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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篇小说:和衣而卧(连载)

http://www.sina.com.cn 2005/01/07 14:31   北京文学

  导读:男友出国后就离开了我。我在最空虚的时候遇见了江明声,他小我五岁,他狂热的爱令人无所适从。然而,正如作者所说:“共同蹉跎过爱情的人一样会在岁月中相忘于江湖。”狂热的爱将去往哪里呢?

  原文刊于《北京文学》2004年第12期。

  作者:孙瑜

  午夜的窗棂在风中发出尖利的呼哨,很短,带着尾音,如同一个黑色的幽默。

  我鸵鸟样把头深埋在被窝里,蜷缩着拥抱自己。又起风了。恶劣的天气中,我如同一只惊恐的动物,警觉着全身的每个器官。仿佛,对待爱情。

  “你是个傻瓜。”江明声总会在我最需要安慰的时候出现,“郑铮根本不爱你知道吗,真爱你他就不会出国。干吗不让我来爱你呢,我不会走,我要永远陪着你。”

  我捂住耳朵,使劲摇头,大声为远去的郑铮争辩:“他爱我,我知道他爱我的,他爱我才会走,你什么都不知道!不要再说了,我讨厌你!”

  江明声忧伤又怜悯地望着我,望着我把脸深埋在天天金黄色的毛中,一动不动。天天是只可爱的小京叭狗,郑铮临走前送给我的,很通人性的一个小东西。听着我们的谈话,天天像也明白了什么似的,转过脑袋,同情地舔舔我抱着它的手。我再次泪如泉涌。

  天天两岁了,说明郑铮已经走了两年。可时间并不能如我所愿地被忽略掉,转眼间那只手掌大的小狗崽就变成了漂亮的狗先生。真快!我现在还清楚记得郑铮把它从西服贴身衣兜中拿出来的样子,稀稀的小黑毛,眼睛半睁半闭,躺在郑铮宽大的手掌里只到他小指尖那么长。郑铮把它轻轻地放进我怀里说:“叫天天吧,它会代替我陪伴你,每天对你的爱都会长大一点。”

  长大的天天确实在长大中忠诚地守护着我,可它代表的那片爱情,早已幻化为一只华丽的远飞的蝴蝶,而我仍是个无法蜕变的毛毛虫,只能在地面爬行,偶尔做个飞翔的梦,而已。其实如果不是江明声提醒,我一直尽量避免主动想起郑铮。用这种让记忆闭嘴的方法,我才能使自己平静地生活。去年,我还试图给天天改名,但想让一只小狗的脑袋去明白这么多问题是多么的不可能,所以它仍然固执地服从着郑铮起的这个名字,固执地在每天呼唤它的时候用这个细节轻刺我心头已经结痂的伤处。

  江明声是我同学的表弟,一个年龄远小于浪漫的男孩,身形高大,但一览无余的天真的眼睛还是泄露了他的实际年龄。我和他相识在不久前的一次生日聚会,只有半个热闹的晚上,简单得没有任何值得回忆的细节。不过在江明声那个年龄段,几乎能迅速热爱上发生在生活中的所有。

  对于他口口声声的一见钟情我很莫名其妙,自认为像我这把年纪的女人不应该进入江明声那样的阳光男孩视线之列,或许会在某些方面吸引他一段时间,但决不是他口中的永远。大概也正是年轻才使他对生活充满欲望,才让他不知道永远有多远,才会轻易地说出“永远”这两个字。

  而我已经老了。

  不是年龄的原因,更不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生活带来的疲倦和失望,早已使这个即将三十岁的女人心如止水。经历会把人变得出乎自己意料的复杂,就像个不用开药方的医生。不过那时的江明声还是张纯洁的白纸,第一笔已经使他感觉很满。我一直企图说服江明声,让他明白他现在发生的只是新鲜的感情,不是爱情。我如同一位慈祥的老祖母那样谆谆教诲着:“你还小,等你长大有了真正爱情的时候,你会觉得自己那时所谓的爱情真的很可笑。”声音极其苦口婆心,只差没有边说边抚摸他的头顶。

  江明声对我的好言相劝充耳不闻,热情依然如昨。到后来他已经不屑于再反驳我,一则说不过我,二来因为这样的辩论已经持续了无数次。于我这已经是一种鸡肋样的东西,说之无味,弃之有用,几乎成了我一块想当然的盾牌,随时拿来对付江明声的进攻。

  可江明声最近研究更多的是彩票,各种各样的彩民指南版本,走势图什么的,很是孜孜不倦,对一夜暴富简直渴望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每当他喜滋滋地告诉我他买的彩票中了十块钱或更多的时候,我总会用冷笑来嘲讽他。但他丝毫不受打击,反而变本加厉。一到快开奖前,江明声总会给我打电话,说这次他的感觉很好,最次也能中个一等奖,有了钱他要先买一所大房子娶我,多余的还能买辆车,一定要颜色鲜艳的那种甲壳虫款式,周末带我去郊外兜风。

  说心里话,初次听见我还是比较感动的,但这样的豪言壮语听几遍以后便有了一股隔夜饭的馊味,而且是那种热天忘记放进冰箱的。我很钦佩江明声的热情和持之以恒的动力,但我也知道陪他玩不起。我不可能在几年以后还浪漫地把青春随处招摇,而他江明声能。

  女人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做男人的练习簿。我可不想把自己变成过期的彩票,我需要家和一个富足的可以依靠的丈夫,年轻的江明声显然不具备做丈夫的硬件。

  我是个一直把自己埋在秋天里的女人。天天却是只快乐的小狗。

  天天总试图用它的快乐影响我,但它不知道每次看见它对我都是种刺激,一次次提醒我想起郑铮。天天已从儿时的憨态可掬长成了如今的肥头大耳,但我的记忆还总停在它巴掌大的时间刻度拒绝变化。我的天天好像还趴在郑铮的手掌上,闭着眼睛。其实只有我暗自希望它能克服成长永远那么大。

  郑铮现在过得很好,我想他应该快结婚了,他一直有吸引女人的本能。但郑铮在几周一次的电话中从没提起过这方面的事,只是问问我的身体,同时说说他自己的生活情况,彼此用的都是同志之间的问候语,很短,基本不超过三分钟。郑铮在电话中从未说起分手,我也没主动提过,但彼此心里都清楚怎么回事。五年的时间早把我们锻炼得对另一方心知肚明,相同的话只要语气一变就能猜测到对方的心情,屡试不爽。但默契不代表合适,更不代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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