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酷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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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ul.sina.com.cn 2005/05/26 15:17 北京文学 | |
作者:关庚寅 1994年9月,鞍山市银达房地产公司的总经理黄镇,曾经被林福久叫到检察院税检处的办公室。一进屋,林福久根本没打一点伏笔,就开门见山直截了当地说:“我看你的房子盖 林福久根本没有耐心,因为耐心降低了索贿的效率。为此,他拿出早已写好房号的纸条说:“不用了,你照这个单子办。” 如果对方不屈服,他就会牢记在心,三天两头派人到企业找小脚,闹得你无法正常生产;如果你屈服了,那更麻烦,他会变本加厉对那些屈服于他的企业负责人,开口就骂,稍有不逊,就以罚款惩戒。 于是,林福久以这种“黑酷吏”的方式,非常迅速地向鞍山市第四建筑工程开发公司,索要了一套219平方米的房子,价值72万元;又以一套60平方米的旧房,“换”到了银达房地产公司三套面积共255平方米、总价91万元的新房。 鞍山市银座集团的总经理王金昌,也曾深受林福久的讹诈之苦。1995年初,林福久看上了长城房屋开发公司的4套住房,他依靠自己算计精准的天赋,又联想到了银座集团。银座集团和长城房屋开发公司都涉嫌偷税,前者尚未受到林福久的查处,后者则已被查处。 于是,林福久采取了“隔山打虎”的策略,先找到已经臣服的长城房屋开发公司。在他的淫威之下,长城房屋开发公司只得乖乖地将四套总面积460多平方米的房子,标出76万元的超低价,“赔着笑脸”拱手相让;而银座集团本来就有问题,当林福久上门软硬兼施一恐吓,银座集团不得不以购买建筑材料的名义,开出4张转账支票,为林福久支付了房款。这样两家公司的损失加在一起,也正是林福久的所得———130多万元。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原来林福久把3套商品房转手后,又盯上了鞍山的长城房屋开发公司推出的新楼盘,选中了这里的4套商品房。 据权威部门披露:当时,鞍山的长城房屋开发公司因涉嫌偷税漏税,已经被林福久主持工作的税检处查处了。林福久选中了4套商品房后,又开列了一张清单,走进了长城房屋开发公司总经理李某的办公室。 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当李老板看林福久虎视眈眈地来了,心里有点儿发毛。赶紧张罗着敬茶敬烟。林福久抽烟品茶,慢条斯理地问道:“房子不错呀,销售进度如何?” 李老板回答:“还行。”林福久点点头,说道:“是不错,如果我们检察机关不为你们保驾护航,不查办你们偷税漏税的问题,乖乖,你们今后还会捅更大的娄子!你说对不对?” 李老板哭笑不得地回答:“对,你说得对!” 这时,林福久才感到水到渠成,便从衣袋里掏出清单道:“你们的房子,我实地考察了,确实盖得不错。李老板,我想买你4套房子,你算算,能不能优惠一点。” 李老板按了一下计算器,很快显示4套商品房,建筑面积是460平方米,价值130万元人民币。林福久瞥了一眼计算器,脸顿时变了:“我说,你别对谁都黑呀?我说优惠一下嘛,你给我打个五折怎么样!” 李老板苦笑道:“林处长,这已经是最低价了。” 林福久大嘴一咧:“什么最低价?你唬谁呀?现在市场上什么不打折呀?这样吧,我也别为难你,咱们六折图个吉利,76万元。” 李老板岂敢得罪林福久?只好自认倒霉了。而林福久呢,虽然拥有2000万元家财,却舍不得往外掏一分钱。回到检察院税检处,林福久又开始琢磨让谁来给这4套商品房买单。想来想去,林福久想到了鞍山市银座集团。 据权威部门披露,当时,鞍山市银座集团也因涉嫌偷税漏税被群众举报了,案件查处工作正在进行中。两天后,林福久亲自出马,登门拜访了银座集团总经理王某。当然,对付这样有毛病的企业,林福久向来都是丝毫不客气,开门见山直奔主题:“王老板,你们偷税漏税的事,上边催得太紧了。有人想让银座集团破产。我知道办企业难,一直护着你们。” 王老板连连回答:“谢谢!谢谢!” 林福久马上问:“怎么谢?拿嘴呀?你还是老总呢?这么点事理都不懂?常言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如果今天我要是不帮你,咱公事公办,罚上个几百万,很正常呀!倒过来,今天我遇到了困难,你们拔几根牛毛帮我一把,你好我好,互相帮助,不是皆大欢喜吗?”说着,林福久从衣袋里掏出4套商品房,76万元的清单说:“你替我买单吧!” 王老板看着清单吓了一跳,急忙说道:“公司没有这么多现金呀!” 林福久胸有成竹有备而来:“要现金干啥?你开4张转账支票不就行了?” 王老板有些不情愿:“那资金用途一栏填什么?”林福久瞪了王老板一眼说:“你跟我装傻?这招还用教吗?资金用途你就写‘购买建筑材料’。” 王老板只好乖乖地照办了。 林福久接连不费吹灰之力搞到了7套商品房,尝到甜头后,“捞房”便上瘾了。据权威部门公布的数据,1994年至1999年,林福久先后向鞍山市10余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索要商品房10余套,总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价值370万元人民币。此外,林福久还以“解决职工住房”和“解决领导住房”的名义,向鞍山的房地产公司索要20余套商品房。当然,在林福久看来,这20余套商品房是“合理合法所得”。为什么林福久认为这20余套商品房是“合理合法所得”呢? 据知情人透露:“林福久是个精明的人。向房地产开发公司索要这些商品房时,林福久的做法是‘以旧换新’、‘以小换大’、‘以次换好’。”一天,林福久走进一家房地产公司,要求用10平方米的破旧平房换一套105平方米的两室一厅的商品房。开发商觉得太吃亏了,没满足林福久的要求。林福久冷笑了一声,说道:“你是不是想逼着我立案、查税?”话音刚落,开发商马上按照林福久的要求,乖乖地办理了过户手续。 在此后多年间,林福久继续利用查税职权,先后索要住房十余套。当然,他都会打出解决单位职工或领导住房的旗号,以关心单位和关心职工的名义索取。房子到手后,他就偷梁换柱,把其中少量住房,调换给下属或同事使用;其余大部分房产,除了给自己亲属居住以外,都被他转手倒卖掉。经他手索要、调换和倒卖的房产总计多达30多套。 显然,在检察院税检处工作时期,林福久的权力很少受到制约。 据林福久向鞍山市纪委交代,他主管税检处和税侦分局期间,所掌握的不构成犯罪嫌疑的企业涉税问题,有90%没有按规定移送税务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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