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背后支撑着这个害虫 | |
---|---|
http://cul.sina.com.cn 2005/05/26 15:17 北京文学 | |
作者:关庚寅 这已经不仅仅是司法机关无法破译的疑问,也是新闻媒体极其关注的话题。 记者从鞍山市有关方面了解到,1998年,林福久之所以能当上税侦分局局长,是因为“一直有人在背后帮他”。当时大家都反对林福久当税侦分局局长,可“到了第二天下午,他还是被宣布出任税侦分局局长”。一位了解内情的人说,“当时打算让林福久到内保分局,可有人打电话不同意!”如果没人在背后支撑,他能发展到今天如此地步吗?难道他是游离于整个公安队伍之外的“独行侠”?是谁使他“带病”一路飙升?又是谁为他的腐败大开绿灯? 林福久这样一个劣迹斑斑的恶棍、强盗,却能在鞍山这块地盘上,长期占据着人民检察院税侦处处长、公安局税侦分局局长、公安局内保分局局长这些要害部门的要害岗位,这该是谁的责任?这不等于把硕鼠放进了米仓,把强盗迎入了银行吗? 在2000年政府机关103个处级行风评比时,他任局长的税侦分局全市倒数第一,无论是普通百姓,还是领导干部,没有不对林福久有意见的。“可他为什么依然能够稳坐泰山呢”?一个普通警察“如果没人在背后支撑,他能发展到今天如此地步吗”? 可怕的事实是,这些不仅没有给林福久带来丝毫“麻烦”,他还成了一些人心目中有魄力的好干部? 公安历来是双重领导,对林福久这种坏人的任用,有关地方党委和上级公安机关,是无意失察?还是故意放纵?当初提议和拍板重用林福久的人,如今要负什么责任?总不能让那些本该选贤任能、造福社会的人,却滥用职权、重用作奸犯科之徒,而不付出必要的代价。 林福久在鞍山市横行数年,恶贯满盈,臭名昭著,怨声载道。“林福久太黑”“林福久是酷吏”“是霸王警察”“富豪警察”“流氓警察”,在鞍山市几乎路人皆知,到处疯传,民众早就多有揭发举报。有关部门为何充耳不闻、不及时作为?是麻木不仁、渎职,还是其中另有隐情? 据新华社消息,此案由于中纪委的直接介入,才势如破竹、真相大白。这又是为什么?按我国行政序列级别论,鞍山是地级市,该市的公安局是副市级或县处级而已,而公安分局的局长,按常理则是名副其实的科级干部。以上推测倘若成立的话,林福久官位再大,充其量不过一个副处级。就这么一个小小的“副七品芝麻官”,一个小小的“腐败麻雀”,竟有劳中纪委的“大驾”,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深思:是否因为涉罪案值巨大?还是关系网错综复杂?如果中纪委没有插手,或者说至今仍袖手旁观,那么林福久会怎么样?能不能依然逍遥法外?对此,当地有关方面要负什么责任? 还有一个现象在这起案件中更值得注意:那就是当地有关单位,一直对新闻媒体封锁消息。是的!清水衙门出了一个“富和尚”!鞍山的法律部门出了一个震惊中外的大贪官!这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我们理解鞍山的纪检司法人员,都有强烈的荣辱感,家丑不愿意外扬。鉴于案情重大,牵扯面太宽,怕案情传到社会上去,会影响正常办案;每位专案人员都有很强责任感,有严明的纪律,怕新闻媒体惹是生非,帮倒忙,一直守口如瓶。反正整个案件在爆发那一天起,一直是在严格保密、严格纪律的状态里进行的。直至今天被告人的律师,还不愿意提供判决书。其高度保密的程度就可见一斑。 还好,我们的新闻媒体,充分发挥了舆论监督作用,千方百计把案件的进程,尽快地报道出去。在全国各大报纸发表了近万条消息,在各大网站也贴出了几千条新闻。无疑,这些对案件的进展,都起到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 为此,我们再设想一下,假如我们的新闻单位没有声音,网上没有消息,那么,这个案件能不能这么快结案呢? 林福久本该是人民的卫士,正义的化身,却异化为明火执仗的强盗,其种种方便条件和宽松的环境,是谁提供的?我们不能因为林福久被绳之以法,就淡化和模糊了有关人员的责任。 在我们侦破的所有贪污腐化的大案要案中,都有一个铁的规律,那就是拔出萝卜带出泥。林福久案却很神奇地成为孤立的唯一。难道这正常么?这可能么?总之,应当有人为林福久案“买单”,或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或绳之以法。我想总不该叫林福久寂寞地唱独角戏吧! 编辑:小花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