,然后以此谋生。常常在清晨倒头睡去,午后醒来。醒来后依旧躺在床上,把音乐开到最大,听那极暴力极糜烂的摇滚乐,管他们把我的门锤的如雷响。我觉得这样子过的挺好,没有女孩子,没有时间和空间的概念,偶尔叫建国请我喝酒,除了头发和胡子越来越长,什么都没有太大的变化,但是,现在,我的钱包丢了,很明显,这一切都改变了,我一无所有了。找人借钱,那是打死我都不干的事,我实在是个要面子的人。是的,我是个自恋狂,一切只依赖我自己。

  我刮掉胡子,用最后的洗发液洗了头,关于是什么牌子的我倒没在意,只是觉得洗后跟没洗之前没什么区别。我决定到老朋友夜总会去碰碰运气,说实在话,我没多大信心。我很懒——但也是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混吃混喝混睡而已。老朋友夜总会是南门街最古老的一个娱乐场所,也是这个小城最早冠以“夜总会”的娱乐场所,可以说是整个城市娱乐消费的一个历史见证。其实说穿了也不过是二十来个包厢外加一个营业性舞厅,连个茶座都没有,纯粹一把历史的骨头!

  踏进夜总会大门的瞬间,我就开始打退堂鼓了,可为了所谓的生活,我还是壮着胆子对那个足以称之为阿姨的总台叫了一声“小姐”,没想到我的谨慎也会惹祸,那个阿姨马上绷着脸丢来一句“我不是小姐!是不是来开台的?”我诚惶诚恐的说:“哦!对不起!我是想来看看有没有我适合的工作。”“找工作?”她用看怪物的眼神上下打量着我,“去问问经理吧!”

  经理室的门没有关,我看到一个女孩子在里面看一本时髦杂志,于是我敲了敲门,“请问,经理在吗?”那个女孩子头也不抬。“进来吧。”“坐!”她指了指桌前的一排沙发。我觉得她很眼熟,可就是记不起来在那里见过她。她放下手里的杂志,抬起头来看我,“是你?”我感到很疑惑,莫非,我真的认识她?她歪着头看我,好像看出了我的疑惑,把一样东西扔到我面前——原来是那天我在混乱中丢失的钱包——里面有我的身份证和三张美院的准考证以及一张龙卡,这时我才想起她就是那天坐在我旁边而我一直欣赏着的女孩子,只是今天她穿了一套套装,看上去稳重端庄了许多,更有了一种成熟的美丽。

  “找我有事?不会是来讨回钱的吧?”她把两手手指扣在一起,然后顶住了下颌。

  “哦,当然,不是!”我当时的样子肯定很傻,“我是来找工作的,想不到你就是这里的经理。”

  “看你,那天在迪厅里,那么疯狂,今天怎么这么害羞?”她吃吃的笑着。“今天晚上有空吗?”

  “有空,有事吗?”

  “那你晚上就过来上班,怎么样?”

  “真的?”

  “真的!”她扩大了她的笑容,嘴微微向上跷起,还是会发光的粉红色。我的心里突然冒出这么一句“你嘴唇的颜色真漂亮!我能尝尝吗?”

  那天,我们聊了很多,我知道,她原来不止是这里的经理,更是这里的妈咪,知道她是从干燥的北方来到这湿润的南方,后来碰到了这个夜总会的老板,就认他做干爹,她说她只念到初中,家里没钱,才出来。她很喜欢看书,以前是读者、知音,现在就是时装、化妆类的时尚杂志了,她还说从某一本杂志上看到一篇名为“我是一名傻博士”的文章,其中有一句话,是一个女主角说的:“你知道在大师面前哭泣的滋味吗?”而她正是从那时知道美院的,她问我:“你考了三年都没考上,你在大师面前哭泣过吗?

  是呀,我在大师面前哭泣过吗?

  后来,她的手机响了,她很抱歉的跟我说再见,“对不起,我和我的情人有约会,要不然,今天倒是可以请我吃一顿的!”

  “幸亏,不然我可真的是没有钱请你吃饭!”我顿了一下“我还得交房租呢!”

  她笑着站起来,在我面前转了一个圈,“怎么样?我这身?”我诚恳的点了点头,因为我确实没法子挑剔。

  “对了,我以后怎么称呼你?经理?”

  “经理?哈哈!听起来有点滑稽!是不是?第一次有人这么叫我,我大你四岁,你以后就叫我静姐吧!”

  我走在大街上,总觉得人和人之间有一些惊人的相似,每个今天都有和历史重合在一起。路上,我一直在回忆去年的八月,那天建国给我介绍了一个女孩,对于那个女孩,他已经追求一年多了,他们一直处于一种极微妙的关系。那个晚上,那个女孩一直跟我跳情人舞,划拳喝酒。后来那个女孩就开始和我单独约会,奇怪的是,对于建国我却一点内疚感都没有,而且还能像以前那样经常在一起喝酒。那段时间我一直陪她一起看电影,逛街,蹦迪,开碰碰车,看着她莫名奇妙的哭,然后搂着她的肩过马路。我记起和她的一次谈话。谈话是在一起散步七个小时以后,我在后面看着她跳过一个小坑,那时正在建设步行街。

  “城市好脏。”我说。

  “这样子才好玩。”她用手按住飘起的短头发,转过脸来看我“一切都是乱乱的,头发乱乱的,心情也是乱乱的。”

  她顿了一下,微笑着向我招招手,“过来啊,愣在那边干嘛?”关于我的发愣,是当时我觉的她那个招手的手势像是在跟我告别似的。

  “如果能在一座城市废墟里生活那该多好。”她又按住她的头发。

  “这与你的心情有关。”我跳过那个小坑。

  “这与心情无关。”她很认真的看着我“这只是我现在的想法,只是纯粹的想法而已。”

  “还是因为心情的原因。”我笑着,像看一个任性的小女孩那样看着她。

  “我说过了,这与心情无关。”她停了一下,突然嘘了一口气,“算了,不说了。我要回家了。”她转身就往车站走去。我看着她的背影,好象在看一个陌生人似的。

  情人节快到的时候,女孩像水蒸气一样蒸发掉了。后来建国告诉我她结婚了,说她结婚的时候,建国的眼里明显有幸灾乐祸的眼神。对于她的结婚,我倒是没有太多的惊讶,因为她的新郎是开着大奔来接她的。最让我受不了的是建国一直在唱张信哲的《信仰》:“如果当时吻你,当时抱你,也许结局难讲……”

  “我当时真傻,我为什么就不想和她发生点什么呢。”我说。

  “那有什么区别?”建国瞪了我一眼。

  那有什么区别,在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一直在想着建国这一句话的含义。

  我拨通了建国的手机,叫他十二点后来找我。

  仍是鸟人俱乐部,仍是扎啤和雪津纯生啤,不过那天建国告诉我,他花了两个月的工资找人把那于打他的那群小子K了一顿,并且没花多少钱就同那个领舞的小姐上了床。

  “鸟,你知道那种感觉吗?鸟!我忘了!你连初吻都没送出去,不过你可以想象一下,记得小时候在池塘里抓泥鳅的感觉吗?”

  后来,他喝着酒自言自语的说:“鸟!为什么现在都体验不到书里的那种感觉呢?那种浪漫的爱情!”他又爬上了领舞台,头发摆得象台风里的芦苇,我依旧喝着我的酒,用醉眼去看舞池里的男男女女,突然间觉得很可笑,这些人和人一样,再怎么着,也还是个孩子。

  我的人缘一向不差,很快,我就和夜总会的少爷们混熟了,并且能够和他们一起引以为荣的说着粗话,开点黄色玩笑。他们也常常偷偷的问我是不是和静姐有一腿,我没有回答,因为就我本身而言,也一直希望,不,应该说是会和静姐发生点什么。不过说到底,我还是对什么事都无所谓,我说过了,我到这里只是来混吃混喝混睡而已,另外发生点什么,也只能顺其自然。

  我在音控室工作,由于音控室太小,机器又多,空调不能制冷,所以音控室的门只能成天都开着,最糟糕的是音控室的门对着女厕所,女厕所的门据说已经坏掉一年多了,关不上,总会留一条小缝,所以每次有小姐进去的时候,我跟其他人一样朝那边看,甚到听到高跟鞋的声音,就会一起转过头去,偶乐也会看到一两个喝的醉醺醺的小姐一边走一边掀裙子,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很下贱,但每次有小姐走进去的时候,我还是会忍不住望那边看去。其实历尽沧桑的女人最有女人味,这就是为什会有那么多嫖客了。我也是个男人,我从十七岁就开始学会想女人了,也常常会有冲动,也想去搂一搂抱一抱那些小姐,但我的清高一直控制着我。可是静姐不同,在我心目中,她是一件艺术品,而我对艺术总有一种超强的欲望。

  八月底的时候,静姐请我去酒吧喝酒,然后给她画张画,说给她画画的时候,她的声音明显地有些激动。那时她已经陪客人喝了很多酒,她在洗手间外面的大镜子前站了很久,看样子是尽量想让自己相信自己已经清醒,她的目光一直落在自己映在镜子里的面容上,她仔细端详着自己,看起来她并不满意自己现在的样子,那满脸的绯红,使她像一朵盛开的玫瑰,她把红艳的嘴唇往里吸,含在嘴里,右脸上露出了一个浅浅的酒窝,她就这样子打量着自己,拧开了水龙头,用双手捧了点水,轻轻地拔在脸上,然后甩了甩手从手提包里抽出一张纸巾,对着镜子,认真地拭去脸上的妆和唇上的口红,她退了一步,仔细地打量了一下,可能因为酒喝得多的缘故,她的脸色显得有些苍白,于是她又往前走了一步,从手提包里掏出一个化妆盒,往脸上补了点淡妆,重新勾画了一下眉线,把盘起的头发放了下来,用手指顺了一下夹在耳朵后面。她退了一步,又退了一步,提了提过低的胸口,好像已经确信自己变得年轻了,然后轻过身来,脸上露出了又对自己即欣赏又婉惜的表情。

  我和静姐不徐不慢地行走在龙德井大街的人行道上,龙德井的夜空早就被大街的两旁的摩登大厦挤成一条灰蓝的线,不过这一切对于我来说却无关紧要。其实,单凭脚步声就可以知道这一个人的心情,这不是急于赶路的过路人行急匆匆的脚步声也不是醉汉急紧急慢的脚步声,而是刚刚得到不少小费,心高气昂的要请我喝酒的静姐的脚步声,很明显,这种脚步声是愉悦的,这和浮在她脸上的微笑一样,让人感受到她的好心情。她时而走在红光里,时而走在绿光里,胸口那朵用金线绣的玫瑰随着灯光发生一些细微的变化,可变化终归不是太大,衣服是新的,穿在这么一个充满自信的女人身上,更使她显得神气十足。

  现在我们来到鸟人俱乐部的门口,静姐就站在了门口的巨型霓虹灯下,霓虹灯上有一个裸体女人躺在高脚杯里,全身铺满了玫瑰的花瓣,眼睛和嘴唇充满了诱人的妩媚,但这种妩媚毕竟不是活的,进出的客人眼神只是在静姐的身上游动。她只是静静地用微笑跟他们打着招呼。这时有歌声从门里飘了出来,我看到她的身体轻微地晃了一下,有点慌慌张张地踮起脚尖透过有微弱灯光的门口往里望,她往前迈了一步又迈了一步,可以看得出来她对那歌声是多么迷恋与向往啊!

  我跟着她进了俱乐部,服务生都挑动眉角给我眼神,我知道他们是在取笑我什么时候傍上了一个款姐,我也只是以微笑回应他们,静姐的朋友们都已经在那边找好位置了,她们旁边都坐着和我差不多年纪的男孩,都是一些吃软饭的家伙,或许以后我也是他们其中的一员吧,她们大声的聊着天,开着低俗的黄色玩笑,作着夸张的动作,并不时的朝大厅里的男人女人抛着媚眼。静姐过去一一给我介绍了一下,然后就一个人找了个偏僻的角落坐了来。我看到她举起燃着的红烛,让服务生端来一杯柠檬茶,她习惯在喝酒后喝一杯柠檬茶,她跟我说过,这样子她感觉会好一些。她吹灭了蜡烛,把整个身体都隐在了黑暗的影子里,用吸管小心地啜着柠檬茶,看起来一副很专注的样子,突然,她从黑暗里探出半个身子,从卖花女孩的手中买过一只玫瑰,她用手指轻轻地触着那像天鹅线般柔软的花瓣,她好像开始沉思起来,不由自主地抚弄这些花瓣,她捻下一片花瓣,微微地举起,放在鼻尖下轻轻在嗅着,她的眼睛一直盯着那个歌手,歌手已经唱完了一首歌,他把吉它平放在自己的膝盖上,并轻轻地摸着它,那样子好像是在抚摸一个美丽的女子的躯体,接着一些很怪异的字符从他嘴里飘了出来,那不是歌声,而像是烛光里的幽灵在喃喃自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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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俱乐部的灯光暗了下来,正像我所意料的那样,他走到静姐的面前,我看到她仿佛被吓一跳,猛然扬起头来,欠身站起,当她看清他时,又瘫软下来,跌坐在椅子上,那只剩下枝杆的玫瑰从她的手中滑落到地面。

  第二天我去上班的时候静姐把我叫到了她的办公室,我在一张沙发上坐了下来,她进来后就靠在门后,反手把保险按上,她的手一直握在保险锁上,我们俩谁也不瞧对方,有几次她张了张嘴巴却什么都没说出来。突然她抬起头来,冲着我说:“你就不想问点什么吗?

  我望着她,我惊讶地发现,她的面孔呆板,眼睛里露出痛苦的神色。一种怜悯的感情瞬息之间从我的心里浮了出来。

  她猛然扬起头来,仿佛从什么枷锁中解脱出来,“你就不问问他吗?你就不问问我昨天晚上为什么跟他走吗?”

  “你是说那位歌手吗?”我强打着精神,其实我这人对什么都无所谓,并不会刻意去探寻别人的隐私,但如果有人需要对我倾诉什么,我一般都不会拒绝,是的,我就是这样,从不主动要求,只会被动地接受。

  “阿浩是一所艺术中学的学生,那时他十八岁,他是音乐系的高才生。”她停下来看着我,她可能以为我会说点什么,但我什么都没说,只是看着她握住保险锁的手,今天她的指甲上什么都没有,连指甲油都没涂,空荡荡的,像是几个孤零零的没有任何联系的光秃秃的山峰。

  她接着说了下去。“突然,他就想出来流浪,其实是因为他没有钱去交学费,所以他来到了南方,他到街上或者各种歌舞厅去卖唱,那时我在一家酒楼当服务员。本来他打算存够钱去考艺术院校。那时我们过的很开心,他每天都会去酒楼接我,送我一朵玫瑰花。但后来,我们就发现这只能是一种幻想,这你是知道的,后来我们就开始有了争吵。但他还是天天送我一朵玫瑰花。”

  她走到办公桌前,点了一根烟,狠狠地抽了两口,然后慢慢的吐了出来。我被呛了一下,用手挥去我面前的烟雾。她用左手抱着胸,靠在办公桌旁,右手夹着烟,翘起小指拨了几下头发。“后来我碰见了许总,就是我干爹。再下去,我想,你猜的到吧。他给了我老朋友娱乐城让我管理。后来阿浩知道了,要我离开他,你要知道,我不可能去放过这个机会的。”

  我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她看着燃烧的烟蒂划落到地毯上,烧出一个黑点。“那天,他邀我在街头的一棵树下见面,我们第一次见面就是在那一棵树下。他说他决定不考了,他要我不要离开他,他可以养活我,当时我骂了他,我对他感到很失望。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没有说话,然后我走过去搂了他一下,就转身离开了。突然,他把手中的玫瑰扔向天空,并叫到:”走吧,你这无刺的玫瑰。‘我转过脸去,刚好看到一辆车从那玫瑰上碾了过去,地面上留下一片血一样的殷红。我好像听到了玫瑰的哭声,那就像是婴孩的哭泣。“

  无刺的玫瑰?我细细的回味着这句话。

  她吐出最后一口烟“后来,他离开了这座城市,我以为他去考学了,那时我给了他五千块钱。五年了,我没想到他会回来,还是在卖唱。”

  “他还认识你吗?”我问到。

  “你说呢?”她笑了一笑。

  她又点着了一根烟,抽了一口,慢慢地把它熄灭掉。“他变了。”她突然这么说“变成了很俗很俗的男人,以前,他的眼神是那么善良,总是充满了忧郁和灵气。”

  她又笑了,笑完又用手掌托着额头低低的哭泣。“我昨天跟他去了他的住处。”她又颤抖着手点着一根烟。“他这个野兽,一进门他就把我推在了床上……”她说不下去了,抱着头,开始狠狠的吸烟。

  我突然想起了蒙克的《三种女人》。

  她抬起了她的头,有几缕头发被泪水沾在了脸上,那红肿的眼睛,更使得她像一只迷茫的惊慌失措的小白兔。

  “最后他丢给了我五千五百块的钱,然后说走吧,你这无刺的玫瑰,带着你的钱和小费走吧。”

  “无刺的玫瑰。”我不禁说出了口。

  她不满的看着我。“是的,是的,我们是无刺的玫瑰,我们只能全身裹满花花绿绿的玻璃纸,被放在花店的橱窗和卖花女的手中成为待售的商品。我们已经失去了谈论自由的资格和权利,我们只能靠加了盐或阿司匹林的水来维持生命。”她顿了一下,又说“我们为了自己的幸福而不断的伤害自己。”

  “后来呢?”我问到。

  她已渐渐平静了下来:“后来,后来我就拿了钱走了。”她看着我的眼睛,“我不该拿吗?”

  “不管他认不认识我,我是不认识他了。”

  这有什么区别。我想我永远都明白不了建国的话。

  我们就这样静静的对视着,我突然觉得间我们之间的距离一下子拉长了。我坐在这里,望着她,我们之间的鸿沟实在太深了,她就站在我的面前,那么需要别人去怜惜她,我却无法接近她,连一句安慰的话都没有。我们这样子呆了一回,然后我站起来,打开门,走了出去。

  “你只会无所谓,什么都无所谓,一点也不懂的别人的心情。一点也不会安慰人,走吧,走吧,我不想再看见你。”她在后面喊到。

  一刹那,我仿佛也听到了玫瑰在夜里哭的声音,那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破裂的声音。

  我辞了职,依然在南门街过我的生活,时间也没有停止,接下去依旧是九月份的来临。

  天空刮着八月的最后一阵风。风有点凉了。

                

  C X M 2001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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