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罚款"事小,"政府转变职能"事大!
 
 

  石家庄市某工商局所出台的"首犯不罚", 用"限期整改"代替"罚款"的做法,其意义非凡也在于此!因为它改变了亘古以来执法部门不分错误性质、不顾企业死活的简单执法的做法,对企业的过错采取了人性化的"限期整改"的办法,这种变化其实有着深刻的时代变革进步的背景!
该工商局长有一句点睛的话很值得注意,"我们和企业在政治上是平等的",这里体现的正是新时代呼唤的新型的官民关系,是体现"政府转变职能"的思想感情之源,从而受到了广大企业的好评。企业成长了,发展了,收益的是我们的民族、我们的社会和我们的国家。这个道理,不仅为官的要懂,为民的也要懂,各行各业都应该懂! 而今天这个节目最遗憾的地方就是:
  1、 没有抓住这么好的一个具有新时代作风特征的事例,向更多的执法部门
进行宣示,反而把焦点放在"该不该罚款"--对这件好事的意义完全没有认识;
  2、 采访者忽略了该工商局对"首犯不罚"的范围已经做了明确的限制,对市民意见的采集显然前提不对,从而产生了与主题不符的议论;
  3、 该政策是否完善,根本不该在这儿讨论!
  由于认识上的缺陷和逻辑上的错误,使这个节目无形中产生了向一个进步的新事物质疑的效果,起到了反宣传的作用。加上准备的匆忙,最后节目想说明什么,都搞不清楚。反映了认识事物水平方面的差距。
  为了让你们更加明白我的意思,我问一个问题:如果工商局和企业的关系始终像"猫和老鼠"一样,这是正常的吗?他们应该是天敌?还是鱼水?现在看到工商局来人,企业不害怕的有几家?
  公安也在改变公安的形象,这样的报道已不为少。可是工商局(或其他一些政府部门)改变形象的却不为多,他们影响着企业,对社会进步有着更深层更积极的影响,本来石家庄某工商局的做法是一个很好的宣传典型,可是却被糊涂的报道糟蹋了。
  不久前,我在南京也遇到了这样一桩,主管部门对待有过错的企业简单执法的事例,现将我给南京市市长罗志军写的信,一并附上,供参考。
  我很赞成那位教授认为应该在更大范围里推广的建议,因为这决不仅仅是一个"有人情味的"政策,更是推广了"政府转变职能"的实际举措,推广了新型的"官民关系",以及更多……

  另外,对如何办好"时空连线"提一点我的看法:
  1、 在对待大的事件上,要多着重展现事实真相,来龙去脉,以向知情人调查为主,补充"新闻联播"内容报道上的不足;
  2、 在涉及到改革的内容,应该有把握时代进步脉搏的敏锐性,要敢于坚持 正确的主张、推广好的经验--比如这次"歌手大奖赛"提出的"提高 综合文化素质"的问题,难道这还应该怀疑吗?如果怀疑,说明我们国 家在教育思想方面确实出现问题了;比如某监狱,推出"为犯人买保险, 促进改造"的举措,意义很不一般,值得研究推广。不断地发现、推广对社会进步有引领作用的新事物,对阻碍进步的旧观念旧意识给予解庖 批判,对全民起到启蒙的作用,就是央视对国家民族做的最大的贡献了;
  3、 切忌追求形式,不要哗众取宠,刻意制造争论的结果只会显示肤浅;
  4、 不要为了表示公允而让各种观点平分秋色,先进的、保守的;高尚的、低级的;博学的、无知的;正义的,庸俗的,要会分别,从而显现央视的立场。否则,不但不会讨得各路观众的喜欢,还会降低社会对央视的评价;
  5、 不要怕赞扬(有争议的)先进事物和人物(比如,赞扬朱总理,就很得人心)。一个先进事物和人物的出现,少不了披荆斩棘(如鲁迅先生所言,在中国,哪怕搬动一张桌子,都要付出流血的代价)--就像石家庄工商局推出的先进举措,在全国范围不一定会立刻得到认同。央视如贴近民心,慧眼独具,专家点评,有助于推广,这才显示出央视的真正水平和魅力来了!
  6、 央视要有推动社会进步的使命感,这样,就不会找不到方向了。

  很高兴有机会让我发表了那么多的看法,占用了诸位的宝贵时间,目的还是希望中央电视台的节目越办越好,因为央视发布的资讯,已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南京观众: 张西
                   2002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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