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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董华春】鸽子会喜欢 作者:donghuachunbeida
文章类别:闲情偶寄 发布时间:2004-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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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鸽子会喜欢

  一稿:2002年1月25日23:30,美国纽约

  二稿:2003年5月30日22:45,北京莲园

  一、飞越大洋的鸽子

  在房间里关得久了,计算机的液晶屏幕仿佛开出了千万朵鲜花,一朵接一朵的迷幻,没日没夜的工作果真会让凡人眼睛疲劳。

  随便散散步,就走到了街上。

  温暖的春日,上午9点半,正是工作时间,街上没有什么人。偶一抬头,看到了街对面一个中国餐馆。不过是普通的门面、普通的布置,但门口的中文显得格外亲切,所以多看了几眼。

  正要离开的时候,店里走出一个拿凳子的姑娘。凳子放在门口一个破旧的杆子旁边。她把手里一团东西用微微发黄的白绳子系在杆子顶部。然后,拍拍手,走进店里去忙碌。

  “东西”在风中一点点舒展开来,竟然是红底黄星的中国国旗。

  中国的国旗飞扬在美国费城的大街上,只有我这一个观众,对着许久没有见过的国旗,发呆。

  那些鸽子,就在这个时候,飞来了。

  大约二十几只。白色的羽毛在温暖的阳光里闪着亮光,展开的翅膀的边缘断断续续结成一个微弯的弧线,在蓝天的布景下象巧手画师随性涂抹的那一笔,充满灵动飘逸。

  弧线绕着国旗环了一下,飞远一点,再飞回来,环了一下,再飞远……

  红色的旗,黄色的星,白色的鸽子,蓝色的天空,轻柔的风。这是怎样一种安排呢?我真不知道身在何方了。

  鸽子陪了我大约十分钟,飞走了。我走进了店里――

  哎呀,我有什么故事啊,你这个小姑娘好奇心真强,聊天?那行。反正现在不忙。

  哦,你说旗子呀,是我的一件红裙子,破了没法穿了,扔了吧怪可惜的,把大块剪下来弄个四方形,随便找了块黄布,剪了五颗星缝上了,前后不到五分钟就做好了;快吗?我手巧啊,在国内我妈是裁缝,我给她打了三四年下手呢。

  没多想什么。要不那布做什么呀?好玩儿呗。来美国七年了,没回过国。每天看见自己做的国旗在外面飞着,我心里踏实。

  从没想过别人知不知道这是中国国旗,喜不喜欢。不过,那些鸽子肯定喜欢。你不信?每天早上那些鸽子都来,飞一圈,玩这么一阵,不知谁家养的,都成习惯了。我猜是因为国旗颜色鲜艳,鸽子记性好,喜欢了,记住了,就再也忘不了了。

  真的?当代商城在哪儿啊?从没去过北京,20岁就和舅舅来这打工了,出国前没出过老家四川。当代商城每次升国旗的时候也有好多鸽子围着旗子飞?我说对了吧?哪儿的鸽子都喜欢咱们国家的国旗。等回了国,一定去看看你说的当代商城。北京挺漂亮的吧?

  我原来不喜欢国旗,为什么?没想过。在我们老家,除了我上初中那会儿学校每天升国旗,平时,谁拿国旗当回事?我们乡政府办公楼前面那个旗子,根本就没人看。

  有时候,我就想,人啊,真矛盾,在国内吧,总想到美国,出来了吧,就那样,又总想回去,其实回去还不是那样。钱什么书?围城?没听说过。

  人这辈子可能也跟鸽子似的,飞来飞去的。还不如鸽子呢,鸽子知道喜欢什么,人啊,老不知道应该喜欢什么。咱们不也跟鸽子似的,从中国飞来了美国?不过,要真是鸽子也好了,就不用买飞机票了。想飞回国看看也不用发愁花钱多。

  其实,还是中国穷、落后,大家都争着往美国跑。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申奥成功?这两件事我当然知道了,这是大事,中国人谁不关心啊?你别说,看着和我没关系,其实关系大了。现在我们在这里日子好多了,美国人经常问我们以后要到中国去玩,应该去哪儿,一听说你是中国人,笑脸就来了,不象原来,阴里阴气的。

  没想以后,拼命赚钱呗,早点回国。这里?到底是美国人的地方,我不能呆一辈子啊。过两年肯定回去,嫁人,孝敬父母,生孩子,让他(或她)象你一样,读书,别受我这样的累。

  再次坐回计算机前的时候,我心里还想着她的“故事”。

  生活,总是比书本更有力得刺探到人心底。

  到底是什么力量使一个漂泊他乡的中国姑娘把做国旗当成了一种娱乐和安慰?

  一个我忘记了很久的词,“国家”,猛然跳到我脑海里。

  二、你爱国家,国家爱你吗?

  第一次接触这个词,当然是在小学校园里。但是,我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只知道每个人都应该爱国,怎么爱?没想过。

  初中高中时代,我和别人一样,是热血青年。最爱做的事情是演讲,演讲稿里最常出现的词当然是“国家”。最得意的拿了比赛大奖的那篇演讲稿名字好像是叫《托起二十一世纪的太阳》,在文章里,我大谈美国因为科技先进经济发达在全世界推行的霸权政策的可耻,用了一句“美国一打喷嚏,所有国家都准备感冒通”,半年之后的《演讲与口才》某一期的一篇演讲稿里说到“美国一打喷嚏,全世界都感冒”,学校师生一致认为没有我的说法生动形象。那个演讲达到了鼓舞同学们发奋图强、爱国自强的效果。

  高三时,因为学业优秀、社会工作突出等等,市委组织部给了我一个宝贵名额,我成了一名年轻的共产党员,党委书记对我说要“为国家富强人民生活富裕而努力奋斗”。

  可是,那句话离我怎么那么远呢?

  在同龄人羡慕(他们通常只是羡慕一些很难做到的事情而从不分析价值取向)的眼光里走入了北大。

  北大是个民主、自由、鼓励个性张扬、鼓励担当国家责任的伟大学校,在这里的本科研究生求学期间,我知道了很多先前不懂得的价值判断,懂得了国家、民族、民主、法制、生命、权利在人类历史长河中的发展规律和不同表现形式,才明白自己先前所受的教育多么苍白,所说过的那些慷慨激昂的话多么片面。

  逐渐发现了一个最重要的规律,人的成长要接受4个方面的教育――父母、老师、书籍、社会,后者总是与前三者背道而驰。

  在社会这个大学里,道德伦理等被当权者架构起来的种种所谓价值观不过是些倒着写出来的字,都是人类理想的投射,镜子里外的世界其实是反的。人类社会的发展演变根本就是现实和理想在镜里镜外相互影响、相互违背的运作结果,中国当然也不例外。虚是实的一部分,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是,一旦你把镜子里的“虚”当成“实”来追求的时候,不碰得头破血流才怪。

  于是,初入社会一腔热血的年轻人会对曾经的理想产生动摇,爱国信念成了酒桌应酬大醉后的呓语,有一天清醒后,转身笑着问同伴,“我说过吗?我什么时候说过?”

  庆幸的是,我没有因为发现规律而变成“愤青”。对这个国家的所有问题,我不愤怒。

  愤怒是感性而浅薄的。

  我只是一步一脚印得走该走的路,试图做一个清醒优秀的个人。

  可是,当母亲一次又一次和我说要爱国时,我终于烦躁了起来。

  我的母亲,这句话你说了二十几年。

  我可以答应你,一定会回国,把一辈子的事业放在祖国,但是,你怎么能从外表看出我爱不爱这个“国家”?我的同龄人,还有谁在嘴上说这个词?还有谁想过这个词和实际生活的联系?忙碌的学习工作,还有谁有心思想抽象的“国家”?

  你怎么如此迂腐、愚钝、幼稚、不谙世事?

  你爱国家,国家爱你吗?

  你一生辛苦本分,连最起码的做人的“尊严”和“权利”都没有得到。用了整整19年,得到的说法不是因为表面健全实际千疮百孔的法制,而是因为政治精英给予的怜悯、同情和尊重。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你已经被国家的机器和细胞折磨得不再会笑,不再拥有正常人的家庭生活,不再理性思维,所有的言语象梦呓一样迷幻、虚假。

  你只不过是国家体制最底层的一颗芥子,卑微、渺小,流了一生的泪,没有人为你擦。

  可是,你还在教育我爱国。

  请你告诉我,“国家”的魅力在哪里?

  在大洋一岸的中国,母亲没有回答,她即使回答了,我也不会相信。

  在大洋另一岸的美国,中国姑娘手制的国旗和那些固执的鸽子,却让我真正懂得了母亲用一生在教我热爱的“国家”这个词的含义。

  三、鸽子,变成了向日葵

  鸽子喜欢飞,但是总会停下来。

  停在异乡的鸽子满心喜悦,这里,一切看起来都比故乡好,一切看起来都比故乡完美。

  更重要的是,鸽子还可以流利得说异乡人说的语言,和异乡人谈天气、谈专业、谈世界文明,生活完全没有障碍,多棒啊。

  语言是一扇打开的窗,使人可以看见外面的世界。语言又受制于文化,每一扇语言的窗,所能提供的都是那个文化所特有的角度和视角。你说着英语不知觉就有了美国人的世界观、说着日语不知觉就有了日本人的方法论,可是,你还没有察觉,你以为你还是原来的自己。

  于是,在异乡人眼睛里,你仿佛成了一个“自己人”;在故乡人眼里,你仿佛成了“异乡人”。

  可是,突然有一天,事情有些不对了。

  无论你如何解释,异乡人也不懂为什么中国古代女人会缠小脚;无论你如何解释,异乡人也不懂为什么中国的子女把与父母同住当作“孝”;无论你如何解释,异乡人也不相信你的国家种种“怪”现状之后绵延了五千年的历史因由。

  那五千年,对异乡人来说,太长了,太重了。

  他们不习惯那种痛苦的重量。

  你奇怪了,你震惊了。

  这是怎么一回事?

  你的英文可能很好,象美国人英国人一样好,但是,请你帮助我将“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翻译成英文,你会怎样翻?If you want to watCh more, please go upstairs?一个只懂英文的外国人,看到你的翻译会笑吗?另外一个既懂中文又懂英文的中国人,看到你的翻译会笑吗?

  笑过之后会流泪吗?

  让无数中国人魂牵梦绕的《红楼梦》的文化水准早已经超越了诺贝尔文学奖所能褒奖的极限,但是,仍然与该奖无缘。实在是因为我们的汉语文明里所承载着英文不能言传的神奇魅力啊。

  中国这伟大的方块字,中国这五千年的文化,你怎么可能用另一种语言和文化来清晰诠释?

  美国政治学者亨廷顿说过,国家之间的对立和竞争,归根到底是文化的对立和竞争。

  当对立和竞争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你的思考和日常生活中时,你再努力也无法找到一种语言,一种能将自己的回忆与思考与异乡人共享的文化语言。你在异乡竟然变成了无家可归者。无家可归者有不同的选择。

  有的人步履踉跄退到孤独的边缘,起先沉默,而后失语,最后失忆,忘了自己,也被异乡和故乡同时遗忘。不知不觉,你已经变成异类。就象卡夫卡,一天早上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虫,和周围世界失去了沟通的可能。人的灵魂裹在虫的外壳里,他便只能和自己交谈。

  有的人却因为抵抗失忆而找到新的自我,或者,给予自我新的诠释,使飞翔成为认识自我的一种手段。

  不管是堕落还是飞翔,在异乡的鸽子毫无退路地面对了让人既恨又爱的一个词语――“国家”。

  这个词加重了灵魂的力量,使你深沉。

  你不得不从心底里承认,无论走到世界的哪个角落,“国家”是你唯一的名片。

  一向没有被你当成“家”的地方其实才是你可以真正拥有并终生依赖的“家”。有“国”的地方才是你的“家”。此外,任何地方都是你飞翔时偶然停歇的异乡。

  这个意识一定有醍醐灌顶的冲击力,让你的价值坐标天旋地转起来,你竟然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爱国主义者。而这,是先前的你做梦也不会想到的。

  于是,你长成了一株美丽但寂寞的向日葵。微仰着脸孔,节节转动朝向一个太阳――太平洋另一岸的国家,此时已经幻化成了许多的名字,民族记忆、传统文化、母语故乡、父母亲人、师长朋友……

  四、葵花谢时

  花开花落,几度春秋。

  痴情的向日葵拥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她用过去在故乡的生活做了一根拐杖,支撑着自己,在异乡走着艰难的生计和精神之路。

  再长的路都是有尽头的。走到路尽天暗的地方,迎来了生命的最后一刻。

  身体葬在了异乡,曾经的满目金黄化作了孤坟前清冷的烟。

  灵魂呢?是否飞回了故乡?

  1938年,德国被纳粹占领,托马斯曼流亡美国。美国记者问他,离开自己的国家是不是很悲伤。他回答得响亮干脆,“Wo iCh bin,ist DeutsChland.”翻译成中文,这句话的意思是“我托马斯曼人在哪儿,德国就在哪儿。”

  乖乖,口气够大吧?

  人们听这句话的时候,当然不会忘记他在1929年刚刚拿了诺贝尔文学奖,所以完全有理由相信他的自信和豪气,没有人指责他狂妄。

  可是,时光的力量总大于个人意志的力量,无论那个个人多么伟大。

  英语并不好的托马斯曼一直住在纽约,但是随着时光流逝对美国的陌生感越来越强。一次欧洲旅行结束后回到纽约,海关官员得知他就是大名鼎鼎的托马斯曼,兴奋之极,“欢迎回家(Welcome home)!”托马斯曼苦笑了,“家,是什么?我早就不知道了。”

  他承认美国给他的礼遇使他生活非常舒适,但是他对自己的英文作品丝毫不在乎;德文版要问世时,他却一字一句校对修改,象第一次发表作品的年轻人那样紧张不安。

  他承认喜欢自己在纽约的房子和公园,但是“如果谈到死,我宁愿死在德国,如果不行,我愿意死在瑞士。”痴情的托马斯曼,只不过因为瑞士是个属于德语文化的国家啊。

  托马斯曼运气不错,葬在了瑞士,墓志铭是用德文写的。

  在中国红遍了天的张爱玲并不像托马斯曼这么幸运。

  年轻时代的张爱玲,如同娇艳的“红玫瑰白玫瑰”,盛开在无数人精神世界的花园里。晚青贵族的遗风使她时刻象个高高在上的公主,在她的崇拜者的目光中,任性又尽兴得抒发着对人生的感怀。无论说出来写出来的是什么,都有人奉若珍宝。

  再也没有一个女人能象张爱玲一样把人生和人性看得那么透彻。她象那个时代的医生,用文学这把解剖刀对准了社会的每一个细胞,谁也躲不开她的诊断和治疗。

  如此优秀的一个中国女人,移民到了美国。

  爱慕她才华的中国人一批又一批去探望她。管理她公寓的老太太不免有点奇怪,“平日不太出门,偶尔外出就是晚上去超市买点东西,说的英语不标准,带着怪怪的腔调。每天恍恍惚惚,好像有精神病。这些人看她做什么呢?”

  倾国倾城的张爱玲,到了美国,喷金吐玉的写作之泉竟然枯萎了,再无水流。

  她自己一直说,“出名要趁早”,难道,那些灵感也太早得用光了不成?

  张爱玲无疑是恨中国的,那里有她惊天动地的一次恋爱,伤得几乎断了气;张爱玲无疑是爱中国的,那里有她所有的荣耀与思考;张爱玲无疑是怀念中国的,在美国,她研究的也是中国的文化。

  无论她多么恨、多么爱、多么怀念,死的时候,她没能躺在自己国家的怀抱。

  没有人知道,她的眸光,是否向着大洋那边,作最后的注视。

  五、根在何方

  2002年1月25日,第三次来到纽约时代广场的我用相机拍着有趣的街景。

  突然,就看见了那位中国老人。个子并不高,穿着一件普通的灰蓝色半大衣,带着一顶鸭舌帽,双手对抄在袖筒里。站在一个画摊旁,画摊上一轴又一轴的画,有的是简单的中文字,有的是用画一样的笔法写出的美国人名字。五彩缤纷又龙蛇飞舞。

  本来已经经过了他两三米,不知为什么又返身回到他的摊前。也许,我仅仅是想知道一个用中国书法和画写美国人名字的中国老人的生活实况和心里态势。

  真得聊起天来,我吓了一跳。

  老人竟是大名鼎鼎的“一笔鹰”胡德鑫!

  他是四川娥眉人,书法以行书和草书最见长,专攻花鸟画,以鹰画最为突出,一笔划鹰已成他的代表作。现为当代书画艺术学会研究员,世界书画协会会员,中国中外名人文化研究会文化艺术委员会会员、学术委员、特聘书画师。他的作品在日本,菲律宾,台湾,新加坡等地多次展出。2000年3月31日,他在纽约第一银行举办了书画展。

  他书写的条幅草书李白《忆秦娥》为中国翰圆碑林锩刻上石,他的《鹰画》获全国书画大赛一等奖。他的《腾飞》、《飞越》、《高瞻远瞩》、《展翅高飞》等一批鹰画作品被世界上一批知名人士所收藏。

  仔细读着《自由时报(美东版)》对这位老人的介绍,我有点迷惑,如此优秀的画家在这里做什么?

  因为女儿在美国,所以他也来了这里。他们平时住Flushing(很多人翻译成“法拉盛”,那个地方是现在纽约第二个中国城,集聚着大量中国人),他经常到时代广场来卖那些美国人喜欢的字画,一来赚点钱,二来图乐趣。

  我对他好奇,他对我也很好奇。

  “到这里来旅游的中国人几乎不会和我们这些卖字画的中国人讲话,好像我们根本不是来自同一个国家,好像我们做了一件多么丢脸的事情。你这个小女孩,为什么会停下来和我说话?”

  ――我喜欢旅行,喜欢和人聊天,听他们讲不同的人生故事。说不定,我会写一本在美国旅行的书呢,如果写,一定把你写进去啊。

  “真的?”老人高兴了:“你这么热情,性格这么好,还这么肯用心,以后一定会有很大的出息。”

  ――出息?呵呵,我不敢要,出息都是虚的。我倒是想知道,卖画给美国人,好卖吗?感觉如何?

  他一下子严肃起来。

  “真正的中国艺术家不应该在美国发展。你的欣赏者的水平决定了你能发挥出来的水平。把他们常用的名字用彩色画的形式写出来,这并不需要多少画功,对面那条街那几个中国人也这样干,他们根本没有学过画画,但是生意一样好。”

  老人指给我看,他卖的最好的是中文的“决心”。其它比如“龙”、“虎”、“梦”、“永恒的爱”、“上帝保佑你”、“我爱你”、“天使”等字卖得也不错。美国人大多买回家挂起来,让客人知道自己多么“热爱东方艺术”。更多的时候,老人按照顾客的要求现场把他们英文名字画着写出来,“他们就一边笑一边鼓掌,觉得神奇得不得了。”

  正说着,来了一对美国情侣,连说“beautiful”,买走了中文的“我爱你”。

  老人指指他们的背影,对我挤挤眼睛,“我问过很多美国人,他们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喜欢中国字。只是感觉中国文化悠久、神奇。所以就想拥有。距离产生美嘛。要说欣赏,只有中国人才能真正欣赏咱们自己的艺术。”

  老人看着边听边记的我,笑起来,“小姑娘,别的都可以不记,但是你一定要在你的书里写上――在美国干得再成功都是求生存,在自己的国家才能做一番大事业,为老百姓做实事。中国人,不管走到哪里,根都在中国。”

  老人家,现在,我开玩笑一样说的这本书真得写了出来,你的话我没有忘记。只是,当我再次回到纽约的时候,还会在时代广场见到卖画的你吗?

  有谁知道,落了的叶,飘零到树根所在的沃土,究竟要用多久?

  六、孩子,我们去看鸽子

  如果某一天我有了子女,当我对他(她)讲“国家”这个词的意义时,他(她)一定笑我的“迂腐“、“愚钝”、“幼稚”、“不谙世事”。

  就象当年我笑母亲一样。

  历史总是惊人得相似。

  也许,我的孩子――你象大多数人一样――从来没有想过(也并不认为有什么必要去想)“国家”这个离你现实生活太远的词语。如果是那样,那我只好说一句,你是最不幸的幸福的人,你是最幸福的不幸的人。

  我会对你笑一笑,不再坚持对你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但是,你真得以为,连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托马斯曼都逃不开的词,你能逃得开吗?

  我的孩子,在你的耳边,除了针砭时弊、愤世嫉俗、痛心疾首的声音外,总还是有一些声音在谈“爱国”。

  单纯、幼稚、根本不知道“国”为何物的学生热血沸腾得谈爱国;

  被形势一片大好的宣传蒙住双眼的普通百姓本能而朴实得谈爱国;

  有理性思考和感性责任的知识分子本着良知谈爱国;

  漂泊异乡的游子揣着一腔真诚谈爱国;

  作为国家官员的政客,为了身份、工作升迁需要,满脸热情却满心冷淡得谈爱国;

  少而又少想救民于水火的政治家真心实意得谈爱国。

  这不同的爱国里有着不容否认不可忽视的差别。但是,你能不能猜透,每个具体的个人的爱国,是哪个层次上的爱国?

  如果你不能猜透,那么,你要记住,真正的爱国者应当是实践上的爱国者,而不是口头上的爱国者;你更要记住,假装爱国而鄙视你的政府,绝非爱国;你要记住,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说过的话:“不要问你的国家为你做了什么,而要问一问你为你的国家做了什么。”

  我的孩子,真正的爱国主义不是靠哪一个人哪一种体制“教育”出来的。你必须被火烫过、痛过,才确切明白“火”和“烫”的真实意义。同样,这个“主义”也必须靠你自己亲身领悟,不能靠历史传授。

  总有一天,你猛然发现自己蜕了一层皮才认识到的“国家”含义,其实只是我和很多前辈的老生常谈,其实一直潜藏在你心里的最底层。

  这个时刻,你要相信,中华民族最宝贵的东西,已经借一种巧妙的方式,遗传了。

  我不会去刻意制造和等待这个时刻。

  但是,我会带你去看当代商城前的升旗仪式,因为,那里有围着国旗飞旋的鸽子。

  我的孩子,你要知道“飞”是鸽子的天性。

  飞去的、飞回的、在此地飞的,都是你将遇到的鸽子。

  鸽子会飞走的,飞到异国他乡不回来,你不能因此笑她的不负责任,因为,即便她因忙碌而经常忘记一些事情,红的底色和黄的星星也会在她不经意的瞬间涌进她的脑海;即便她已经习惯了异乡人的生活和思维方式,她血管里流淌着的依然是中国人的血。

  鸽子会飞走的,飞走又飞回来,你不能因此而笑她没有继续高飞的能量和理想,因为,她回来是为了圆那个思乡的梦,是为了更多的鸽子不再背井离乡。

  有种鸽子不喜欢太劳碌的飞去飞回,她只在此地飞翔,守卫那面旗帜,你不能因此而笑她平庸,因为,事实上,一个国家总是希望她的子民不在漂泊中饱受灵魂挣扎的苦痛。平庸是安贫乐道的另一种诠释,平庸者未必不创造。

  但是,你必须牢记,那些幸福而懒惰地在地面慢慢踱步,一边享受一边咕咕抱怨的,不是鸽子,是鸡。

  鸡与鸽子有质的不同。鸽子有时飞地可能比鸡还低,但是,鸡却永远不能飞鸽子那么高。鸡想不起看旗杆的顶部,她心里只有自己,没有天空;而鸽子,永远在天空飞翔,陪着在天空飞扬的国旗,目光所及,是她的国家。

  那红底色黄色星的力量,也许鸡不知道,但是鸽子会知道,鸽子会喜欢。鸽子记性好,喜欢了,记住了,就再也忘不了了。

  我的孩子,

  我会请你自己来决定――

  到底,你要不要做一只鸽子?

  到底,你要做哪一种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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