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文学:人民代表冯有为(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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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ul.sina.com.cn 2005/03/25 14:15 北京文学 | |
作者:刘元举 康锦达 一个年轻女子的悲情夜晚 “那天,我参加自学考试。上午考一科,下午考一科。连续考两科再加上考前的复习,以及学校为自己安排的语文示范教学等,我感到神经绷得太紧了,为了放松一下,我就去了一家舞厅。在优美的音乐旋律里,静静地喝了一杯饮料,然后又跳了一会儿舞…… “我真的做梦都没有想到,就是跳了这么一会儿舞,就出了那么大的事儿……我从舞厅出来,就上了一辆公交车准备回家。车还没开动,从车门冲上来两个‘便衣’,不由分说,就把我从车上拖下来,粗暴地塞进一辆出租车里,就把我拉到了一个派出所。 “我怎么也想不到,那个警察指使协勤的收拾我会那么狠,而且还那么下流,打还不算,还扒光了我的衣服用电棍捅……非得让我承认自己是做‘三陪’的。我怎么能把粪水往自己身上泼呢?到我这一代,我们家三代人都当教师,不说是教育世家,也是为人师表,我怎么会是三陪女?太侮辱人啦…… “可那个警察说,你那么漂亮,又是一个人到舞厅,肯定是做‘三陪’的,你不承认就收拾你……你说这是什么逻辑?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抓我的目的就是想弄罚款。他们整整折磨了我一宿,尤其是后半夜,换成女的‘眼线’,把我的长裤和裤衩都扒下来,用电棍往里面捅,我实在挺不了,只好按照他们说的招认了……他们要我交三万元罚款,把我的住址、电话都留下了,叫我回去后就把钱交来,还甩给我一张名片,叫我以后听他们的话,随叫随到。这样他们才放了我……蒙受了不白之冤的我真的不想活了,这种痛苦的沉重无法用语言来表达。人民的警察,正义与信赖的象征啊……” 这个女孩子叫菲菲,她一边讲,一边哭泣。她肯定哭过无数次了,可她的泪水还是哭不干。 一个无比热爱生活的青春女性,一朵芳菲含苞的花蕾,竟然在一个平常的夜晚因走进一家舞厅,而蒙受了奇耻大辱,竟绝望到要以死来挽救自己的声誉。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我们的城市,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对这位惨遭不幸的小学女教师而言,真是一座悲情的城市,一个悲情的夜晚。 有女儿的家长都有这样的感觉,女孩子出门在外,如果晚归一会儿,做家长的都会为此坐立不安的。菲菲的父母也是如此。那天晚上,他们等着女儿回来,等得十分着急:明明女儿临走时说好了晚上九点前一定到家的,现在已深更半夜了,她怎么还不回来?她能上哪儿去呢?怎么连一个电话也不打?会不会出事呢? 老两口好不容易盼到天亮,一大早就到处寻找女儿。整整一个上午,菲菲下落不明。该找的地方全都找遍了,他们意识到肯定出事了! 中午时分,突然发现女儿步履艰难、衣着不整、蓬头垢面地出现在家门口。当他们急切地将女儿扶到面前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老两口心如刀绞,不寒而栗。 只一夜之间,菲菲如同花谢玉损,惨不忍睹。她完全像换了一个人,蓬头垢面、浑身是伤,电棍把她身上捅得青一块、紫一块的。她眼角含着泪,嘴角流着血,像一只受伤的羔羊。 菲菲见到父亲时,先是怔了怔,似乎她要用一点时间证实那确实是自己的父亲,才号啕一声,一头扑到父亲的怀里…… 菲菲的父亲是一所学校的校长,他十分疼爱自己的女儿。小时候,女儿会每天在他下班走进家门时扑进他的怀里撒娇。然而,此时他抚摸着女儿那一头无法捋顺的乱发,如同燃烧一样灼痛着他的手,颤抖由手上开始迅速遍布全身,继而他老泪纵横。 “……好孩子,你不要哭,不要哭,我相信,任何无故侮辱别人的人,法律不会放过他的。” 这种时候,做父亲的心,要远比女儿更痛苦。他把女儿送到医院,在伤口愈合的同时,却在心灵与肉体上留下了终身的痕迹,也烙下了严刑拷打的证据。 对于这起不该发生的事,受害者本人是这样讲的: “我和父亲拿着被打后留下的照片和医院诊断,四处投,然而跑了半个多月,也没有人理睬我们……” “我真的开始绝望了,我准备了一瓶安眠药、一条结实的绳子、一把尖刀,我想得最多的不是去申诉,不是去洗清污蔑……而是想怎么去自杀,选择怎样的方式去自杀,怎样死才能引起社会的震动……使别的女孩子不再像我这样遭受侮辱和损害……” 幸亏这个女孩子找到了冯有为,否则,或许她真的走上了绝路。 冯有为被不法警察的这种恶行激怒了。他这时候一定是想到了,如果这是自己的女儿———他不能容忍这样的事情。可是,他更不能容忍的是当他找到了那个派出所时,接待他的那个警察却不屑一顾地对他说:“这件事与你无关,你没有权利过问!” 冯有为一字一句地说:“我是没有处理这件事的权力。我也只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只不过我有一个人民给我的身份———人大代表。我告诉你,法律赋予我依法对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实施监督的权利。我同时也告诉你,人民把一身警服给你穿在身上,是让你尽心尽力保护好一方平安,不是让你为非作歹。执法者违法,照样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这一点你比我清楚。我还要郑重地告诉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一样,只要你触犯了法律,那么,你就要付出代价。” 冯代表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女青年四处奔走,他领着女青年的父亲找沈阳市人大的领导,找市政府领导、找市公安局领导……给他们看女青年遍体鳞伤的照片,强烈要求他们尽快介入。他对他们说,这关系到一个女孩子的全部人生。他还对他们说,饶恕罪恶就等于放纵罪恶。他因为激愤而声音嘶哑,又因为嘶哑而疲惫。 他的话还是有分量的。这个分量是什么呢?是因为他的身份与态度让在某种位置上的人感到不安了,弄不好要影响乌纱帽的。于是,那个刑讯逼供的警察被拘留批捕了。直到这时,那个警察的亲属才感到问题的严重。他们一次次地到女青年家中送慰问品,软硬兼施,要求私了。冯有为事先就提醒女青年全家,一切按正常法律程序办。 那个警察被捕不久,就以急性阑尾炎的理由取保候审,又亲自去女青年家,再次要求私了。 冯有为不依不饶,他紧盯不放,敦促区人大有关部门有力实施监督,直到把那个警察判了刑……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不是一句空话。”冯有为说这句话时,深深透了口气。 老冯并非与警察过不去。有一位年轻警察去一家小店拿了两包香烟没给钱,他当时没穿警服而是着便装,所以,服务员就追上去讨钱,结果这个警察很恼火,就找各种理由予以报复,折磨这家小店。当地老百姓实在看不过,找冯有为告状。冯有为找到这个警察,严肃地批评了他:”你这样做太掉价了!败坏的不只是你个人的形象,而是整个警察队伍的形象,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你这么年轻,要珍惜自己的警察身份。如果你以后再犯类似的错误,一定老账新账一起算,非向上级反映不可。不能总是下不为例。“老冯见这个小警察态度还不错,便决定以观后效,不再追究。 事后,冯有为还对反映情况的群众讲:“他明白不对就行了,到此为止吧,不要再向别处反映了,我们也得给人家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对吧?这才是真正的爱护。因为两包烟扒他的警服实在太可惜,这是一个来之不易的警察岗位啊!” 这个年轻警察从这件事里吸取了教训,此后干得还真挺不错。 冯有为说:“遇到一些事情,我想得最多的是将心比心,如果事情发生在我家里会怎么办?” 冯代表接触了那么多的个案,他是非常无奈的!每到接待日那天,他完全一副愁苦的面容,额上的抬头纹简直可以跟那些苦大仇深的老农民相比。面对一面面给他送来的锦旗,什么“包青天”、什么“高风亮节好代表”、什么“无私无畏护法律”等等,他更是一脸无奈。他一次次在人丛中破着嗓子陈述,要让他们别将命运寄托到他一个人身上,不要以为找到他就能够解决冤情,不要对他抱太大希望,他不是包青天,更不是救世主。他对一张张因焦虑而干燥的面孔说:“你们应该懂得使用自己的政治权利。你们不要等到遇着事了才想到找人大代表,你们在选举时,随便投出一票,你们太不当回事了。如果你们能像外国公民一样认认真真投上自己一票,选出你们信得过,能为你们办事的代表来,那么也不至于现在你们找不到你们曾投过票的人。你们投出一票就要管一届,一届五年呀!你们应当学会掌握自己的命运,你们应该懂法,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 然而,我们的老百姓木然地瞅着他,好像没有听懂他在说什么。他们仍然在相信他,仍然潮水一样涌向他。其中一位戴眼镜的男人对媒体说:他从二十来岁就开始找,开始上访,现在快六十岁了,却找不到任何希望,所以,他说找到冯代表就见到亮了。因为他才是我们的代表。 冯有为是既感动又悲凄,更无奈,你听听他说的:“我这里既不是法院也不是信访办,可来的人几乎全是打官司告状的。原来设接待日是想建立一条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绿色通道,代他们向政府反映好的建议和意见,没想到会是这样。这并不是我的初衷!” 但是……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