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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事小说--电影人与白日梦

http://www.sina.com.cn 2001/11/01 11:33   北京文学

  《北京文学》编者按:他回家的路上心情很好,可是回到家中竟然生出一种寂寞,产生出虚无的感觉。生命到底该怎么样度过?他望着墙上挂的他从前画的油画《帆》,想起莱蒙托夫那首诗。他明白了,什么是“它既不是寻找幸福,也不是把幸福逃避!”这种幸福是澡堂子里的幸福、一种犬儒主义的人生观,而他选择了另一条人生的路。他是“而反叛逆的帆呼唤着风暴,仿佛在暴风雨中才有着安详!”

  (作者:申维)

  1

  导演丁建城参加完荷兰鹿特丹的电影节,匆匆忙忙地赶回老家扬州。他母亲去世了。他的电影《纸》获得了本届电影节的评委会奖,可是,这种喜悦还没有让他兴奋太久,他就收到哥哥从扬州发来的急电,他母亲因心脏病突发走啦。他本想把这个奖献给他母亲,可是,他母亲走了,走得很匆忙,赶去会他的父亲。他父亲在他13岁那年走的,以至他不太能记得父亲的模样。在他母亲的追悼会上,他并不显出特别的悲伤,或者说,他没有让我们看出他的特别的悲伤。我想,这可能与他多年在外闯荡有关。艰苦环境磨炼了他的坚毅的性格,使他具有一种铁石的心肠。他已经不那么轻易地在外人面前流露自己的感情了。他的一举一动都是那样的节制,有板有眼,仿佛是早就设计好了的,像是他导演的电影中的一幕。

  追悼会上,他碰见了他阔别多年的妻子小米。那天,小米穿着黑色的衣裳,脸上还蒙了黑纱。她的装束和哀悼的气氛相融洽,看上去哀哀怜怜,楚楚动人。他就觉得到了该彻底解决的时候,应该结束夫妻之间这种不人道的行为。所以,追悼会结束后,他正式向小米提出离婚,并说这是对双方负责任。小米站在火化场的台阶上,用手轻撩起面纱,表情冷漠,当场就答应,然后头也不回地上了一辆红色的出租车。

  许多年前,他还是扬州市图书馆的一个小管理员。他站在图书馆的台阶上,像现在的样子向小米求爱。那天,小米穿了一件米红色的连衣裙,脸上蒙了一块白色的面纱。她也是这样撩起面纱,不过,那时的表情要比现在生动。那时的小米是跨上一辆飞鸽牌自行车,逐渐消失于他的视野。

  他觉得这一切就像一块硬币的两个面。

  他在蜀岗公墓买了一方墓穴,把父亲和母亲合葬在一处。"人生只合扬州老,禅智山光好墓田"。他们分离太久了。他在墓碑上刻上了他和女儿丁小兰的名字。从前,他对女儿的关爱由他母亲承担。他在外期间,他母亲每月拿出400元工资补贴孙女,而现在,他得考虑怎样独自来承担母亲留下的这一块。他觉得自己欠母亲和女儿的确实太多。

  当然,他也欠小米的,不过,法院在判决时会对此作做出一定的补偿。他对小米的内疚由于双方长期的冷漠而显得并不重要。譬如,所有的朋友打电话找他,小米只回答三个字,"不知道,"然后就搁了电话。这无形之中损害了他的形象。

  他回了一趟从前的住处--新生街五号。现在,这是一家卖水果的超市。他怎么也不能把这个水果超市与他记忆中的家联系在一道。他记得从前的新生街是扬州最繁华的一条街,青石板路面,沿街全是店铺。解放前,新生街五号是盐商的住宅,几进几出的大四合院,高高的门楼,齐膝高的石头门槛,拴马桩,石狮子,还有黑铁皮包裹的大门。门口有一口井,井壁上刻下深深的凹痕。院子的天井铺着大理石,两旁边摆满蜂窝煤和脚踏车。院子里拥挤着的十几家房客。

  现在,他伫立故居前,只能用恍若隔世来形容。

  小时候,他不爱讲话,很少发出声音,沉默着,好像他根本就不存在似的。他唯一爱好就是坐在石头门槛上看街上的行人。因为他太不显著,所以,新生街很少有人认识他。现在,只有北柳巷一个剃头匠认识他。从前,这个剃头匠每天在新生街、埂子街、参府街、南柳巷之间转,手里拎一只小木头箱。箱子里摆着剃头刀,肥皂,毛巾,梳子和小镜子。那时候,小孩子都怕剃头匠,怕刀子把头皮割破,所以,小孩子只要一见到剃头匠就四处逃避,而这时候,各家的大人就开始抓小孩子,抓住就送来剃头。

  他是这群逃避的孩子中跑得最凶的。剃头匠说,丁建城的耳朵特别大,长着一对招风耳。剃头时,剃头匠喜欢用刀子碰一碰他的小耳朵边子。这时,他就吓得闭紧眼睛,牙齿颤抖得咯咯地响。剃头匠对他母亲说,你家这孩子胆小,长大了干不成事,但是,可以跟着我学剃头。他没法想象他挑着副剃头挑子是一副什么模样。

  新生街是一条东西向的街。他走在街上,已经没有人能认出他来。那些旧日的景象突破眼前的格局凸现出来,模糊而又真切:绿杨旅社,糖果店,刻字社,校场浴室,煤球铺……他经过一家修钢笔的铺子,修笔人坐在门口,满头白发,眼睛夹着一块奇怪的镜片,工具架上摆着各式各样的钢笔。他看到了多年前完全相似的一幕,仿佛时间停止。他一打听才知道,从前的修笔人已经过世,现在的修笔人是从前修笔人的儿子。子承父业。父子俩的长相像是一个模子铸的。

  青石板的凉气爽爽地印了上来,印在足板底上,感觉亲切而又熟悉,仿佛是二十年前,他光着脚板"叭嗒、叭嗒"地裸奔在石板路上。多少年来,他似乎就这样光着脚板跑了过来,一直跑到眼前。上学的路上,石板上积了雨后的渍水。他脱了鞋袜,趟水,那凉爽爽的感觉,现在也体会到了。

  他想起娟子。娟子住在他家斜对门。娟子穿着花格子衬衫,一条宽松到膝盖的短裤。她坐在齿轮车上,两只脚板控制着车笼头。他就在后边推,低伏着,手掌搭在娟子的双肩,软软的。他光着脚板,跑在齿轮车后边,脚板底拍打着青石板。娟子回过头来,甜甜的一笑。小辫子甩来甩去。小巷里回荡着他们清脆、悦耳的笑声。

  娟子的父亲是个高度近视眼,戴着副眼镜,镜片一圈一圈的,给他留下很深的印象。所以,后来他拍电影时,看到摄影机的镜头,就会想起娟子父亲的眼镜。新生街的人喊娟子的父亲叫大嘘子。大嘘子修脚踏车,手艺很好,当时,隔壁邮电局的车子全由大嘘子修。

  娟子长得很漂亮,一条街的孩子都愿意和她在一块玩。娟子夏天通常躺在竹椅上,他和一群孩子围在她的周围。每天吃过晚饭,他就跑到娟子家。通常是在门口学两声猫叫,然后,眼睛套在门缝往里边瞧。娟子一家四口人正坐在灯下吃晚饭。这时候,娟子就会说,哪来的猫?然后走过来给他开门。

  有一回,他在门口学猫叫,可是,屋子里竟然没有动静。他就套着门缝往里瞧,他看见娟子正在堂屋里洗澡。娟子站在澡盆里,面对着他,脸上还在笑。他吓坏了,猖狂跑回家,从此他再也不敢往娟子家跑。他后来碰见娟子总是躲得远远的,像是干了一件坏事。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女人的裸体。

  新生街头上,有一个小院子,院墙是用小树枝圈起来的,里边住着一个捡荒的老人。上学时,他经常看见这个老人在院子里叠纸。他从没有走进这个院子,而是伏在院子的篱笆外往里窥视。现在,这儿已经是一家发廊。门口站着一群花哩胡哨的浙江女人。

  新生街的老住家们都记得26年前发生的一件事。那天早上,丁建城和哥哥坐在台阶上等父亲买菜回来。因为父亲回家时,总要给他和哥哥一人捎一根油条。他们等了很长时间,太阳已经照在北街的店铺,还没有看见父亲的影子,也没有看见菜篮子里的两根油条。他和哥哥失望了,这是父亲唯一的一次违约。

  从那天早上,他就再也没有见到父亲。一天黄昏,从古运河里漂浮上来一具尸体。他和街坊们跑到渡江桥上看死人。桥上挤满了人,人山人海。他从人缝里挤到桥栏边上。他从桥上望下去,看见一团乌乌的东西伏在水面上,看不见脸。他觉得那个死人的身体像一个庞然大物,很不真实。后来,尸体被撑船人用竹杆打捞上岸。有人告诉他,那人是他父亲。他没有敢再看那人,而是独自跑到后街的一块空地里,伤心地哭了起来。他蹲在墙角,一直哭到天黑。

  他母亲在新华书店当会计。文化局搞"一打三反"运动,把他母亲抽到红旗电影院查账。他母亲早上上班时,把他往电影院里一扔,晚上下班时,再把他从电影院里领出来。所以,那时候,他每天8小时都在电影院里度过。

  其实,他看的都是一些重复放的电影。《地雷战》,《地道战》,《小兵张嘎》,《宁死不屈》,《第八个是铜像》……现在,他都能记得影片的情节,对话,动作和表情……他重复看着这些影片,看得津津有味,从不厌倦。他对布幕上的画面,透明的胶片,光,黑白两色构造起的另一个世界充满好奇。

  同一时期,60年代出生的那一拨人,王小帅也坐在电影院里,不过,他是逃票进的电影院。他有时翻墙头,有时从大人的两腿间钻进去。连云港的张元坐在港口的货包上,俯瞰码头上的露天电影。四川巫山县的章明爬在一棵树上,看着百米开外的一块小电影布幕,激动得流口水。娄晔得花上一角钱,才能走进苏州河畔的电影院。管虎在北京小西天的电影资料馆,蛰在墙角,瞪大眼睛望着投射在墙壁上的巴掌大的电影,望着剪接工手中的剪刀,还有剪下来的一节一节的废胶片……

  第六代电影人最初接触电影,全是黑白片,同样,他们的处女作也都是黑白片。他们仿佛是在集体追忆自己的童年,或者说,实现着一种对童话世界的庄严的许诺。

  除了对电影感兴趣,丁建城就喜欢电影院门口贴的海报。他经常呆在小阁楼上,看一个驼背画师画海报。很快,他得到了驼背的信任。驼背画完海报后,允许他拿画笔在纸上随便画。画门口的宣传画时,驼背爬到竹梯子上,仰着脸,脖子和身体勾成弓形。他站在板凳上,给驼背递画笔、纸、颜料桶。那会儿,他觉得很风光,很自豪,觉得一幅幅色彩鲜艳的宣传画是他和驼背共同的创造。他们画宣传画时,总有一群人围在四周,看驼背如何一笔一画的绘出一幅来。这样,他们就可以最先知道马上要放什么电影。驼背是他的启蒙老师。他对丁建城母亲说,你家孩子是个画画的料,你应该送他去学画。这样,他母亲就把他送到文化宫学画画。

  他最初的理想并不是拍电影,而是能给电影院画海报。

  在文化宫学画时,他结交了一帮画画的朋友。他们后来形成一个小圈子,像一个文化沙龙。他们经常骑车去乡下写生,或者找模特儿。本事大一点的能找到女孩子当模特,有的女模特后来就成了他们的妻子。当时模特的收费是每小时5毛钱。他不是有本事的,又没钱,只能另外想办法。他经常去的地方是车站。因为车站的模特便宜。那时候经常有县城的人乘不上车,就在车站的长椅子上躺一夜。有人发现丁建城画他们,就说,不能画,我们付不起钱。他说,我画你们不仅不收你们钱,而且还要给你们钱。那些人就觉得很奇怪,说,你可不能骗人,只要不收钱,随便怎么画都行。

  "第六代"绝大多数是画画的出身,而且多数是画油画的。譬如,章明,王小帅,管虎,张元等。他们在电影画面的处理上,是中国任何一代电影人都没法比的。

  丁建城高中毕业后,分在荣光电池厂当工人。当时电池厂的工作环境极端恶劣,空气中飘舞着细微的粉状煤屑。一天活干下来,人的脸就像一个非洲黑人的脸,只露出两只通红的眼睛和雪白的牙齿。据说电池厂的工人都活不过五十岁。他怕得要命,见人就问,你们看我今天的脸色怎样?我会成为这个世界上死的最早的画家吗?

  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开始了和电影的第一次亲密的接触。1988年,有一个电影摄制组来扬州。他们拍摄根据小说《好逑传》改编的电影《侠义风月传》。这部电影由两家单位合拍,有两个导演。片子拍到一半,两个导演因意见不合,分成两派。他们因为某个镜头,或人物的某个动作而争吵不休,最后,双方挥舞着用来做道具的刀子。空气里弥漫着一股火药味。形势有一触接发的危险。结果,一派人马撤回了。这时,摄制组就缺美工。恰好他有一个亲戚在电视台工作,与这个摄制组有交道,就推荐他来当美工。

  他刚来时,紧张得像一只兔子。摄制组有第五代导演赫国强,影星丛珊,陈述等。这些都是从前在电影上看到的人物,而现在活生生地立在他的眼前,和他在一张桌子上吃工作餐,坐在一条板凳上聊天。他除了担任美工,还负责保管道具和服装。女演员来找他换服装,也不回避,侧过身子就在他跟前换起来。那些日子,他像喝醉酒,晕头转向。

  有一回,剧组从上海调来辆轿车送胶片。他坐在前排,导演坐在后排,一边一个女演员。车子开到半途中,后边的一个女演员伸手过来,把车内的反光镜扳向车顶。等到了上海电影制片厂,他发现后边的车座上中间位置很正常,可两边都潮湿了一大块。这件事让他想了很久。这就是电影?

  摄制组里有个美工叫甘少诚。他们喊他老甘。这是一个影视圈内的传奇人物。他给老甘当助手。老甘是北京人,块头很大,留着长发,喜欢穿牛仔裤。他教他把皮鞋油涂在刀鞘上,涂在油纸伞上,这样,刀和伞就做旧了,像是一个老古董。老甘没有其它的爱好,就是爱喝酒。他喝过酒,喜欢把酒瓶子往窗外一扔,动作很潇洒。老甘说,他母亲要是看见他这个样子就会心疼。他母亲会把啤酒瓶子一个个收集起来卖钱。有一回,他新买了一条牛仔裤。结果老甘拿起剪刀三下五除二,把他的牛仔裤的线给拆了,裤筒子上抽出毛边。他见一条新裤子变得毛拉拉的,心里难过了半天。其实,这是当时牛仔裤最时髦的穿法。

  老甘睡觉喜欢脱光,北方人都这样。从前,西园宾馆的小姐收拾房间从不敲门。有一回,恰好碰上老甘光屁股上卫生间。女服务员大叫一声,跑走了。从此。西园宾馆的服务员才养成进屋先敲门的习惯。老甘洗的衣服不喜欢晾在绳子上晒,而是往树上一摊。这个习惯是插队时养成的。

  老甘说他们在学校时分成了两派:红派和黑派。红派是家庭出身好,工人家庭。黑派是干部家庭和知识分子家庭。他们两派在学校时就武斗,后来插队在山沟子里还武斗,天天斗,最后没办法,只好把两派的人分开,分在两个不同的地方。知青回城,红派因为出身好,都走了,只剩他们这些黑派留了下来,没人管,没人问。冬天,天寒地冻。没有柴火取暖。他们只得十几个人挤在一个炕上。有一回下大雪,他们一连几天没东西吃,实在顶不住啦,只有昧着良心,晚上去老百姓家里偷鸡。他们把偷来的鸡,毛一拔,往雪水里一放,也没有佐料,就这样烧,烧个七成熟,就狼吞虎咽地撕咬起来。他们过的是原始人的生活。黑派吃了大苦,相约将来一定要有出息。他们一个个发愤读书,多数都考上大学。现在,混得都不错。相反,红派却没什么特别长进的。老甘回京城后,分在仓库当保管员。他利用业余时间学画画……

  很快,电影摄制组走了。他与电影第一次亲密的接触暂告一个段落。他又回到现实中,回到荣光电池厂扬起的尘灰中,回到他画画的小圈子中。现在,他真的觉得自己的世界太小。他母亲不忍心他在电池厂,怕他将来患肺病,就去找他父亲的同事。有的同事当上了局长。他们很同情她,就将他调到了市图书馆工作。

  在图书馆,他每天的任务就是在书架间走来走去,防止人偷书。当时,小米经常来看书。单位的同事就告诉他,说这个女的对他有好感。后来经同事介绍,他们就认识,恋爱,不久结婚,再不久就有了一个女儿。

  他婚后的生活很平淡,与小米之间的关系也很正常。他们的不正常完全是因为他一念之间造成的。他的这个奇怪的念头产生在某天下班的时候。那天,他推着车子走在一群老头、老太中间。忽然,他在一个老者的脸上看见了自己。他惊诧万分,就觉得这就是明天的他。这些老头、老太在这儿工作了一辈子。他们的生活就是:从家里到图书馆,再从图书馆到家里,两点一线。一万个日子和一个日子有什么区别?永远是一种单调的重复。

  他根据莱蒙托夫的诗《帆》画了一幅油画,并且把这幅画挂在卧室的墙上,这样,每天睡觉前,他就可以看着这幅画,提醒自己该做什么。

  在淡蓝色的青雾蒙蒙的大海上

  有一片孤帆在闪着白光

  它去远方寻找什么?

  它把什么遗弃在故乡?

  风声急急,浪涛汹涌

  桅杆弯着腰发出吱吱的喘息

  啊,--它既不是寻找幸福

  也不是把幸福逃避!

  帆下,水流比蓝天清亮

  帆上,一线金色的阳光

  而叛逆的帆呼唤着风暴

  仿佛在暴风雨中才有着安详!

  2

  丁建城和小米的离婚最终闹上了法庭,这本不是他们愿意见到的结果。其实,在这之前,他们已经达成了协议。家庭财产归女方所有;男方一次性补偿女方青春损失费两万元;女儿归男方抚养,女方不承担任何生活费用……他们达成协议时,许多女方的长辈以公证人的身份出现。他舅舅是后来才从很远的乡下赶来的。舅舅认为这个协议偏袒了女方,好像是说丁家没人。他说,他这么些年在外,是该在法律上做出让步的。

  按理说不该再有什么矛盾,可是,这时市报的一篇报道使事情节外生枝。市报在头版醒目的位置报道了他的电影《纸》在鹿特丹获奖的情况,并作了不必要的渲染。他们以地方宣传部门惯用的摘桃子的口气报道此事。此事在市民中引起的反响是:丁建城获奖意味着拿了美元,发了,拍电影的也可以发家致富。

  小米在法庭作了如下的陈述:我们的婚姻多少年来,处在欺骗之中。当初,他离开扬州时对我说,他去北京学画,将来当画家,把我和孩子接到京城生活,这样,将来对孩子的发展有好处。事实上,他并没有学画,而是拍电影。(小米拿出一叠电影杂志和报纸,在空中晃了晃。)根据我掌握的材料,他参加了电影《头发乱了》,《巫山云雨》,《小山还家》的拍摄,还有中央电视台对张艺谋的《我的父亲母亲》,《图兰多》的拍摄。他拍了这么多的片子能没有钱?现在,说家庭财产归我所有,就是指家中的几件破桌子、破板凳吗?他对我说,他的艺术片电影《纸》虽然不挣钱,但是可以在国际上获奖,估计会获得导演奖。张元获导演奖得了五万美金,还得到法国文化部的赞助。(小米拿出扬州市报,晃晃。)现在,他的《纸》获奖了,是在我们夫妻末解除婚姻关系之前获奖的,那么,奖金应当算家庭共有财产。军功章上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吧……

  法官询问他,小米说的是否属实?他说,属实。法官就问他获奖的金额是多少?他说,没有。这时,法官显得不太高兴,以长辈的口气说,年轻人,不要做出点成绩就骄傲。

  小米的辩护人,一个似乎很懂电影的女孩子,详细地报出第六代获奖的奖项和奖金数额。什么张元的《妈妈》,《北京杂种》,《儿子》,《回家过年》,王小帅的《冬春的日子》,娄晔的《周末情人》,《苏州河》等。这让丁建城很吃惊。他没想到电影的奖金额比电影本身更容易为民众所接受。

  最后,小米建议法庭对他在北京的生活和电影获奖情况作一个系统全面的调查。法官们情感的天平偏向了小米,可以说,小米的这番演说赢得了包括他自己在内的所有人的同情。他的人品受到了普遍的怀疑。他所取得的成绩只是表明:他对他年轻的妻子太吝啬。他陷入了迷茫……

  1989年夏天,他离开家时,对小米说了不仅仅是她在法庭上所提供的。他作了一个富有激情的演说。他说,银行信贷员高更就是这样告别妻子去巴黎学画,最终征服了巴黎;作家大仲马十五岁时扛一杆猎枪去的巴黎,最后也征服了这座城市。阿莫多瓦十六岁那年,离开家乡孤身一人前往马德里,心中只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到马德里去学习并拍摄电影。这说明什么?说明"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当初,甘少诚离开扬州时,曾留了一个他家的地址,是写在他和丁建城的一张合影相片的背面。老甘还对他说,他想学画就去北京找他。他有许多画家朋友。他一直把这张珍贵的相片放在随身携带的皮夹子里。他按照这个地址找到了老甘家。老甘家在北京宣武区的一条小巷子里,是一座古旧、宁静的四合院。有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太太正在院子里捡煤球。老太太是甘少诚的母亲。

  他就把与老甘的合影给老太太瞧。老太太说,甘少诚去深圳了,但是,他两年前留了一封信在家里,说如果有一个扬州的朋友来找他,就把这封信交给他。老太太在抽屉里翻了半天,终于翻出一封信。老甘在信中让他拿这封信去解放军艺术学院找他的一个哥们。这哥们从前和他在一道插队,是生死之交。晚上,老太太特地给他做了两大碗杂和面。

  许多年来,他一直在寻找甘少诚。自从在扬州分手后,他们再也没有见面。有一次,他乘飞机去深圳,他旁边坐着一个在深圳搞装璜的。他就向那人打听老甘。那人说,他认识老甘。老甘在深圳搞雕塑,搞了个装璜公司,但是,现在公司倒闭了。老甘住在他的朋友那儿。他的朋友是开酒吧的。他问,老甘是不是还喜欢光屁股睡觉。那人说,正是,圈子里的人都知道他的这个习惯。而且还知道他喜欢把钱塞在棉花胎里,被子夹层里放的全是钱。他的钱从不存银行。

  他们一直没见面,但是,有一种精神的东西沟通着。他经常在美术杂志上看见老甘的雕塑作品,总是与众不同,很有个性。有一天,一个电影圈内的朋友告诉他,老甘死了。原来老甘在香山附近搞了间工作室,有一次进城办事,因为急,他开的轿车超车,与迎面的一辆大货车相撞。据说,死得很惨,几乎成了一个肉饼。

  他拿了老甘的信去军艺,并找到了老甘的哥们。那人就安排他在军艺旁听。他白天和军艺的同学一道上课,画画,晚上就睡在画室的工作台上。他必须每天早起,把睡觉的地方打扫干净。因为这个画室白天是教室。军艺享受国家补贴,生活标准不高,伙食费很低,所以,他的开销并不大。

  军艺有一个模特叫董娜,大名鼎鼎。董娜是北京姑娘,身段很好,从前在中央美院当模特。有一回,美术馆搞画展,进门的位置就摆了一幅董娜的全裸画像。美院画画的都认出画得就是董娜。有人就叫董娜打官司,这就是中国首例侵犯肖像权的官司。董娜一下子轰动,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

  他开始画董娜时,董娜还穿着衣服。他就说,不怎么样吗?等到半个月后,开始画人体,老师一声令下,董娜就脱光了。他呆了。他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人体:细长的脖子,丰满的乳房,细腰,纤腿,光滑的皮肤……有时,董娜裸着身子走到他跟前,看他画的画,提一些她的看法,说,左边的乳房画小了,大腿内侧画的不够饱满,所有的这一切,那么的自然。这就是艺术。

  我们从他的电影里可以看见两次特殊的女性人体的接触所留下的痕迹。第一次,他是在门缝里看见娟子洗澡。第二次,董娜裸着身子站在他跟前与他自由自在地交谈。后来,他接受了安东尼奥尼的"有节制的欲望"的艺术观念。安东尼奥尼在电影《云上的日子》中是这样表达他的观念:女主角裸体躺在床上,男主角轻轻地抚摸她,手掌沿着女主角身体的曲线滑动,掌心始终与女主角的身体保持一寸的距离,有一种"寸美"。同样,我们在他的电影中,也看不见渲泄的性,只能看见朦胧的性意识,像河边的雾一般流动着。

  丁建城电影的另一个特点,是沉默。沉默得叫人难以忍受。他电影中的主人公很少对白,只是用眼睛交流。那是一种朦胧不清,迷茫,惊惧的眼神,完全是他童年生活的翻版。他设法让你进入人物的内心,将你的视角引入深处,就像扬州城的一人巷,孤独,弯弯曲曲没有个尽头。

  他在军艺学了一年油画,第二年,考上北京电影剧院学院摄影系。

  北京电影学院的大门是抽象的立体雕塑:一根巨大的柱子插入两根交叉的柱子中间。这让他想了很久,这象征什么?王迪老师在课堂上说:"性是艺术永恒的主题,所有的电影故事都是在重复叙述着男人与女人之间发生的事。"那一刻,他终于明白,电影学院的大门就是一个性交动作,一个令人费解的插入。

  电影学院还有一座石砌的小金字塔。学生们称之为爱情的坟墓。从电影学院毕业,为中国电影作出贡献的人的名字就会刻在坟墓上。有张艺谋,姜文,巩俐,陈凯歌,田壮壮等。所以,作为一个北京电影学院学生的最高梦想,就是将来名字能刻在这个坟墓上,仿佛为自己的灵魂找到安栖之所。当然,丁建城也不例外。

  当时,以张艺谋为代表的"第五代"在国际电影界赢得了极大的声誉。《黄土地》,《红高粱》,《老井》,《本命年》,《孩子王》,《原野》,《菊豆》,《秋菊打官司》等等,捧回一个又一个国际大奖。这让他们这一批六十年代出生的电影人激动不已,好像国际大奖专门为中国人留着。

  我们拿第六代与第五代作个比较,会发现第六代在生活阅历上无论如何都无法与第五代相比。第五代的许多人经历了"文革",经历了上山下乡,经历了开放。但是,第六代也有自己的优势,他们在艺术上更细腻,更为系统地学习了西方的电影理论和技巧。从电影语言上来说,第六代应该是更成熟、更先锋和更前卫的。同样,更先锋、更前卫的东西,也是更远离大众的东西。

  第五代的电影在国际上获奖,存在着一定的侥幸。当时,我们的西方同行对中国电影完全陌生,特别是民族化的东西,引起了他们的普遍兴趣和好奇,而第六代就难得多。他们搞的艺术电影完全是西方人的特长,班门弄斧,获奖就不容易。第六代既不易在国外获奖,也不为国内大众所认同。这就是第六代电影人异常艰苦的原因。

  他留给同学们最深刻的印象就是艰苦。几乎没有什么人能像他那样生活艰苦。当时,学院食堂里最便宜的菜是大白菜,6角钱一份。他每天中午一碗饭,半份白菜。他只去最北边的一个窗口买菜。因为那边有一个北方的小女孩,长得很清纯。她每回给他打菜都打的多多的,有时半份白菜和一份一样的多。现在,他回学院时,还是喜欢在最北边的窗口打菜,但那个女孩已经不在了。

  他住最简陋的地方,每天吃半份白菜,平日里连公共汽车都舍不得坐,省吃俭用,可是,他买了一台16毫米的摄影机。阿莫多瓦当初在马德里替人家打工,买的是8毫米的摄影机。他买的是一台前苏联的二手货,花了5千元钱从中央电视台弄来的。这台摄影机后来成了他和他的同学的主要拍摄工具。

  文学系93级的贾樟柯在《革命同志》中,这样评价他在学校的表现:"那一年春天,电影学院开始正式流行后现代。学生们纷纷冒充痞子,假装学坏。他多少有些不适应,但他依然沉醉在拥有摄影机的巨大幸福中……"贾还写道:"因为我知道,在他拥有这台蒙上两床棉被也不能拍同期电影的摄影机时,他已经是一贫如洗,两手空空。但他说,现在好了,有了摄影机,可以大干一场电影革命……"

  现在,同学间的信件得拿来为他在京城的表现作见证。

  至今,他已经在京城闯荡了10多个年头。他过的是一个流浪汉,或者说外来民工的生活。我们已经无法确凿地统计出他搬过多少次家。他绝大多数是住在朋友那里,得到过许多朋友的帮助。他住在一切能住人的地方。譬如,旧仓库,工作室,车棚,教室,店铺,门面房等。因为北京的房租高,他大约只租过四五回房。

  在电影学院时,他并没有住学生宿舍。因为他交不起昂贵的住宿费。他在麦钟桥附近租了一间房子。当时,麦钟桥附近还没有开发,景色很美。有农田,有一座小岛,四周环水。树都是笔直向上的胡杨,很像梭罗油画里的样子。在这儿,他感觉很好。当时,他是麦钟桥附近唯一画画的,后来,他走的时候,才来了一群画家。

  房东是标准的北京农民。房东家的两个儿子每天一早踏三轮车往城里送菜。他们看见他画画,十分好奇,就请他替他们兄弟俩各画一张。他就让他们打了两个大木头框子,蒙上布,然后给兄弟俩各画了一张油画,有半人高。老大结婚时,把画挂在堂屋中央,自豪地告诉人,说是一个画家画的。邻居们都很羡慕。老二的画摆在卧室里,用一块塑料布蒙着,准备留着将来结婚时挂。

  后来,他听说圆明园附近的房租便宜,就搬走了。他临走时,兄弟俩十分感激,不肯收他的房租。他想想觉得不妥,还是坚持给了房租。他看见那兄弟俩就好像看见老舍笔下的骆驼祥子。这俩个祥子踏三轮车,赚钱,娶媳妇,生儿育女,高兴时,还请他这个穷画家来家里吃杂和面。

  作家申维在小说《圆明园》中这样描述:"他住的地方与著名的圆明园画家村只隔了一条路。他住在一个大四合院内,秋天,院子里结满了柿子。房东剃着个板寸头,住在城里,说话口气很冲,每个月收房租时才来。院子里只有他和一个从东北来的少妇。他住的屋子没有炕,没有暖气,这样,他就得考虑过冬的问题……

  秋天,郊区农民的院子里堆满了麦草。他就骑了车子去偏远的乡村,跟农民买麦草。农民问他要麦草干什么用?他说铺炕。农民说,不用买,只要你自行车能拖走多少就拖多少吧。这样,他就在地下铺了一层厚厚的麦草,上边再铺一层垫被。他就这样度过了北方寒冷的冬天。"隔壁的少妇是一个有点儿文化的机关干部。她5岁的儿子患了小儿麻痹症,无法站立,只能在地上爬。她们在附近的一家少儿康复医院接受治疗,就在这儿租了房。她们还从家里雇了一个16岁的小女孩来做保姆。他看见那个小孩来的时候是什么样,走的时候还是什么样。用他的眼光看是根本没有希望,简直就是把钱往水里扔,但是,那个少妇从不气馁,总是抱着一线的希望……"

  圆明园的一个孤单的农家小四合院。男主角是一个大学生,生活贫困,早出晚归,每天走很远的路去上学。女主角是一个年轻的少妇,成熟,风姿绰约,寂寞,每天背着残疾的儿子去看病。残疾儿在影片中是道德,责任,沉重的象征。而那个十六岁的小女孩,清纯,美丽,象征着末来和男主人公白日梦……

  伊朗的阿巴斯来拍会是这样:少妇爱上了学生,而学生又爱上了小女孩。这种爱朦胧而又真实,没有结果,含蓄中体现着东方的美。黑泽明估计会这样拍:少妇与学生发生性关系,后来,学生又与小女孩发生性关系,最后,少妇疯狂了,杀了小女孩,而学生又杀了少妇,那个残疾儿忽然恢复了行动,最后杀了学生……

  真实情况是这样:他每天起大早,骑自行车往学校赶。因为学校有暖气。他要赶到学校去吃早饭,然后上课,观摩影片。他从学校回家已经很晚了,他没有炉子,这时,邻居的少妇会主动替他烧好一瓶开水等着他,几乎天天如此。如果他还没有吃晚饭,少妇就会拖他过去吃晚饭,给他热菜热汤。时间久了,他们之间仿佛有着一种默契,像是一家人。

  有时,少妇会来他屋里坐一会儿,与他聊天。有一回,少妇和那个女孩子过来,而他屋里正放一张董娜的裸体像,有半人高,放在床边。他没来得及收起来。那个小女孩刚进屋时,因为光线暗,没看清画,还挺好奇的,等她看明白,脸通红,捂着脸跑出了门。而少妇却显得很从容,说:"啊,全裸体,画得蛮像的。"

  他从末见过少妇的丈夫。据说是个什么官,只是从家里往这儿寄钱。我们可以想象那个少妇的寂寞,除了每天领孩子看病,又能干什么呢?有时,孩子的病情总不见好转,少妇显得很烦躁,动不动就对小姑娘发脾气。而那个小姑娘似乎也厌倦了这样的生活。一个小姑娘远离家乡,连一个朋友都没有。

  有一回,小姑娘穿了一条新牛仔裤,把那个小孩抱在腿上。他看见小姑娘的牛仔裤把肉绷得紧紧的,腿很美,有着优美的线条,可偏偏这时,小孩在小姑娘腿上撒了泡尿。小姑娘羞愧得满脸通红……

  后来,那个少妇背着儿子回去了。医院说一个疗程结束,让她们第二年春天再来。他去火车站送她们,朦朦胧胧之间,有点儿难分难舍。少妇好像对他有点儿意思,而他又似乎对那个16岁的纯情的小女孩子有意思。他们之间谁也不点破,一直保存着这样一种朦胧的情绪。(未完待续)(转自《北京文学》2001年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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