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甫仁017凶案:凶案的蹊跷之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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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ul.sina.com.cn 2006/02/14 17:11 炎黄春秋 | ||
凶案的蹊跷之处 “017案件”在外间之所以被传得神乎其神,是因为案件的发生确有许多蹊跷之处。 蹊跷之一是发案时间。第二届“学代会”11月中旬开幕,为时一月,闭幕式是12月15日举行的。谭很喜欢下基层视察。闭幕式前,他一直巡游专州,13日才返驾回昆。讲话稿由秘书事前拟好,15日他去会上念过,计划18日左右还要外出视察。凶手不早不晚,恰恰非常准确地把暗杀选定在了17日。 第二是警卫条件。谭甫仁的住宅共布设了五个警卫员,前门二人,后边三人。那时候正值“备战备荒”,要和苏联打仗,部队正搞所谓“千里野营拉练”。他的警卫员们不例外,也被拉走了三个,仅仅剩下两人。 第三,环境条件。谭甫仁住解放新村32号。解放新村是一个大院,位置所在,解放前还系城郊野地,富人们的别墅区。这片地界解放后悉数划归了驻昆部队,四面高筑围墙,将其中若干别墅整个儿圈起来,取名为“解放新村”,也就是昆明军区司令部大院。谭甫仁所住32号就是其中之一幢。别墅围墙很高,一般人,即如凶手那样搭上一条凳子是绝然不能爬进去的,除非梯子。而事实上凶手就只搭了一张条凳。这张条凳是从食堂拿来的。32号对过,隔着一条窄路就是军区机关中灶食堂(即干部食堂)。我们每天都在那儿吃饭。 另外还有其他一些所谓蹊跷疑点,如:食堂原来养了一只狗,偏偏出事前一两天失踪了……这些应该是好解释的,这类作案的环境准备,哪怕单个人也完全能够实施。而前面说到的几个条件,外人、单个人就很难办到了。 问题恰恰在于:凶手正是昆明军区前保卫部副科长王自正,对于军区内部情况,对首长及首长住宅的情况,包括活动规律、房屋结构,甚至主房、副房的布置等等,均了若指掌。再有,军区保卫部保存枪械的保密室没有明锁,只要知道密码,就可以开柜取枪。王兼过多年枪械保管员,密码早稔熟于心———所有条件他都已具备———“文化大革命”中发生在中国西南一隅的惊天大案,顺理成章该由这个叫王自正的军人来进行实施,并且得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