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学:“中国第一大款警察”的畸形人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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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ul.sina.com.cn 2005/05/26 15:17 北京文学 | |
一个普通警官,近十年来在辽宁鞍山巧取豪夺大发横财:他一部手机,三折腾两折腾能挣15万;鞍山市企业和酒店开业,差不多都得买林福久的鲜花,鲜花到了他手里,就会身价百倍,多则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少则也得几万元。如果从1993年4月到2003年5月计算,林福久在鞍山市检察院和公安局任处长、局长的10年时间里,每年敛财500万元。也就是说,他的非法收入平均每天超过1万元!极具讽刺意味的是:疯狂敛财的这位警官在本单位还大力树立自己的廉洁形象。他自打在检察院税检处当处长那天开始,就建立了一套“廉政建设登记 原载《北京文学》(精彩阅读)2005年第5期。 作者:关庚寅 在官员腐败的档案里,林福久的官并不算大,充其量不过是个副处级。可名声却雀跃而起后来居上,超过了许多位高权重的腐败“封疆大吏”;在官员腐败的档案里,林福久挣的工资也不算多,充其量不过1000多元,可他敛财5800万,手段老到毒辣、如探囊取物,使所有的贪官望尘莫及;当然,在官员腐败的档案里,林福久搞女人也不算多,被发现的不过就两位,可他搞女人的诀窍,却可以给许多贪官当老师…… 无疑,林福久的出名,从表面上看源于新闻单位对于他的“偏爱”;如果究其根源,这恐怕源于林福久丰富多彩的人生,源于林福久的三恋:恋权、恋色、恋钱;更源于他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在严肃的法庭上,仍然执迷不悟,公然赤裸裸地宣称他少年时代的理想:一个是地位,我要争取比别人高;一个是金钱,我应该比别人多;其实他还有一个理想羞于启齿,那就是做了不说,在女人上,他也必须比别人好。无疑,这些都是他一生贪得无厌的真实写照。 本来警察的职业与千万富翁风马牛不相及。警察是法律的化身,是正义的代表,是人民的公务员;而千万富翁是财富的化身,是经济的宠儿,是物质财富的享受者。但是,这两个井水不犯河水、泾渭分明的职业,最后竟不可思议地统一在林福久身上,不能不说是对警察职业的一种嘲讽…… 难怪,林福久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还很遗憾地没有醒悟,还是没有发现《红楼梦》里的“好了歌”说出的一个真理: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娇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子孙谁见了…… 于是,他便开始千方百计地“恋命”,然而,晚了,一切都晚了! 2004年12月24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公判大会,宣布对“中国第一大款警察”执行死刑的刑事裁定和执行死刑的命令。原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局长林福久犯受贿罪、贪污罪和重婚罪被依法执行注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庄严的公判会上,林福久大声喊道:“我冤枉,我都已经交代了,为什么还判我死刑?”临死之前,林福久为什么还大呼冤枉呢? 无疑,作为一个曾经的“执法者”,今天林福久呼天抢地也没有用了。但是,他临刑前的呼喊,无疑将凸现他在中国官员腐败档案里知法犯法者的丑恶形象,作为反面教员,林福久已经被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千秋遗臭,万代唾骂…… 一、建筑在沙滩上的理想 林福久曾直言不讳地对纪委调查组,描绘过自己的少年心态。他说我小时候在农村就发誓:一个是地位我要争取比别人高,再一个是钱应该比别人多。 然而,林福久像许多贪官一样,并非生来就贪婪放纵,就飞扬跋扈。相反,他也曾有过积极的人生追求,有过清教徒般的纯洁品质,也有过天堂般的美好理想。他的早年岁月,他的不凡经历,他的人生搏击,和他后来疯狂地敛财贪色的劣行,却有着天堂地狱般的强烈反差。 林福久1950年4月25日,出生在辽宁省海城县的一户农民家庭,从小家境十分贫寒。兄妹4人,他排行老三。父母虽然没有什么文化,但和所有的家长一样,深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懂得知识对一个人的重要,因此,父母对于爱写爱画,从小就聪慧过人的他格外偏爱。 然而,当时他家庭生活实在困难,一家人常常吃不饱,穿不暖。对此,父母只得忍痛割爱,放弃对其他子女的培养,只想保林福久一人读书。因为他们知道只有集中优势兵力,把全部力量都投放在一个爱学习、有希望的子女身上,才能取得实效。 尽管后来文化大革命打破了父母的梦想,但是林福久随父亲进城后,还是那样爱写写画画,还是那样爱舞枪弄棒。尽管父母不知道他写的、画的这些有什么价值,但还是把他看成唯一的希望。他要什么,父母都尽量满足,把他惯得脾气大长,在家里就养成了说一不二、唯我独尊的坏习惯。当然,林福久也萌生了出人头地的强烈欲望。 俗语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林福久自幼就懂得生活艰辛,就懂得家庭对他的厚望,更懂得读书求学,是他跳出农门、改变命运、在城里站稳脚跟的唯一出路。因此,在求学的路上尽管十分艰辛,但他从不流露畏难情绪,始终顽强努力。 他小小的年纪,每天走上十多里路到镇上上学;书包里总是放着一把小挖刀、一把镰刀,因为放学后的路上,他不是捡几十斤柴火,就是挖一大筐野菜。常常是走一路,挖一路,割一路。由于他年龄小,皮肤嫩,无论是每次背几十斤柴火,还是肩上挎着沉重的背筐,他都咬紧牙根背起来。这股狠劲儿,特像他日后贪财的那股狠劲儿。而回到家里,他还要剁菜喂鸡喂猪,因为每次到集市卖鸡蛋的钱,尽管三角、两角的,但是日积月累攒下来,就能够交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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