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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桦关注右派分子(图)

http://cul.sina.com.cn 2006/02/15 23:10   炎黄春秋

  作者:于俊沂

  1957年夏,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各界人士纷纷响应号召,对党的工作提出了批评意见。但时间不久,风云突变,转入了反右派斗争,知识分子成堆的地方,
被列为重点。不足百人的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就有包括笔者在内10人忽坠千罗网,被划为右派分子。此外,还有8人虽未被划为右派,但受到开除党籍、留党察看、降级等不同性质的处分,也有人称他们为“中右”或“内定右派”。这个单位可以说得上是“重灾区”。当时,我在宣传部任党刊《支部生活》编辑。白桦(1920—1993年)任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主管业务;部长由市委文教书记兼任,统揽全局;另一名副部长主管干部工作,直接具体部署和指挥反右派斗争。市委宣传部反右派斗争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白桦不是主要责任者,但他在反右派之后,对我们这些被打成“右派”者的命运和前途,却牵肠挂肚,排除各种阻力,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

  当年,许多人为了自己的安全,对于“右派分子”往往采取以下两种态度:一是视“右派”为“鬼神”而远之,尽量回避;二是雪上加霜,宁“左”勿“右”。白桦却不是这样。

  1958年秋,我正在天津西郊区劳动改造,有事需要回原机关办理。考虑到个人的"右派"身份,暗暗给自己立了一条规矩:见到熟人躲着走,躲不开就低头而过。既不让人家为难,也不自找没趣。但在楼道里还是遇上了白桦。他主动喊我:“老于啊!”并让我到办公室坐下。我说:“我是犯了错误的人,没脸见领导。”他的心情显得很沉重,亲切地对我说:“不要那么想,你什么时候来我都欢迎。由于我领导得不好,你们犯了错误,我觉得很对不起大家。”看来他是有难言之隐的。反右派是毛主席亲自发动和领导的,他能拒不执行吗?同时他还鼓励我好好改造,不要悲观失望,将来会有前途的。话虽不多,却暖人心田,我感到精神为之一振。好像未经“转世”又由“鬼”变成了人。

  1960年,白桦晋升为中共天津市委常委,任宣传部长。在他的关怀下,到了1962年,我们这些“右派”先后“摘帽”,离开了劳改场地。当时正值国家经济困难时期,不少企业“下马”,机关也在精简,就业之难不言而喻。但经过白桦的努力,按照国家规定,我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陆续安排了工作。这与其他某些单位相比,我们算幸运多了。据我所知,市委有的部门就有人“戴帽”劳改二十年,直到1978年中央下达通知后才告结束。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察觉到,1957年的反右派斗争严重地伤害了大量无辜。1962年初,白桦得到了一个信息:反右派斗争存在扩大化问题,应当加以甄别平反。他认为市委宣传部也存在这种情况,立即指示干部处做好甄别平反的准备工作,一旦中央文件下达,就以最快的速度处理完毕,以免拖延时间,因形势变化而误事。果然不出所料,此后不久,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召开,重提阶级斗争,而且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并明确“右派无反可平”。甄别平反的事就只好作罢了。

  1964年初,我被安排到天津市电影公司工作。白桦的秘书张宝珍以个人名义写了一张小纸条,就让我去报到。我说:“是否写一份正式公函?”他说:“用不着,白桦已经同他们谈好了。”我到了该公司,按常规也就是在人事科办个手续了事。但出人意料的是,惊动了党政所有领导,受到了以刘德经理为首的4位负责的共同接待和欢迎。这显然是出于对白桦的尊重,我是沾了光的。扪心自问,我才值几个大钱!行政21级的最小科员,“摘帽右派”。但领导信任,不受歧视。有些重要工作写年度工作总结、典型经验和带领影院经理去外省市学习等,都放手让我去干。评比先进也有我。郊区农村的“四清”工作,我也作为一名队员参加。由于受到如此厚爱,那几年我的工作比较顺利,心情也舒畅。

  应该肯定,白桦这样对待我和我们这些被打成“右派”的,是完全正确的,无可非议的。但是,1966年十年浩劫开始(此前一年白桦兼任副市长),白桦受到的冲击,在市委领导干部中居首位,挨斗次数最多,历时最长。其中有两大“罪状”,都与我们这些“摘帽右派”有牵连。一是“造反派”们从干部处的档案中,发现了1962年准备给“右派”平反的材料。据此加以无限“上纲”,指控白桦为“牛鬼蛇神”翻案。从法律角度看,这条“罪状”根本不能成立。因为甄别平反这只是一种设想,并未形成事实。而法律是要以事实为依据的。二是文化局一名副局长揭发:“白桦重用右派,在文化局系统安排了8个人。”同时还引用白桦的原话:“这不是卸包袱给你们,我们那些在工作上都是能独当一面的。”事实是那8个人中有6人是“摘帽右派”,另外2人根本未“戴帽”,给予安排工作完全符合政策规定。原来是局处级职务的都当上了一般科员。上述两大“罪状”互相呼应,白桦因此受过多少次批斗,就无法统计了。我在电影公司算是“平安无事”,但随着白桦被打倒和“支左”部队的介入,我和其他许多一道被下放到天津自行车厂当了工人。

  1975年邓小平恢复工作后,落实政策的步伐加快,许多“文革”中的冤假错案得到解决。我认为1957年给我定的“右派”也属错案,准备申诉。找谁去谈呢?市委宣传部的领导已由“支左”部队代替,我连大门都进不去。那时白桦已由“五七干校”调回,任市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我也只好找他了。在院内相遇,他仍和往常一样对人那样热情。曾几何时,原来满头的黑发已经白了许多。可以看得出“文革”期间他的身心备受摧残。到了办公室,他首先倒了一杯水送到我面前。昔日的阶下囚如今成为座上客,我受宠若惊,但不能忘乎所以。水我一口未喝,却觉得全身暖烘烘的。他听完我的陈述后,坦率地说:“俊沂啊!(这比直接叫我的名字显得亲切)你的问题有重新处理的可能,如果组织部门征求意见,我会提出自己的看法的。”

  1978年夏,我写了一份申诉书,寄给了市委政法书记谷云亭。以后不久,白桦恢复原职———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革委会副主任(副市长)。他得知上述情况之后,十分关注。由于当时正忙于解决“文革”期间的冤假错案,1957年的问题尚未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他指示办公室先给我写封回信,告知“来信已收到,欢迎你有时间到部里来玩。”在一般人看来,这只有两句话的回信极为平常。但对我来说,却非同小可。这信的“含金量”是不可低估的。它表明白桦已经把我看作是自己的了。因此,这件事也轰动了我所在的车间。有的人说:“市委给你来信了,这可不是简单事,你的问题解决有希望了。”我也从中预感到了“否极泰来”,在我的人生道路上,将会出现一个新的转折点。但也不敢高兴的太早了,因为那时党的路线是“抓纲(阶级斗争)治国”,千万不能给白桦添乱。如果再来一次“反击右倾翻案风”,是要闯大祸的,只好“守口如瓶”。年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结束了“以阶级斗争为纲”,恢复了党的实事求是政治路线,明确了“有错必纠”的原则。有了这“尚方宝剑”,白桦按照党中央的指示精神,雷厉风行,大刀阔斧地迅速解决了我们1957年被错划为“右派”的历史问题。1979年春节前夕,我上班后自行车厂人事科长通知我:“昨天夜间11点半钟,市委宣传部来通知,你的问题解决了。”随后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了难友,他们也接到了同样的通知,都得到改正。二十一年来,大家才算真正过上了一次欢乐的春节。

  一件错案的改正,三更半夜下达通知,真是罕见。这样想人之所想,急人之所急,又是出自哪位的“杰作”呢?想来想去,非白桦莫属。后来果然得到了证实。1979年春节过后,宣传部召开一次座谈会,邀请我们全体被“改正”者出席。内容实际上就是赔礼道歉,只不过没有挑明而已。当时白桦正在参加市委的一次重要会议,不得脱身,由那位当年具体指挥反右派斗争的副部长主持。但他没有表示歉意,大家也就只好东拉西扯地聊了起来。快到下班的时候,白桦赶来了。他同每个亲切握手,会场顿时活跃起来。他首先诚恳地说:“由于我领导得不好,让们蒙受了20多年的不白之冤,今天特意向大家赔礼道歉!”接着简单地介绍了错案改正的过程。他说:“春节前市委工作特别忙,下班时我对几位副部长说别走了!咱们熬几个夜,让那些受害的过上一个快乐的春节。不论白天或夜间,只要决定了的案件,立即通知到本人或单位。今后应当记取的一个深刻教训,就是对人的处理要慎之又慎。”大家听了上述的几句话,异常感动,痛哭流涕。在改正的通知书上,领导也是勇于承担责任,不留尾巴。通知书是这样写的:“某某在1957年的整风运动中,响应党的号召,对工作提出了一些批评意见,被错划为右派。现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经领导研究决定予以改正。恢复党籍,恢复原工资待遇,恢复政治名誉。”对下属单位,报社、广播、出版和文化等部门,白桦也提出了类似的要求,明确指出:“只要你们决定了的,我们都承认。”这样,宣传系统错划的100多名“右派”,很快全部得到了改正。

  在我们蒙冤的漫长岁月中,白桦所给予的关心和帮助,犹如严冬里的暖流,灌注全身,使我们减轻了痛苦,增强了为革命事业献身的勇气和信心,战胜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终于迎来了百花争艳的春天,获得了新生。每当想到这些,我们怎能不深深地怀念敬爱的白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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