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小说精选:永远的白玫瑰(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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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1/13 14:44 当代 | |
作者:虎 头 自由是一个怎么看都美丽动人的字眼。1789年,刚刚穿越资产阶级大革命惊涛骇浪的法国议会通过了由拉法叶起草的《人权宣言》,开宗明义就石破天惊地宣布“人人生而自由 1948年通过、现在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共同签署的《联合国人权宣言》同样认定“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并且强调:“对人类大家庭所有成员固有尊严、平等和不可剥夺之权利的承认,是世界上自由、正义与和平之基础。” 那么什么是“自由”?《联合国人权宣言》说得很清楚:“自由是人在不损害他人权利的条件下从事任何事情的权利。” 可见,“自由”是普世公认的人人生而具有的权利。 这是对自由的抽象定义。然后“自由”具体是什么?具体到舒和兄妹身上,纳粹对他们的起诉书就是他们踏上自由航船的那张船票;纳粹对他们的死刑判决就是欢送他们飞向永恒的自由彼岸的二十一响礼炮;希特勒这个能让小儿停止夜哭的恶魔不过是助他们登上人类思想自由的奥林匹斯山的最后的那块顽石。自由就是他们在1943年2月22日那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用自己滚烫的青春和鲜血织就的英雄花;自由就是他们从那一刹那开始的永垂不朽的生命。 索菲就义之后,有人在她的监号里发现了对她的起诉书,在起诉书的背后,赫然写着两个字:“自由”。 在他们的传单中,他们甚至预言了当今欧洲统一的基本原则:“新欧洲的基础是:言论的自由,信仰的自由,保护国民不受国家暴力的任意欺凌。”整整六十年之后,在法国前总统吉斯卡尔?德斯坦主持起草的《欧洲宪章》中,我们差不多可以一字不差地找到这些话。两次被世界大战摧毁得只剩下废墟的德国今天再现繁荣富强,难道能说与舒和兄妹的慷慨就义毫无关系吗? 什么叫慷慨就义?“慷慨”就是意气风发,“就”就是闲庭信步而去。 “义”呢? 听说过这段话吧:“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这就是成语“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来源。 这话是孟子说的。可孟子说这段话的目的是为了引出下面的话:“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你知道“义”是什么了吧? 舍生取义!舒和兄妹的思想,相当于我们的“亚圣”。 我们中国人讲究家庭观念,传统上说死去的亲人变成鬼后是要回家看看的,所以才会有老人不愿意拆迁。他们不是不知道住新房好,他们是怕逝去的亲人找不到回家的路。可半个多世纪之前,重庆歌乐山有个叫渣滓洞的地方,就有几个共产党政治犯写过两句话:“是七尺男儿生能舍己,做千秋雄鬼死不还家。” 那是真正有信仰的英雄。 索菲虽然是女人,可依我看她也是个死不还家的雄鬼。她在临刑之夜不仅睡得很香,而且还做了一个梦。她的妹妹英格是这样记载的:“当索菲在临刑的早晨被摇醒的时候,她坐在她的监铺上讲述了她刚做完的梦:‘我在阳光灿烂的日子抱着一个婴儿去受洗礼。婴儿穿着长长的白袍。到教堂必须通过一座陡峭的山。我稳稳地抱着婴儿走上山去。突然我面前出现了一道冰川深涧。我刚把婴儿在身边放下,就坠入了深渊。’然后,她向同监号的犯人解释自己的梦:‘那个婴儿就是我们的信念。任何东西都无法阻挡它的成长。我们是它的开路人,但我们必将在它成人之前为它死去。” 真正的视死如归。他们确实不用回家,因为死亡对于他们就是自由,而自由是他们永远都不会拆迁的家。 1943年2月23日,舒和兄妹被处死后的第二天,纳粹在《慕尼黑新新闻》中这样报道他们的死:“……人民法庭于1943年2月22日以阴谋颠覆国家罪与通敌罪判处24岁的汉斯?舒和、22岁的索菲?舒和(均来自慕尼黑)、23岁的克里斯蒂安?普罗普斯特(来自茵斯布鲁克的阿尔德安斯)死刑并剥夺公民权。本判决已于当日执行。这些不可悔改的反动案犯在房屋上刷写反国家的口号并散发阴谋颠覆国家的传单,不知羞耻地对德国武装力量和德国人民的抵抗精神犯下了滔天大罪。与德国人民的英勇抗敌相比,这样邪恶的行为只配立即处以名誉扫地的死刑。” 在法西斯统治下的德国,无数的判决书都是这样写的。当时纳粹认为法西斯德国是千年帝国,当时他们认为以纳粹的名义审判就是以上帝的名义审判,当时他们认为所有以纳粹的名义处死的人都会名誉扫地。 他们完全错了。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