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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改革闯将到死刑犯(二)

http://www.sina.com.cn 2003/09/26 17:10   北京文学

  作者:关庚寅

  那一次,他们在夏家究竟抢劫到了什么财物?我们可以从他们落网后的供述中了解一清二楚。

  孙德林供述:“那次,我们从后进来的一男一女身上搜出1000多元钱,我们回来后平
分了,那个摄像机在我手上保存,后来没有用被我踹坏了。”

  汪家礼说:“我们回来后,把抢来的东西都放到炕上,现金能有三四万元,是平均分的,首饰不少,是扒大堆分的,分四堆,还有五六块手表,谁看好谁拿。”

  众口一词:他家钱不多,金银首饰不少。

  案发后,尽管夏妻在向警方报告被抢的清单时,有意打了“埋伏”,她没有说多少钱。但被劫的首饰中,她不得不说其中价格不菲的贵重珍品,有红宝石、蓝宝石戒指、白金钻戒,单是一条纯金项链就有三两多重(夏弟告诉我那个项链是马来西亚商人送的),还有“欧米茄”男表、瑞士坤表等。

  有人说,夏任凡家被劫案发生在1993年,他作为公职人员,即便是一个国有企业总经理,他当时的工资也不过千八百元。那么他们家被劫的首饰扒堆分,就不得不使人惊讶其富有,不得不在心中问几个为什么。尽管当时公安部门为了保护改革者,封存了消息,知道底细的人并不多,但是已经变成人们的口头文学,散布在社会档案里。

  当时有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也许反贪的正常渠道还没有完善,贪官被发现、能暴露出来,一般都很偶然。往往不是被小偷偷出来曝光的,就是被抓嫖抓赌抓出来的。因此,他们轻易不会让人发现。

  我想,如果这时夏任凡能把这次有惊无险的抢劫事件,当成一个警世的信号,注意自己以后的行为;如果他能在社会上听进去一些说法,接受一点教训,哪怕是消极的,听进“一点点”,就凭他的聪明才智,也会把以后萌发的那点念头消灭在萌芽中,恐怕就没有了今天的故事,一个不该发生却发生了的故事。那末,他也许还是一个赫赫有名的企业家,一个有着温馨家庭的丈夫,一个有着天伦之乐的父亲……到后来,也不会出现这样的凄惨命运。

  但是,历史拒绝“如果”,像天要下雨,人要老死一样,事物都有着一个不可抗拒的规律。当时就有人跟夏任凡说“绑匪为什么盯上你家,你要注意”时,他拒绝了提醒,他大手一挥:“我哪能吃一百个豆不嫌腥,经济问题没有,生活问题抓住算。”

  在以后有关会议上,交通局一些领导与群众多次反映要制约他手中的权力,在干部考察中,也有人对夏任凡的素质提出异议。

  这些问题也都以正式和非正式的形式,传达到夏任凡的耳朵里,遗憾的是,夏任凡非常抵触这些意见,他把这些当成人事间的矛盾,当成别人对他的嫉妒。他的口头禅就是让他们去嫉妒吧,我就是在嫉妒和打击中挺立的。

  六一念之差,使他坠入红尘

  这时的夏任凡,在沈阳已经到了上街可以不带钱的程度。甚至无论走到哪里,都有人抢着为他付账,他又何乐而不为呢?说心里话,他是贫苦出身,从小就知道节俭,没有乱花钱的习惯,现在成了名人与企业家,这种有点小抠的习惯也没有改变,既然有人愿意“出血”,他何必装大个呢?为此,他的口袋里很少带钱。当然,他的账面上也没有多少大吃大喝的报销单。

  据说有一次,他在马来西亚请一位一起来的老朋友在一家饭店吃饭。吃完后,正准备结账,饭店的小姐比比划划地告诉他,已经有人替他买单了。买单人并没有露面,只留下一张中文的名片。他拿在手里,左瞧瞧、右看看,歪着脖子想了半天,最后还是摇摇头,怎么也想不起来,露出很遗憾的样子。

  一个人活到这种份上,那是一种什么滋味儿?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我想就是在最富有的美国,在世界任何地方,任何一个千万富翁、亿万富翁恐怕也做不到。美国的盖茨上街如不带钱,那一定得带上支票。

  他如果仅停留在这个层面上,不再向前跨一步,他今天仍然是那个愿意滔滔不绝、指点江山的夏任凡。因为任何法律也很难制裁一个上街不带钱的人。

  事实上,夏任凡在经历了官场上的大起大落之后,这个时期无论从外表到内心都有一些非常大的变化,虽然他还没有发展到行贿的地步。在法庭认定的夏任凡罪状中,还没有找到他的犯罪事实,但已经基本变成“吸烟靠送、滴酒不沾(他有糖尿病,不敢喝酒)、工资不动”。

  工资可以不动还好说,可老婆基本不碰就麻烦了。这两件事对后来夏任凡堕落产生了很大影响。

  说心里话,夏任凡的堕落从客观上看,还真有点原因。夏任凡的患难妻子(从保护个人隐私权的角度,不在文章中出现她的名字,以下简称夏妻),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她出身在当时最好的家庭,军人之家。她是家里老大,个头1.64米,身材匀称、眉眼也好看,她在外边不爱交际,工作岗位上是模范,在家里做饭、洗衣服、缝缝补补样样都是一把好手。拿夏任凡父母的话说,咱儿媳妇属于“五好女人”,属于那种各个方面都不错的贤妻良母。他们1975年结婚,不久有了一个女儿。

  他们的生活一直是比较美满的。据说,沈阳灰尘太大,夏任凡又很爱干净,因此每隔两天就得换一次衬衣。夏妻也上班,每天回家还得做饭。但是再忙也要把他的衬衣熨得平平整整的。这时候,夏妻把对他的爱、对家的爱,都熨进他那贴身的衬衣里。

  夏任凡对她也非常感激,她本来在大东粮食局工作,属于算账快、算盘快、数钱快、业务精那样的技术能手,在家里又忙得脚不沾地,还在沈阳财经学院念电大。夏任凡看她太累了,曾于1984年动了恻隐之心,将她调到电车公司修理厂。但是她是个要强的人,不愿意叫人说三道四。到这里不久,当她听说沈阳市要成立交通公安分局,就自己通过考试,成为一名交通警察。由于她是财会出身,最大特点是算小账,不算大账。她相信夏任凡,不管他的事。这样,两个人各忙各的,很少交叉,倒也和和美美。然而,美中不足的是伴随他女儿一天天长大,他们的心里也一天天难受。因为他们的女儿有先天性的糖尿病,并且不断发展,一天比一天严重,发展下去,那就是综合症,心脏和肾脏都会衰退,随时可能死亡。这就意味着他要断子绝孙,与他生机勃勃的事业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他感到一种深深的苦闷与失落,似乎没有了“精神寄托”。

  这样一来,他作为“五子登科”的名人,总认为美中不足,完全有理由去再找一个“精神寄托”。这也为他后来找二奶生儿子提供了契机与条件。

  纵观夏任凡的一生,这里边还有一个问题,我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完全搞清楚。那就是他这个农村出身、成长为高级知识分子型的领导干部,是人的本性难移、想随潮流玩玩女人呢,还是面对家里的“万贯家产”,没有完全脱俗,非要儿子传宗接代继承不可呢?以至更可怕的是,还把要儿子当成“借口”,是既当婊子,又想立牌坊。我更倾向于后一种可能。

  说心里话,在当今世界上,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就社会整体而言,应该承认这样一个事实:在当今社会政治与经济活动中,男人所承受的压力远比女人大。而在变革中的发展国家,男人这种压力更大。

  其实,再成熟再坚强的男人,也有懦弱的一面。且权力越大的人越脆弱,这是相辅相成的。每当他们遭遇打击的时候,每当精神苦闷的时候,每当感到有苦无处诉的时候,一般都在潜意识中希望得到女人的慰藉,希望去找一个女人倾诉,希望把平时看上去高傲威严的头,埋在女人温柔的怀里去稍息片刻。

  而在我们现实生活中,那些责任越重大、越道貌岸然、自我约束力越强、越是“正人君子”的男人,尤其是遭受过“重大失落”的人,越容易在失而复得后,非常珍视这来之不易的时光。他们会千方百计地“找个理由”轻松一下,以享受美好人生。如果平时有女人对他好感,对他崇拜,那么此刻,他就会撕去伪装、顺手摘瓜,发展关系。如果找不到这样的女人,他们就会找个酒吧、找个歌厅去喝酒消愁、去跳舞解闷。如果这些还是排泄不出苦闷,他们也可能到足疗屋、按摩房里,去和那些特种行业的异性女人接触,致使这些女人乘虚而入。而这样的男人,一旦迈进了这个门坎,就像吸了毒上瘾一样,会一发不可收。因此,我们常常会对一些非常非常正派的人去嫖妓、层次非常非常高的人与小保姆鬼混,感到惊讶、感到不可思议。

  夏任凡比别人高明之处在于,他不随波逐流,他知道许多官员有情人,都有时忙里偷闲地潇洒潇洒。但是,他在沈阳从来不去那些与色情沾边的场所,他倒不想表明是什么“圣人”,也不是没有什么欲望,而是有很强的自制力。再说了,在沈阳一旦沾上“腥味”,不传出去倒好,一传出去,他的那些“政敌”们岂能饶过他?岂能不用唾沫星子淹死他?岂能不再踏上一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他太了解中国国情了,在中国你犯什么错误,人们似乎都能原谅,唯有“淫乱”大逆不道。他岂能给别人提供口实?据说有一次,他到大连,晚上酒饱饭足之后,一位大老板为了表示亲近,请他洗桑拿。他也没有拒绝。然而,当那个浓装艳抹、又不失漂亮的小姐,锁好门款款上前,告诉他钱已经交完了,可以“做”了,便贴过来要给他宽衣解带“共享鸳鸯浴”时,他大手一挥拒绝了。小姐以为他太着急了,想直奔“主题”,便告诉他这是“第一道服务工序”。他笑了,他说,他倒不是坐怀不乱,而是“三不能做”。一不能做,因为他不是野兽,一点交流没有,上来就“做”,他“做”不来;二不能做,是他怕小姐有病沾上后,说不清道不白;三不能做,是这事不传出去还好,一旦传出去,便永远受制于人。气得小姐说他有精神病,是天下第一号大傻瓜。事后,他曾把这件事大肆宣染,一时成为他拒腐蚀的美谈。以至今年,他被全国一家很有影响杂志披露的《情变‘夏宫’:不做二奶的小保姆挺起了胸膛》(写夏任凡与小保姆小春的关系),人们还惊讶万分,都根本不相信,况且这篇文章的许多主要情节还不是那么回事。

  事情是这样,1996年夏天,夏任凡家想雇一个小保姆,便托老家东陵区深井子镇亲属,帮助找个托底的。亲属来到张家说明来意。张家父母满口答应,因为张家有个女孩儿没有考上高中,正呆在家里,准备复习一年再考。那个女孩个头虽然不高,也不算太漂亮,但人倒满聪明伶俐,心气也挺高。父母一说,她就答应了。她是个很现实的姑娘,她知道即使自己考上大学了,又能怎么样?将来分配没有门子,也照样没有工作。况且夏任凡在家乡人眼中是个神仙般的人物,是个管3万人、手握大权的沈阳市客运集团公司总经理。要是在他家干好了,把夏任凡伺候好了,别说她能跳出农门,就是家里人也能借上光呀!她就是抱着这样一份希望,来到了夏家。

  当时夏家住在沈阳市和平区的一栋建筑面积1150平方米、楼高五层的豪宅里(这栋楼名义上挂着海城某公司的招牌,实际上是夏任凡私人的豪宅),那种由大小两间高级会客厅、七间卧室、花房、书房、餐厅、卫生间、厨房、佣人卧室(对了,在一楼暗门内,还装有一部直通五楼的电梯)组成的夏家,令她感到什么是侯门似海,羡慕赞叹不已。这时夏家已经有一个女厨师,30多岁,高高的个儿,据说是沈阳一个区机关的炊事员,因饭菜做得好,被夏家挖来的。而农村来的她没有什么技术,自然在夏家收拾卫生。但她很有眼力,手脚也勤快,很得夏任凡信任。尤其是她母亲脑溢血住院钱不够了,夏任凡知道后,立即给她拿了一万元,使她感激不尽。那年6月的一天晚上,夏任凡在一个四星级宾馆给她打电话,她去了,尤其听到夏任凡倾诉没有儿子的烦恼,她心里非常同情,并愿意献身去完成这个“神圣任务”。就是在这样一种水到渠成的气氛里,夏任凡也不是“圣贤”,欲望终于湮没了他的理智,使他终于没有守住最后那道防线,他堕落了。

  像他这样的人,轻易不会张口,一旦张了口,那就是贪婪的血盆大口,胃口大得惊人,最终把自己也吞下去。

  果然不久,夏任凡为了达到目的,便以她在夏家呆的时间太长为由,神不知鬼不觉的把她安排到集团公司工作。这样她名义有了工作,拿着工资,离开了夏家。实际上,夏任凡是怕妻子知道,在华阳大厦又买了一套160平方米的房子(实际上是200多平方米),“暗渡陈仓”地把她包起来,养金丝鸟般地关进了大房子里。她也怀着有一天做总经理夫人的憧憬,不负重托,1998年12月,为夏任凡完成了传宗接代的这个神圣的任务,生了一个大胖小子。她哪里知道在半年后,夏任凡的妻子也生了一个胖小子。那一年夏任凡可谓好事成双,在前后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先后得了两个儿子,使“夏家江山”后继有人,这是多么值得骄傲的事情呀!如果一般贪官遇到这种情况,这绝对是敛财的最好机会,是万万不能放过的。但是他不知出于什么考虑,是怕摆不平呀还是怕漏了信息,反正低调处理,他没有办(至于那篇文章说大奶与二奶争夺儿子,二奶为了恢复尊严,挺起胸膛,光明做人,写了上告信,这些都是杜撰。因为夏任凡东窗事发后,小保姆为了保住夏任凡的孩子,已经跑了),只请了全家40多口人吃了一点便饭。再往后来,他劳苦一生的母亲去世了,他是大孝子,按理也应该好好孝敬孝敬。在弟弟与妹妹的一片哀求声中,他还是坚持不办,忍受了。这也许正是他高明、不平凡之处。这样一来,他的内心还感觉到自己是一丝不流世俗、保持着一份高傲的一个人。但是,这样手握大权的领导人,一旦放任自己,一旦尝到了“甜头”,就会按捺不住,一发而不可收,自然权力越大,造成的危害越大。那真是蚁穴虽小,但可溃堤千里。

  七看破红尘,夏大胆贿赂黑市长

  说心里话,刚开始,他还苦心经营着单位和家庭两个“小天地”,看到与他肩膀头齐为弟兄的厅局级干部们,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有风行风、有雨行雨,变戏法般地升上去。他当初心里并没有着急,反而有些骄傲,耻于与他们为伍,甚至于有点瞧不起他们。而这时社会生活习俗已经发生了许多变异。尤其是江山易主,沈阳市长换成了慕绥新后,每逢年节、大事小情,以各种名义给领导送礼的,已经变成了可以理解的不正常政治生活的补充。毫无疑问,这背后隐藏着严重的“钱权交易”,他的想法骤然就越来越大了。

  当时,这种不正常政治生活的“补充”,在沈阳市选拔任用干部上,就更离谱了,往往是主要领导说了算。致使那些跑官的人,只要抓住一两个领导,敢下大赌注,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如愿以偿、官运亨通。而领导们敢于接受这种“投资”,不仅万无一失,还有三个好处:一、这都是“一对一”的活动,两头保险,十分安全可靠;二、两头害怕,送钱的怕不收,收钱的不敢轻易不收,因为在人际关系复杂的官僚阶层,许多人都想通过这种“人情往来”,以消除“政治危险”,化解矛盾;三、一箭三雕,几头都好。首先是名义好,过年过节,大事小情来看领导。其次是两厢情愿,改善关系,加深了解。再往下来,送、收双方过手的大多是公款,皆大欢喜。于是,在这种“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来而不往非礼也”的观念影响下,沈阳市给领导送礼风越刮越烈。老慕曾在忏悔书中这样估计:每年沈阳干部这种“人情往来”资金大约在一亿元以上。

  在这种大背景下,夏任凡被这种大圈套小圈的关系网迷惑了,尤其是看到那些比他级别低,水平比他差的人,甚至是个品质败坏的人,都可以坐火箭一样,“蹭蹭”蹿上去,俯视着他,对他指手划脚,他心里就极度不平衡了。如马向东死党、市建委副主任宁先杰,为了爬上建委主任的高位,先后三次给老慕送去20万人民币,荣升了主任;鞍山市口碑不好的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周伟(副处级),因为也送了老慕20万元人民币,老慕来了个“旱地拔葱”,一下子调到沈阳担任烟草专卖局副局长,8个月后又担任了局长(副厅级),市委常委中许多人有想法,却无人出面制止。还有那个迟若岩,没有什么能耐,就是一次给马向东送去7万美元,就连升两级,由市自来水公司的副经理,一跃而为正经理,进而又被调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他原以为像老慕这样的官当不长远,可当老慕在沈阳干了两个大工程后,很奇怪老百姓没有反对他,反而老慕口碑越来越好,说他是个干大事的市长,至今人们还在念叨。尤其是他有一次与老慕到韩国去招商,与老慕朝夕相伴。通过观察、通过谈话,他发现他与老慕有许多共鸣之处,比方老慕的事业心、老慕的一言九鼎以及老慕的男人气,都极强烈地感染了他。而老慕却没有一点架子,反而与他有些相见恨晚,惺惺相惜,使他心里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他开始理解老慕、佩服老慕,并以他为榜样。他以为只有像老慕这样左右逢源、公私兼顾,才能干大事业。

  而他在企业干了20年了,20年前他就名震华夏,直至今天还是原地踏步走,心里太不平衡了,觉得太屈才了。他极想再升一步。而事实上他完全有能力,有资历再上一步,况且市交通局长的位置很长一段时间空缺,他只要往前迈一步,就顺理成章地坐上那个宝座。因为他在20多年前在北大演讲时,就宣称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但是,他又不想极露骨地去巴结、去买官。那样太掉价,不符合他青年企业家的身份。

  说心里话,他不是不想上一步,也不是没有太看重那个位置,尽管市交通局如果刨去他管客运集团实际上也是空架子,因为他现在事实上已经相当于“局级干部”了。他想当局长,只不过是想要个名份。因为这不仅仅是对他事业的肯定,还能满足一种荣誉感,这是每个当官人都必须具有的虚荣心。况且客运集团隶属市交通局,他许多工作要开展,许多想法要实现,还必须不能越过这道门坎,为此,他常常觉得受了牵制,心里非常不舒服。当然,也不排除他萌生当局长念头,有报20年前那一箭“落马”之仇之嫌。但是最主要的因素是,他与在市委常委说一不二的市委副书记、市长老慕有了良好的个人关系。

  事实上,他是反省了自己成败得失后,认为那次下台以及这次上台后,长时间没有上去的原因,是他平时没有重视“无形资产”的投资。到了“关键时刻”,因为上头没有人,没有硬后台,没有人“挺身而出”。但是他骄傲心里又不允许他有奶便是娘,见谁都烧香,见谁都拜佛。他选择老慕,是经过严格细心筛选的,是把老慕当哥们处的。我相信这话,夏任凡的高明之处也在这里。但他决不会像有的报道说的那样,他像“哈巴狗”一样颠颠地给老慕去送钱。他知道像老慕这样非常能干的“公仆”,常常带有一种“上帝”的感觉。他也长期当过一把手,也有这种“感觉”。那就是想找他帮助的人太多,给谁好处都是按国家政策办,不用他掏腰包,不用他拿出一分钱,他只是个掌握政策的人,在可给可不给的情况下,他给了别人,别人就会感激他,而不会感激政策。当然,高明的领导这种“分配”也是有原则的,也带有相当感情成分的。对于这样的高水平领导,你巴结得太露骨,赤裸裸地送钱,他会瞧不起你。即使有钱能使鬼推磨,即使真送了钱他也许能给你办事,但是一定得在“万分保险”的情况下,干的是一锤子“买卖”。可这岂是夏任凡追求的“境界”?为此,他并不是不着急,着急也是隔玻璃亲嘴够不上。他知道老慕很骄傲,轻易瞧不上什么人,他当市长这么长时间没有光顾客运公司就是例证。为此,他只有把握好机会,做得不显山不露水,一次就打动老慕。

  这种机会终于来了。一次,他知道老慕要出访马来西亚,便事先派人到那个国家去安排。老慕一到机场,那个国际玩笑果然开得很新鲜、很刺激、也很大,接待规格不亚于国家元首,先是十几台锃明瓦亮的“大奔”鱼贯而入,停在他身边,紧接着一位面若桃花的女电影明星为他献鲜花。那一刻,老慕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这次活动后,老慕醒过腔,自然会顺藤摸瓜找到作俑人夏任凡,对他刮目相看了,对他有了好感,并破例到客运公司视察工作。自然,夏任凡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他铺上红地毯迎接,手板心煎鱼伺侯老慕,老慕岂能不对他有一个能干的感觉?结果效果达到了。老慕逢人就说,他了解夏任凡,这小子能干。

  夏任凡聪明就聪明在这里,悲剧也在这里。

  继而,他们回来后,他决定进行第二步“物质投资”,但是他也不敢、也不会冒失失赤裸裸地为自己当官送礼。1997年底,他第一次向慕绥新出手,应该说是一种试探。当时客运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要进行无轨电车改造,更新运营车辆,需要市里帮助解决相关资金。按理说,这本来是公家的事情,夏任凡只须按正常途径反映情况,按审批程序递交报告就行了。可是,为了“今后工作”探明途径,趟趟路子,他还是于12月的一天晚上,来到老慕家。

  老慕在家显得很热情,他的前妻贾桂娥也在场,他们在大客厅接见了他。几句寒暄客套话聊过之后,进入正题时,夏任凡“大肚弥勒佛”般地笑了,掏出一个信封放在桌子上,道:“快过年了,给嫂子弄点钱花。”慕绥新没有推辞,微笑地当了“二传手”,马上转交给贾桂娥,他心里一块石头才落了地。第一次出手如此顺利。老慕笑得很自己人的样子,也就很真诚。他知道见好就收,赶紧告辞了。

  夏任凡走后,贾桂娥不知道他是何方“神圣”,立即问老慕:“这个人是干什么的?以前怎么没见过?”

  “他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夏任凡呀!是个有争议的人物,他想当交通局长。”慕绥新那坑坑洼洼的脸上抽动了一下,夏任凡一撅尾巴,就知道他拉几个粪蛋。

  夏任凡那点心事,岂能瞒过老慕的眼睛?原来他们在韩国交谈时,老慕就把他的底摸得一清二楚。但市交通局长这样的“肥缺”,岂是一万美元可以买下的?对于这一点,他们两个人都心知肚明。

  于是,就有了后来的第二次、第三次交易。继而1998年5月、9月,夏任凡又分两次“送货上门”,给慕绥新送2万美元,慕绥新又收下了。

  慕绥新将3次送的3万美元都收下了。这使夏任凡非常高兴,他想老慕收下3万美元,没有拒绝,这本身就是一种暗示和许诺。况且他知道老慕一言九鼎,是办事的人。为此,那些日子,他便做起当交通局长的梦。

  可是,时间一天天过去了,那个好消息并没有来。可夏任凡是一个无论做什么事情,不做则已,要做就一定做好的人。于是,他每天都是在非常焦急的等待中过去、也是在每天分析猜测中度过的:老慕还在等什么?是情分没到?还是送得不够?他的胃口到底有多大?自己送多少才能填满那无底洞?夏任凡心里有没有底?但是有一条他心里是托底的,那就是老慕“当官人不贪财”,来者不拒越多越好。

  有一篇文章这样写道:1999年6月的一天,慕绥新在商贸大厦会见外宾,其时夏任凡也在场。他抓紧有利时机,送给慕绥新一块“百达菲丽”男式手表,慕绥新收下了。有谁能想到,就在一市之长忙于公务、会见外宾的档口,行贿、受贿这样见不得人的苟且之事照样进行。

  案发后查明,这只含18K金的“百达菲丽”表,价格不菲,值人民币9万多元。

  夏任凡则告诉我,事情的经过不是那样。是那天他也参加会见,老慕看他的表很薄、白表带,显得干净好看,便说,你的表不错呀!看到老慕喜欢,想要这块表,我动心了,可我再想溜须拍马,也不会当场把一块旧表摘下来,送给老慕。那是对老慕的不尊敬。老慕也不会要这块别人戴过的表。事后,是我惦记这件事,不久有人出国带回来一块,我要来,送给了老慕。

  平心而论,慕绥新并不是见钱眼开,光收别人钱财不办事的人,而是那种非常有人情味儿的人。老慕拿到夏任凡的钱后,他利用市长、市委副书记的职务之便,确实为夏任凡办了不少事。比方客运公司运营的价格、线路安排调整,以及因燃料价格上涨等因素,造成运营困难等问题,慕绥新都给予了支持并帮助解决。夏任凡还要求将沈阳市客运管理办公室,转归客运集团公司管理。慕绥新表示同意,并责成有关部门办理。但其后因为其它原因没有办成。特别是在夏任凡要当交通局长的问题上,他更是主动与有关领导协商、并推荐,坚持要夏任凡到交通局当局长。

  夏任凡为什么最终没有当上局长呢?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是夏任凡与交通局有过节、名声不好。由于市交通局领导班子集体反对,他们说如果让夏任凡担当局长,他们集体辞职。为此,市常委会也否定了慕绥新的提名。

  一个改革初期极有抱负与作为的改革者,为什么竟会有这么些人反对?这么没有人缘呢?

  一句话,夏任凡变了!

  夏任凡自从1986年第二次上台以后,在交通客运公司担任“一把手”长达十四五年,在沈阳市企业领导人中,恐怕没有一个人在一个位置上,比他担任一个职务更长的了。由于社会发生许多变化,特别是沈阳市领导层的所作所为,无不对他产生影响。尤其是在一个地方呆久了,他就像一个大家长,把沈阳客运集团当成自己的家了。比方,他一般人瞧不起,一旦来了他认为可以结交的朋友,一般他都把客人请到家里去,这样既能省钱又可以表示满亲近,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当然在家里请吃饭的费用,都是公司报销。还有,一次他母亲病了,为了用车方便,他一句话就叫司机把“大奔”开到家,给他弟弟使用,他弟弟一开就是两个月。

  另外,他在一个地方呆久了,由于渐渐地放弃了世界观改造,变得说一不二,独断专行,他对市交通局的领导自然没有看在眼里。比方,市交通局召开交通工作会议时,他根本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可以旁若无人地鼾声大作;在商讨问题时,他可以言语顶撞怒颜冒犯;实在烦了,他可以看书、可以在桌子上写字。局长拿他没有办法,只得走到他面前,夸他字写得好。他觉得局长在嘲讽他,他站起来连会都不开了,拂袖而去。还有一次,还是交通局开会,中午用餐时,夏任凡走进食堂,到桌边看了看准备的饭菜,不禁皱了皱眉头,伸手端起一碗饭往菜上一扣,便对同桌的人扬了扬手:“走,跟我到外边吃去!”

  交通局的领导与群众都知道夏任凡的“背景”,也领教过他的德行,谁还敢同意他来当局长呢?

  就是这样,尽管交通局坚决不同意,尽管常委会否定了老慕的提名,为了解决夏任凡的级别问题,慕绥新还是利用职权,另辟新径,将客运集团公司从交通局中划出去,破格为市政府直属的企业集团。而市交通局长这个位置,若谁再提起,老慕就一票否决,致使这个位置在足足三年时间里虚位以待,其中奥妙不言自明。由此,可见老慕和夏任凡不同寻常的关系。

  因此,还有一篇文章说,2000年8月,慕绥新因肺癌在北京301医院住院治疗。对于大贪官慕绥新来说,他在北京住院治病更是他收受贿赂的极好机会。夏任凡也专程赶到北京。他一见夏任凡一脸媚笑地走进来,心里就猜到几分。果然,夏任凡在关心地询问病情后,将一个黑色的小皮兜拱手送上。说:“你做这么大的手术,我给你拿来点钱,你买点什么。”此时,在病房不离左右,护理的不是贾桂娥,是他新婚不久的妻子平晓芳。慕绥新笑着点了点头,让平晓芳收起来了。在那个黑色的小皮兜里,装着五万元人民币。这次送钱是事实,但是不像报纸上说的那样,夏任凡觉得这是一次买官的好机会。“其实那时老慕已经有许多传闻,又得了癌症,能不能回沈阳都不好说了,老慕有病我送钱,只是想尽一点哥们情分。再说了,我再蠢也知道风物长宜放眼量,不至于眼光那么短浅。”我同意他点滴之恩涌泉相报的这种说法。

  总计,夏任凡前后向老慕行贿5次,钱物总价值38.8万元,当然夏任凡不会私自掏腰包,这些行贿用的钱都是公款。

  后来,夏任凡在法律面前,还大耍两面手法,不见棺材不落泪。说给老慕送的钱、物,都是班子讨论研究的,换句话说,他是没有责任的。果真这样么?

  八神乎迷离,谁是真正夏氏庄园主

  夏任凡在慕绥新的鼎力相助下,一切都按着他的意愿,以“改革”为名义,顺理成章地实现了。他不仅“和平过渡”地当上了沈阳市客运集团公司的总经理,还跳出了市交通局的“手心”,提升为没有“婆婆”(上一级主管单位)的市政府的直属单位。虽然没有达到预期目的,但事实上他不仅是名副其实的正局级干部了,而且还像“直辖市”一样,直接归市政府领导,这是多么荣耀的事情呀!于是,夏任凡这个长期浸泡在官场上的“领导”,不仅在工作上能够看出“三步棋”,在生活追求上也开始“吃一、看二、眼观三”了。他当官当到这种份上,可以说,已经把工作与生活“水乳交融”了。再也不会犯改革开放初期被免职的错误,那种荒唐、幼稚“小儿科”的经济问题,给自己私长一级工资,用公款买一套西装……再也不会出现了。

  这倒不是他没有欲望了,而恰恰相反是欲望越来越大了,他已经学会了打着“公家的旗号,为自己谋私欲”的本领。那就是不动声色地做到公中有我,我中有公,瞒天过海,中饱私囊。如果不出事,他可以充分享受利用国家的财产为自己谋“幸福”的好处;如果出事了,他只要用手轻轻一推,就都可以轻而易举推到公家身上,推到别人身上,他还是那个声名赫赫的企业家。

  市纪委调查组说,客运集团公司脱离市交通局,没有充分征询,没有听取交通局方面的意见,也没有经过专家充分论证。人们说,夏任凡把市交通局给掏空了。历史已经证明,这一管理体制的轻率改变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由于没有市交通局的领导与监督,夏任凡成了“无冕之王”,才使他在客运公司天马行空,独往独来,一手遮天,独断专行。才使他萌生了那个别人不敢想更不敢做的“庄园梦”。

  中央纪委副书记刘丽英在通报慕、马大案的新闻发布会上讲话指出,慕绥新等人的所作所为带坏了班子,带坏了队伍,败坏了风气。有巨贪市长慕绥新做样板,夏任凡内心深处贪欲恶性膨胀。眼瞅着50岁了的情况下,夏任凡认为时机已到,如果不抓住这个机会,极可能永远没有机会了。于是,他便着手办一件他认为人生中最大的“大事”———像历史上和过去那些成功的人一样,为自己建一座万古流芳的“庄园”。

  “庄园”一词,在人们的观念中并不陌生,在封建社会,那是封建皇室、贵族、大官、富豪、寺院等特权的象征、占有大片土地,并根据自己的能力和爱好,建立世外桃源般的豪宅花园。如今在国外,也有一些高官、贵族、富豪都为了舒适、显示富有而建起自己的庄园。

  夏任凡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沾有“公仆”性质的国有企业的“一把手”,岂能效仿封建时代,以及国外的那些高官贵族、富商大贾们,去建造一座庄园呢?

  要建一座可以称为“庄园”的圣地,甭说需要耗费惊人的巨额资金、巨大的人力物力,单说需要占据的大片土地,就是一个无法逾越的巨大难题,这不是说梦话吧?

  这不是梦话,这是现实。

  夏任凡在申诉信中轻描淡写地说:我是一个农村出身的孩子,我的家乡在沈阳远郊———东陵区王滨乡荒地沟村,离此五公里乡路的金德胜,即后来所谓的“庄园”所在地。那两个村都是有名的贫困丘陵山区。偶然机会,我和我的朋友董志顺等人1999年冬(一定是夏任凡笔误,应该是1998年)到我家乡亲属家串门,村长专门去找我,说村南有个沟闲着,有几亩水面,只有一户村民承包,问能否开发?我们去看了一下,觉得还可以。以后伴随着不断开发,想法才一步步不断丰富的。

  而法院判决书认定:1998年底,夏任凡和他的一个朋友———沈阳信合经贸有限公司董事长董志顺一起到金德胜村的杜双文家吃饭,他和杜双文,还有他的一位叔叔到南山走了一圈,“考察”了一番。回城里的路上,夏任凡对董志顺说,金德胜村南山的那块地他要买下来,他挺喜欢那个地方。

  董志顺和夏任凡的关系不一般,他的公司为客运集团公司长期供煤,而客运公司每年的吞吐量都非常惊人。无疑,这是一块被人称为“肥肉”的生意。这块“肥肉”是夏任凡给他的,他把夏任凡视为恩人一般,关系很“铁”,自然,夏任凡的话对他来说如同“圣旨”。

  法院查明:董志顺为了实现夏任凡的庄园梦,先后在银行开了6个账户。这些账户就像夏任凡自己的账户似的,从1997年起,夏任凡就指使客运集团公司的财务部门以转付车款、煤款的名义,往董志顺及其亲属的账户上转款,转的款额大大超过了客运集团公司应付的数目,这些钱的总数究竟有多少,现在连董志顺自己都说不清楚。客运集团公司与董志顺的兄、嫂董志春和商桂萍,并无业务关系与经济来往,为什么夏任凡要指使财务部门往他们的账户上转款呢?这里又有什么猫腻呢?

  1999年初春的某一天,夏任凡就像那春天萌动的天气,突然把董志顺叫到他的办公室,郑重地对董志顺说,他要把金德胜村的那块地买下来,搞个现代庄园。

  “我是共产党员,大企业的领导人,我个人不能办企业。”夏任凡一语道破天机。“买地的事就由你出面顶个名。庄园投资都由我来解决,我给你打款,然后从你的账户上向庄园上投资,其他的事不用你操心。”

  夏任凡在对董志顺说这番话时,集团公司的工会主席兼秘书长孙忠也在场。夏任凡与他人商谈机密从来不避讳孙忠,因为在他的心目中孙忠是“最可信赖的亲信”,他的许多事都是通过孙忠执行的。夏任凡也曾对孙忠说过,他老了,要在他老家金徳胜村搞一个“田园牧歌”式的地方。

  无疑,夏任凡选择老家建庄园,颇有些封建士大夫“功成名就,荣归故里”的意味。

  在此之前,夏任凡已经和他的老家———金德胜村的干部们多次见面,商量租用该村南山上千亩土地的事宜。1998年秋季的一天,在杜双文的引荐下,该村的支部书记佟方德见到了夏任凡,夏任凡对佟方德说,他对南山的土地很感兴趣,将来要找一个老板到这里来开发。后来,佟方德会同镇党委书记、副镇长、村会计等人先后两次来到客运集团找夏任凡,与他谈好了那块地1000多亩,租金36万,租期30年等等,这件事就定下来了。

  身为客运集团公司总经理的夏任凡,一直有一种成就感。无论做什么,都要做得最好。这是认识他的所有人的评价。当然,他要把策划已久、梦寐以求的现代化庄园建在家乡,变为现实,对于已经进入“天命”之年的夏任凡来说,也不像吹气那么容易,况且还有一种强烈紧迫感。他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捞白不捞,现在已经到了为自己及夏氏家族的将来留下一份丰厚、可观产业的时候了。为此,他曾毫不掩饰地对孙忠流露说:“等老了,大哥就能在这里养老了!”

  客运集团公司本是公用事业单位,承担沈阳市与全国各地的客运业务,这是和建庄园风马牛不相及的。况且,建山庄的事,夏任凡从来也就没有在客运集团公司的领导班子会议上提出并讨论过,这完全是他自己想大兴土木搞的神秘工程。他当然不敢说自己在建“庄园”,而伪称建“花卉园”。

  1999年3月的一天,夏任凡叫来了董志顺和孙忠,拿出一份由他拟完,已经打印好的租地合同,对他们说:“具体的事我都跟镇里村里谈好了,你们去签合同吧。”

  董志顺和孙忠领命后,急忙来到金德胜村,并找到村长佟方德。不料佟方德横生枝节,提出该村那块土地上有一些祖坟,要租用必需修改合同,在租金外再加3万元迁坟费,才能签字盖章。董志顺和孙忠两个人没敢定,就回来了。他们将增加3万元的迁坟费的事讲了,夏任凡当即说:“行,为建庄园几十万都能花,区区3万元何足挂齿。”可一看带回来的那张合同还是白纸一张,并未签字后,不禁勃然大怒,大骂董、孙两个人是废物,这点事都办不好。董、孙二人岂敢怠慢,带着夏任凡让提的38万元现金,赶紧返回深井子镇。这样一来,他们以董志顺“沈阳振兴实业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土地租用合同上签了字,并当场向该村支付了38万元现金。

  这38万元是夏任凡从客运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转入董志顺、董志春、商桂萍等人账户的公款中提取的。

  继而,伴随着“庄园”一步步变为现实,夏任凡的胃口也越来越大,他首先感到土地租期太短,难圆他的“百年和好”之梦,为此,他又亲自出马,与乡村商定了将租地期限延长至50年,租金增加了15万元。

  (未完待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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